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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课 法相宗(四)

发布时间:2023-08-18 11:36:31作者:修行

第十七课 法相宗(四)

八、五法

楞伽经唯识论等,把一切有为无为,有漏无漏诸法,归纳为五法。五法者:第一相,森罗万象的事物,情 ① 与无情 ②,千态万状,其形相各各不同,是为相。第二名,依彼种种相,假设种种名,以表诠之,是为名。第三分别,于万物的相及名,思量之,识别之,于是有所谓:大小、高低、美丑、是非等出现,是为分别。第四正智,指无漏心心所,离虚妄分别,观名相互为其客 ③,离常离断,如理而知,是为正智。第五如如,由正智所证得的境界,心境皆寂,一如真如的体性,是为如如。此中前二是所变境,第三是能变心自缘其所变境,三者皆属有漏法,第四是就法相正观法性,属于无漏法,第五是心境一如,湛然寂灭,列表于下:
 

第十七课 法相宗(四)

九、三性三无性

一切有为无为诸法,也可以把它们分为三种性质,第一是遍计所执性,这是以妄情周遍计度所有由因缘假合而生起的事物,执著其名相,或有或无,或色或心等,遂妄执为实我实法。如见麻绳,误以为蛇,非有蛇的实体,但由妄情迷执为蛇耳,这是错误的判断。第二是依他起性,言纵使按万法的品类,把它们判断得并没有错误,然而这些皆依因缘假和合而生,本无体性,同于幻化。有如见绳,虽知其为绳,并不把它错认为蛇,但是,绳亦因缘所生法,亦依他而起也 ⑥。第三是圆成实性,言一切法,皆有圆满成就此法的实性,也就是依他起的实性,亦名法性,亦名真如,不生不灭,湛然常住,为一切人物所具的理体。如绳由麻成,而麻的自性,就是圆成实性。一切众生,对于依他起的心色诸法,不知其为虚妄不实,误认为有无、苦乐、善恶、大小等,即属遍计所执性,若能由千差万别的法相,悟入本不灭的法性,即证圆成实性矣。

了解了这三性之后,就晓得:遍计所执性,只是错误的判断,于情则有,于理为无,相即无相,故为相无性。依他起性,虽非错误的判断,然而万有皆依他而起,非有似有,生即无生,故为生无性。圆成实性,是不可思议的体性,含有真空妙有 ⑦ 的两重意义,属第一义谛,故为胜义无性。表解于下:
 

第十七课 法相宗(四)

【注释】

(1)

情即有情,详初级第十五课注四。

(2) 草木土石等之无情识者,称为无情,亦称非情。

(3)

言若因名取相,则名为主,而相为客,若因相立名,则相为主,而名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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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一切法相,观其为空,契合真如,此观成时,名后得智。因其必须变法相而缘真如,只名疏所缘缘,不比根本智缘真如时,直绿真如本体,不须变相,才是亲所缘缘也。

(5)

见第十三课注五。

(6)

欲造绳,须先种麻,种麻须具备水、土、日光、空气、肥料、农夫等,然后麻乃长成,再经过人工器械等,然后成绳,所以绳为因缘所生法,亦属依他起性也。

(7)

非空的空,空而不空,非如小乘偏执的但空,所以名为真空,非有的有,有而不有,非如凡夫妄计的实有,所以名为妙有。真空而能生万法,妙有而一切皆如,是即真空妙有的涵义。

【习题】

(一) 五法是什么?「正智」「正如」如何解释?

(二) 何谓三性?解释「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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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譬如见麻绳误以为蛇,这中间,什么是遍计所执性?什么是依他起性?什么是圆成实性?

(四) 述三性三无性之理。

(五) 解释:一、无情,二、疏所缘缘,三、亲所缘缘,四、真空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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