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佛法时,师兄不但要知道佛法中的道理,师兄对五蕴六尘也要有一定了解。五蕴六尘当中讲述了深厚的内容,师兄只有对它有了解才能获得其中内容。只是五蕴六尘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五蕴】
梵语pan~ca-skandha,巴利语pan~ca khandha^。又作五阴、五众、五聚。三科之一。蕴,音译作塞健陀,乃积聚、类别之意。即类聚一切有为法之五种类别。
(一)色蕴(梵ru^pa -skandha),即一切色法之类聚。
(二)受蕴(梵vedana^ -skandha),苦、乐、舍、眼触等所生之诸受。
(三)想蕴(梵sam!jn~a^ -skandha),眼触等所生之诸想。
(四)行蕴(梵sam!ska^ra -skandha),除色、受、想、识外之一切有为法,亦即意志与心之作用。
(五)识蕴(梵vijn~a^na -skandha),即眼识等诸识之各类聚。
五蕴系总一切有为法之大别,在俱舍等所立七十五法中,总类聚有为之七十二法为五蕴,唯识家则立百法,合有为之九十四法摄为五蕴,皆不包括无为法。
五蕴通有漏、无漏及善、不善、无记三性,故诸论中亦以各种名称说明其种别,如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五等,在五蕴之中,特以属于有漏者名为五取蕴。大乘义章卷八本更就有漏、无漏及三性,总立九种,即:
(一)生得善阴,
(二)方便善阴,
(三)无漏善阴,
(四) 不善五阴,
(五)秽污五阴,
(六)报生五阴,
(七)威仪五阴,
(八)工巧五阴,
(九)变化五阴。
其中前三者为善,第四为不善,后五者为无记;又第三属无漏,其余均属有漏。又摩诃止观卷五上及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五本等,亦各出其说。
小乘多数派别由对五蕴之分析,得出“人无我”之结论,主张“人我”为五蕴之暂时和合,唯有假名,而无实体。大乘学说不仅否认五蕴和合体(人我)之真实性,亦否认五蕴本身之真实性,进而发展'法无我’之理论。
【六尘】
指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等六境。又作外尘、六贼。众生以六识缘六境而遍污六根,能昏昧真性,故称为尘。此六尘在心之外,故称外尘。此六尘犹如盗贼,能劫夺一切之善法,故称六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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