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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神、多神与无神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3-08-16 11:21:56作者:修行

  第一课 一神、多神与无神的探讨

  宗教起源于人类对自然力量的不可知,以及对未来的无知、惧怕。当自然界的变化破坏人们平静的生活时,追求一个高于此力量人格化的「神」,成为必然的趋势。这个「神」依民族、习性、地区的不同,有不同的解释与呈现;自然环境变化遽烈的地方,崇拜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在丛山峻岭中,就崇拜动物、植物;一般民族对祖先则有纪念、祈福的感恩仪式。不论崇拜的对象为何,他们的共同点是相信所崇拜者具有神秘超人的力量,藉由祷告、祭祀,可以免遭祸害。

  世界上大部份的宗教都是以神为信仰对象,然而信仰却不一定立足于崇拜神只之上,因此,就有所谓有神信仰与无神信仰之分,而「有神信仰」依对象的不同,又概分为多神及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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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神信仰者相信宇宙间有神的存在,神不但具有人格化的特质,能力更远超乎人类。多神信仰是古老的宗教模式,将大自然一切不可知者皆附归于神灵,按其职司而有区别,个人依其需要,膜拜不同的神:有以自然分类的自然神;以民间求助的政治神、财政神;或有将对英雄、祖先的崇拜亦归于神类,如各地的原始宗教以及希腊、罗马、印度、埃及等,都是多神信仰的代表。

  一神信仰源于多神信仰,凝聚众神的圣德及能力于一神,坚信该独特而唯一的「真神」创造了宇宙万物,并主宰宇宙的运行,而真神的存在却非宇宙的一部份,人们可以透过祈祷来得到援助。犹太教、耶稣教及回教都是同属一神论的信仰。

  相对于有神信仰而言,无神论者拒绝承认一切客观存在的神性,或否认有一主宰的至上神存在。这些唯物论、不可知论及进化论等,由科学方法推论神不存在的论述,则是针对一切不信耶稣基督者而言。

  一神论是专制独裁,人是信仰者,神是被信仰者;人是崇拜者,神是被崇拜者。神,具有神性--「全知、全能」的特质,人类透过自己的想象力,不只是创造了唯一的真神,也衍生多神的庞大体系,成为人类的决定者与保护者。一神就像民智未开的封建时代,帝王为权力集中,掌握人们祸福的主宰与仰慕敬畏的对象,由于教育的普及,智识的提升,社会的开放,专制封建已告瓦解,走向院会组织的民主、民选的思潮。

  从一神到多神,如上帝到圣母、圣子,三位一体之说;从多神统一为一神,如自然、地域、天神等,各种护法诸神,最后统摄于三十三天的帝释天做为代表。一神或多神,都是存在虚无飘缈之间,握有人类命运大权和无上的能力,这些神,都是附会于人类无知的恐惧及满足现实欲求所产生的,缺乏历史的根据,和具足圆满的道德人格。佛教并未否认神鬼的存在,如《地藏经》第七所说的有「千万亿那由他阎浮提鬼神」;其它经典里,列举闻法的天龙八部等众,都说明神只鬼灵拥有觉悟的佛性。佛教承认神只的世界,但佛教以业力自受,有因有果,人不应该由神所控制,自己才是真正决定祸福的主宰。一神论与多神论者,虽难免失之迷信,但天地鬼神的赏罚观念,无形中也成为人们趋善去恶的规范。反之,一些高唱无神论者,认为从事违法的行为是不会有什么善恶因果的报应,因而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不安。因此崇拜神只的「迷信」胜过不知三世因果的「不信」;最好选择以人为本的正信宗教,教主是真人实事,道德清净圆满;教义有戒条律仪,能令人信受奉行,同时也有禅定的次第,能降伏内外之魔,更有智慧的启迪,能令人走向解脱的道路。

  佛教承认宇宙间有精神和神性的存在。六道众生中,「天道」即是所谓的神道。依佛教的宇宙观,这些神也是众生之一,不具有绝对的权力与主宰能力。六道众生要经过艰苦的修行而超脱轮回,达到罗汉或菩萨的境界,不再受生死的束缚,进一步成就佛果。因此,在佛教的平等观中,人人有机会成佛,所谓佛是已觉悟的人,人是未觉悟的佛,与一神教的一神至上截然不同。此外,佛教的缘起法清楚说明宇宙的成住坏空、人的生老病死,悉数归因于个人的业力、因果,完全否定神的权威之说。

  佛教不主张一神、多神或无神论点,佛教的前提是以「人」为本,非以「神」为主。佛教与其它宗教最大不同点之一,在于佛陀的教法以修心和见性为上,主张「心」「性」才是自己的主人,与其消极地祭祀祈福来寄托心灵,不如积极开拓心灵世界、明心见性更为究竟,这也是佛教能超越一神、多神及无神论的真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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