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说法为小乘说三法印、大乘说一实相印,阿含经及部派声闻佛教确实是多说三法印乃至四法印[ 《增一阿含经·卷十八》:“……今有四法本末。我躬自知之。而作证于四部之众.天上.人中。云何为四。一者一切诸行皆悉无常。我今知之。于四部之众.天上.人中而作证。二者一切诸行苦。三者一切诸行无我。四者涅盘休息。我今知之。于四部之众。于天上.人中而作证。是谓。比丘。四法之本。是故于天上人中而独得尊。],而初期大乘经论则说一实相印为究竟了义。
首先,部派佛教关于如何具体的抉择经论或众多的祖师说,以说一切有部的根本论书《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的看法为代表,该论在开头即说:“素怛缆次第所显……,毗奈耶缘起所显……;阿毗达磨性相所显,谓阿毗达磨应求诸法真实性相。”[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第一卷》]
比照“佛语具三相”的内容,以上这段话可以作这样的诠释:现存的经典有许多是不了义经:现有的戒律之内容也有可能因时空因素而改变;唯有不违失法性的阿毗达磨[ “阿毗达磨”,译为“对法”,即现观法,直接亲切的体验法,而且最古典而原始的阿毗达磨所讨论的即是“三十七道品”等圣道修证的内容,所以有观点认为阿毗达摩是直畅解脱道的。]才是直接探究诸法的真实面貌,既然如此,那么从阿毗达摩所推导出来的原则,认为“不违失法性”、“入佛法相”、“以圣道修证为中心”,就应该是判断佛法真实义的准绳。
从阿毗达摩本身的部派思想来说,其判别佛法真实义的诸多结论,已经相当具有了部派思想本身的后出特性,比如《婆沙论》中最后举扬的“诸法真实性相”,对于“法性”的定位和判定本身,已经开始脱离了根本佛教的法印思想——部派佛教逐渐改变了根本佛教对于无我的阐释,在阿含和尼柯耶的最晚集出的部分,隐约已可看出这种倾向,例如《长阿含经·第1经》提到,“若学决定法,知诸法无我,此为法中上,智慧转法轮”,其中所表述的“无我”等,从原始佛教在实际禅修中的无我体验状态,变成了一种“描述实相的哲学立场”,这已是隐约带着部派佛教哲学的色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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