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学学报第11期
1998.7月出版
中华佛学研究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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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萨戒本之心理与伦理观
释惠敏
国立艺术学院副教授
提要
以往的注疏或研究大多是从六度、四摄的角度来整理瑜伽菩萨戒本,本文则以统计 、分析之方法,考察瑜伽菩萨戒本的心理观与伦理观。
首先根据瑜伽行派的定义,将瑜伽菩萨戒本有关之心所(心理作用),分「染违犯 、非染违犯、无违犯」三类,并配合瑜伽行派的烦恼心所分类说明之。其次,整理并统 计「染、非染、无违犯」所提到的各种心所及因缘,使菩萨行者认识各种心理状态,觉 察某一种心理作用生起时,可能会引起那些行为而违犯菩萨戒条。
瑜伽菩萨戒与其他菩萨戒一样,重视与四重戒相关的贪求、悭、忿、慢等心理作用 的防止;四十三轻戒方面,由统计可知,与「染违犯」相关的心所,以「恨」──嫌恨 (aaghaata) 等出现次数最多,达19次。若包括相关的忿、瞋恚等,则总共有25次,约 占58%。可见「瞋恨心」是瑜伽菩萨戒主要对治之心理作用。
与「非染违犯」相关的心所,以「懒惰、懈怠」 (aalasya-kausiidya) 出现次数 最多,达19次之多,约占21%。可知「精进」也是瑜伽菩萨戒本所重视的心所。
与「无违犯」相关的因缘,以「调伏」出现次数最多,达15次,约占35%。由于此 等行为出于善意,藉此让众生安于善法,所以被认定是「无违犯」。
由「第九、性罪不共戒」的分析可知,瑜伽菩萨戒本之善恶行为,是依据动机与结 果而判断;若结果是「利他」、动机是「怜愍」,则可能是一种「善权方便」,不仅不 是恶的行为或言语,而且反而有很多功德。换言之,瑜伽菩萨戒本并没有预设任何行为 是绝对善或恶(例如主张:杀人、偷盗等行为之性质一定是恶,不论动机是否出于善 意,结果是否有利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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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一.前言
二.瑜伽菩萨戒本
三.瑜伽戒本的心理观
四.染、非染违犯心所及无违犯因缘出现次数分类表
五.染、非染违犯心所及无违犯因缘出现次数总表
六.瑜伽戒本的伦理观──由具悲愍非为恶
关键词:1.瑜伽菩萨戒本 2.心所 3.性罪 4.嫌恨 5.怜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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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瑜伽菩萨戒本出自《瑜伽师地论》戒品。在中国所流传的菩萨戒除了 《瑜伽师地论》之外,亦有鸠摩罗什(AD 344-413)所译之《梵网经》戒本。相对于 此,《瑜伽师地论》最早被翻译到中国者,则是昙无谶于AD 414年所译出的 《菩萨地持经》。从二戒本译出之时间来看,可知中国接触到梵网经菩萨戒之后,不久 也接触到了《菩萨地持经》的菩萨戒。不久之后又出现异译本《菩萨善戒经》,刘宋求 那跋摩(AD367-431)译。玄奘又于7世纪又重译「瑜伽菩萨戒本」。所以,瑜伽菩萨戒 本的共有三种汉译本:菩萨地持经、菩萨善戒经、瑜伽菩萨戒本。目前多依玄奘所译之 戒本学习。
目前与《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相关的主要参考研究文献,在梵语校订本与 索引方面,有下列诸书:
1. 荻原云来。《梵文菩萨地》。东京:三喜房佛书林。1930-6:rpt.1971。(pp. 152-183) 2. N.Dutt.Buddisattbabhumi, Tibetan Sanskrit Works Series, Vol. VII, Patna, 1966。 3. 宇井伯寿。《梵汉对照?菩萨地索引》。东京:铃木学术财团。1961。 4. 横山纮一,广泽隆之。《汉梵藏对照?瑜伽师地论总索引》。东京:三喜房佛书 林。1996。
此外,将梵本与三种汉译本及藏译本逐句对照,使用非常方便的书是:羽田野伯猷 编。《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京都:法藏馆。1993年。pp. 76-230。
有关瑜伽菩萨戒本的主要古今注疏如下:
1. 遁伦。《瑜伽论记》(大正藏 42册, No.1828,pp. 532-541)。 2. Mark Tatz trans. CANDRAGOMIN'S TWENTY VERSES ON THE BODHISATTVA VOW and its commentary by Sakya Dragpa Gyaltsen. Dharamsala:Library of Tibetan Works & Archives, 1982。此乃西藏萨迦派三祖札巴坚赞(1147-1216) 注解印度 月官论师(七世纪)所著之《菩萨戒二十摄颂》之英译本。 3. (1)宗喀巴 (法尊译)。《菩萨戒品释》(「大藏经补编」第 8 册) 台北:华宇出 版。1985。(2)宗喀巴(汤芗铭译)。《菩提正道菩萨戒论》。台北:佛教出版。 1989。 (3)宗喀巴(汤芗铭纂)。《瑜伽师地论戒品纂释》。(「大藏经补编」第 8 册) 台北:华宇出版。1985。 4. 韩清净。《瑜伽师地论科记披寻记汇编》。台北:新文丰。rtp.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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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太虚。《瑜伽菩萨戒本讲录》(「太虚大师全集」第 8 编「律释」) 。
6. 吕澄。《瑜伽菩萨戒本羯磨讲要》(「吕澄佛学论著选集」第 2 卷)。
7. 续明。《瑜伽菩萨戒本讲义》。台北:大乘精印经会。
以往的注疏或研究大多是从六度、四摄的角度来整理瑜伽菩萨戒本,[1]本文考察 的重点是瑜伽菩萨戒本的心理观与伦理观。所以,首先定义、分析、统计瑜伽菩萨戒本 于染、无染违犯、无违犯所提到之各种心所及因t,整理成各类型的表,使菩萨行者认 识各种心理状态,觉察某一种心理作用生起时,可能会引起那些行为而违犯菩萨戒条; 并注意那些心理作用最容易违反菩萨道。希望藉此方便掌握菩萨心行。
此外,对于瑜伽菩萨戒本之善恶行为的判断标准,是依据动机与结果而判断,或是 预设任何行为绝对是善或恶?换言之,瑜伽菩萨戒本的伦理观也是本文的研究目标。
二、瑜伽菩萨戒本
为了考察瑜伽菩萨戒本中,与「染违犯」、「非染违犯」等有关的心所(心理作 用),首先标附梵语,以便下节定义之。对于「无违犯」等因缘的分项原则,依玄奘译 本之「或」、「若」字为准,以"(1)、(2)"等数字标示;另依梵本戒条中,句首为
"anaapatti" (无违犯)之句,作为「无违犯」的分项原则,另以[*1]、[*2] 标示, 作为参考。
〔四重戒〕
〔第一、自赞毁他戒〕
若诸菩萨为欲贪求 (adhyavasita) 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
〔第二、故悭戒〕
若诸菩萨现有资财,性悭 (lobha) 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 在前,不起哀怜而修惠舍;正求法者来现在前,性悭 (maatsarya) 法故,虽现有法而 不给施,是名第二他胜处法。
〔第三、故瞋戒〕
若诸菩萨长养如是种类忿 (kroda) 缠,由是因缘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 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恼有情;内怀猛利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 谏谢,不受、不忍、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
〔第四、谤菩萨藏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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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详参:释体韬。《六度四摄与之关系》。台北:法鼓文化。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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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菩萨谤 (apavaada) 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像似正法[2],于像似法,或 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第四他胜处法。
〔四十三轻戒〕
〔第一、不供三宝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日日中,若于如来、或为如来造制多所;若于正法 、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谓诸菩萨素怛缆藏、摩怛理迦;若于僧伽,谓十方界已入大地诸 菩萨众。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以身一拜礼敬,下至以语一四句颂 赞佛法僧真实功德,下至以心一清净信随念三宝真实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 违越。
若不恭敬 (agaurava)[3]懒惰、懈怠 ( aalasya-kausiidya) [4] 而违犯者,是染 违犯。
若误失念 (sm.rti-sa^mpramo.sa)[5] 而违犯者,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 谓心狂乱 (k.sipta-cetas)[6] 。若已证入净意乐地,常无 违犯;由得清净意乐菩萨,譬如已得证净苾刍,恒时法尔于佛法僧以胜供具承事供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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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瑜伽师地论》(以下简称《伽论》)卷99 (大30,872c10ff.) 「云何名为像似正 法?谓略有二种像似正法:一、似教正法,二、似行正法。(1)若于非法生是法想,显 示非法以为是法,令他于中生正法想,如是法教实故谛故,非是正法而复像似正法显 现,是故名为『似教正法』。(2)若广为他如是宣说,令他受学,亦自修行,妄起法 想,习诸邪行,而自憍慢,称言我能修是正行,应知是名『似行正法』。为广宣说像似 正法,复说中间嗢■南曰:初法等五种,次根等诸见,非处恶作等,后暴恶戒等....( 872c7)又即于彼能引无义像似正法,以诸因缘开示建立,当知亦名像似正法。」
[3]「不恭敬」意谓轻慢的缘故。《伽论》卷99 (大30,870a27ff.)「云何名为由轻慢 故,犯所犯罪?....于佛、法、僧无敬、无惮、无有羞耻,不乐所学,由轻慢故....」
[4]《伽论》卷53 (大30,589c13ff.)「若随所欲于彼恶业喜乐而转,不能勤励息灭彼 业,是名懈怠。」;同论卷62 (大30,644c13ff.)「云何懈怠?谓执睡眠、偃卧为乐, 昼夜唐捐,舍众善品。」
[5]《伽论》卷53 (大30,589c14ff.)「若与过失相应,于有罪法不能如实明记有罪, 是名忘念。」同论卷62 (大30, 644c15ff.)「云何忘念?谓于久远所作、所说不能随 念,不令随忆,不守根门、不正知住。」
[6]《伽论》卷99 (大30,870c9ff.)「云何无犯?谓五因缘令无所犯.... (871a2)又初 修业,痴狂心乱,痛恼所逼,如是名为第五因缘。当知由此五因缘故,从初不犯。」
[7]《伽论》卷47 (大30,553b19) 「云何菩萨极欢喜住?谓诸菩萨净胜意乐住 ....(556a21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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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贪求名利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其大欲[8] 而无喜足[9],于诸利养及以恭敬生着 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 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 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
〔第三、不敬有德同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耆长,有德可敬同法者来,憍慢 (maana) 所 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起承迎,不推胜座。若有他来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憍 慢所制,怀嫌恨 (aagh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不称正理,发言酬对,是名 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非憍慢制,无嫌恨心,无恚恼心,但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10] ,是名有 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 谓遭重病,(2)或心狂乱;[*2] (3)或自睡眠,他生觉想而来 亲附、语言谈论、庆慰、请问;[*3] (4)或自为他宣说诸法论义决择;[*4] (5)或复与 余谈论庆慰;[*5] (6)或他说法论义决择,属耳而听;[*6] (7)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 欲将护说法者心;[*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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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住于此在在生处多作轮王,王赡部洲,得大自在,远离一切所有悭垢,威被有情,调 伏悭吝,诸四摄事所作业中,一切不离佛法僧宝,证一切种菩提....若广宣说,如《十 地经》极喜地说....」
[8] 《伽论》卷89 (大30,421c28ff.)「于大人所,欲求广大利养恭敬,故名大欲。」
[9]《伽论》卷25 (大30,421c28ff.)「云何喜足?谓于一衣服、饮食、卧具 等事便生欢喜,生正知足。于所未得所有衣服或粗或妙,更无希望、更无思虑。于所已 得不染、不爱....是名喜足。」
[10] (无记是否可以等于无知?失念等于放逸?)《伽论》卷99 (大30,870a11ff.) 「又彼略由四因缘故,犯所犯罪。一、无知故,二、放逸故,三、烦恼盛故,四、轻慢 故。....云何名为由无知故,犯所犯罪?谓如有一于所犯罪,不审听闻,不善领悟,彼 无解了,无有觉慧,无所知故,于其所犯起,无犯想,而犯众罪,如是名为由无知故, 犯所犯罪。云何名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谓如有一。于所犯罪,虽复解了,有其觉 慧,亦有所知,而住忘念,住不正知,彼由如是不住念故,如无所知而犯众罪,如是名 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 当知此中,无知放逸所犯众罪,是不染污。由烦恼盛及 以轻慢所犯众罪。是其染污。」又,(大30,870b715)「....无知故,及放逸故,所犯 众罪是下品罪。烦恼盛故,所犯众罪是中品罪。由轻慢故,所犯众罪是上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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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8] (9) 或护僧制;[*9] (10)或为将护多 有情心而不酬对,皆无违犯。
〔第四、不应供受衬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延请,或往居家,或往余寺,奉施饮食及衣服等 诸资生具,憍慢 (maana) 所制,怀嫌恨 (aagh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不至 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11]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 违犯。
无违犯者,[*1] (1)或有疾病;(2)或无气力;(3)或心狂乱;[*2] (4)或处悬远; (5)或道有怖;[*3] (6)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4] (7)或余先 请;[*5] (8)或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6] (9)或为引摄未曾有义; (10)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7] 论义决择当知亦尔;[*8] (11)或复 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9] (12)或为护他多嫌恨心;[*10] (13)或护僧制。不至 其所,不受所请,皆无违犯。
〔第五、不受重宝施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持种种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宝,及持 种种众多上妙财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 (aaghaata) 心,或恚恼心 (pratigha) , 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舍有情故。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或心狂乱;[*2] (2)或观受已心生染着;[*3] (3)或观后时彼 定追悔;[*4](4)或复知彼于施迷乱;[*5] (5)或知施主随舍随受,由是因缘定当贫 匮;[*6] (6)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7] (7)或知此物劫盗他得;(8)或知此 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或杀、或缚、或罚、或黜、或嫌、或责,违拒不受,皆无违犯。
〔第六、不施其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求法,怀嫌恨 (aagh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嫉妒变异,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谓诸外道伺求过短;[*2] (2)或有重病;(3)或心狂乱;[*3] (4)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4] (5)或于是法未善通利;[*5](6)或 复见彼不生恭敬,无有羞愧,以恶威仪而来听受;[*6] (7)或复知彼是钝根性,于广法 教得法究竟,深生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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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伽论》卷84(大30,766c11ff.)「应招延者,约舍世财。应奉请者,约尽贪爱。 欲求果报,是故招延;欲求解脱,是故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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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当生邪见,增加邪执,衰损恼坏;[*7] (8)或复知彼法至其手,转布非人,而不施 与,皆无违犯。
〔第七、弃舍恶人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暴恶犯戒有情,怀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由彼暴恶犯戒为缘,方便弃舍,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 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弃舍,由忘念故,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何 以故?非诸菩萨于净持戒身语意业寂静现行诸有情所,起怜愍 (anukampaa) 心,欲作 饶益;如于暴恶犯戒有情,于诸苦因而现转者。
无违犯者,[*1](1)谓心狂乱;[*2](2)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12][*3] (3)或为将护多有情心;[*4] (4)或护僧制,方便弃舍,不作饶益,皆无违犯。
〔第八、遮罪共不共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中,将护他故建立遮罪[13] ,制诸声闻令不造作,诸有情类,未净信者令生净信,已净信者令倍增长;于中菩萨与 诸声闻应等修学,无有差别。
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尚不弃舍将护他行,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长, 学所学处,何况菩萨利他为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 中,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悕望住,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于中菩萨与诸声闻不 应等学。
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不顾利他,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可名为妙; 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如是菩萨为利 他故,从非亲里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恣施家,应求百千种种衣服,观彼有情有力无 力,随其所施,如应而受。如说求衣,求钵亦尔。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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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轻戒第3、4、6 条所说:「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
[13]《伽论》卷99 (大30,869c21ff.)「复次有略有五法摄毗奈耶。何等为五?一者性 罪,二者遮罪,三者制,四者开,五者行。(1)云何性罪?谓性是不善,能为杂染损恼 于他,能为杂染损恼于自,虽不遮制,但有现行,便住恶趣,虽不遮制,但有现行能障 沙门。(2)云何遮罪?谓佛世尊观彼形相,不如法故,或令众生重正法故,或见所作随 顺现行性罪法故,或为随顺护他心故,或见障碍善趣、寿命、沙门性故,而正遮止,若 有现行如是等事,说名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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缕,令非亲里为织作衣,为利他故,应畜种种憍世耶衣[14]、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 可染百千俱胝,复过是数,亦应取积。
如是等中,少事[15] 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安住净戒律仪 菩萨,于利他中,怀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少事少业少希望 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有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 犯。
〔第九、性罪不共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16] 少分现行,由 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1)谓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 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 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 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 (anuka^mpaa) 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2) (i)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专行逼 恼。菩萨见已,起怜愍 (anuka^mpaa) 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 增上等位,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ii)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 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愍心,于 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逼而夺取,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 利。由此因缘,所夺财宝,若僧伽物,还复僧伽;窣堵波物,还窣堵波;若有情物,还 复有情。(iii)又见众主,或园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己有,纵情受用。菩 萨见已,思择彼恶,起怜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业,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随力所能废其 所主。菩萨如是虽不与取,而无违犯,生多功德。
(3)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母邑[17] 现无系属[18] ,习淫欲法,继心菩萨,求 非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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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绢衣、杂野蚕绵之衣。 参见《十诵律》卷7, 尼萨耆法第十一缘起。(大23, 47c10ff.)
[15]《长含》(大1,11c6)「佛告比丘,复有七法令法增长,无有损耗。一者乐于少 事,不好多为,则法增长,无有损耗。....」
[16]参见注13。
[17]惠敏(1985,122)「从梵典来看,它是maat.rgraama^m之译语,玄奘法师将之直 译为『母邑』( maat.r 是母亲, graama^m是村邑),在梵语中是『一般女人』或 『个别女人』的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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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 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愍 (anuka^mpaa) 心,行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 之法,而无所犯,多生功德。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 梵行。
(4)又如菩萨为多有情解脱命难、囹圄缚难、刖手足难、劓鼻、刵耳、剜眼等难, 虽诸菩萨为自命难[19] ,亦不正知说于妄语,然为救脱彼有情故,知而思择,故说妄 语。以要言之,菩萨唯观有情义利,非无义利,自无染心,唯为饶益 (hita) 诸有情 故,覆想正知而说异语。说是语时,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5)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恶朋友之所摄受,亲爱不舍。菩萨见已,起怜愍 (anuka^mpaa) 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能随力说离间语,令离恶友,舍相亲爱,勿 令有情由近恶友,当受长夜无义无利。菩萨如是以饶益心说离间语,乖离他爱,无所违 犯,生多功德。
(6)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行越路非理而行,出粗恶语,猛利诃摈,方便令其出不 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以饶益心,于诸有情出粗恶语,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7)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信乐倡伎、吟咏、歌讽,或有信乐王、贼、饮食、淫荡、 街衢无义之论,菩萨于中皆悉善巧,于彼有情起怜愍 (anuka^mpaa) 心,发生利益安乐 意乐,现前为作绮语[20] ,相应种种倡伎、吟咏歌讽、王贼、饮食、淫衢等论,令彼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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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大爱道比丘尼经》有「母人」与「女人」互用之例多处,如卷上(大24, 945b26ff,946a20ff.):「大爱道裘昙弥....叉手白佛言:我闻女人精进可得沙门四 道,贤者阿难,前白佛言:我从佛闻,母人精进可得沙门四道....」
[18]参考《伽论》卷8 (大30,315c12ff.)「于诸父母等所守护者,犹如父母于己处 女,为适事他故,勤加守护,时时观察,不令与余共为鄙秽。若彼没已,复为至亲兄弟 姊妹之所守护。此若无者,复为余亲之所守护。此若无者,恐损家族,便自守护。或彼 舅姑为自儿故,勤加守护。」故此处之女子,系因无人守护,而自亦不守护,故习淫欲 法。
[19]《伽论》卷42 (大30,521c29ff.)「云何菩萨难行戒?当知此戒略有三种:(1) 谓 诸菩萨现在具足大财、大族、自在增上,弃舍如是大财、大族、自在增上,受持菩萨净 戒律仪,是名菩萨第一难行戒。(2) 又诸菩萨受净戒已,若遭急难乃至失命,于所受戒 尚无少缺,何况全犯,是名菩萨第二难行戒。(3) 又诸菩萨如是遍于一切行住作意,恒 住正念,常无放逸。乃至命终,于所受戒,无有误失,尚不犯轻,何况犯重?是名菩萨 第三难行戒。」
[20]《伽论》卷59 (大30,631c15ff.)中广说绮语之相:「复次若有依舞而 发歌词,名为绮语。或依作乐,或复俱依,或俱不依而发歌词,皆名绮语。若佛法外, 能引无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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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欢喜引摄,自在随属,方便奖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现行绮语,无所违 犯,生多功德。
〔第十、住邪命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生起诡诈、虚谈现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21] 味邪命法,无有羞耻,坚持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 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 现起。
〔第十一、掉动嬉戏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掉所动,心不寂静,不乐寂静,高声嬉戏,喧哗纷 聒,轻躁腾跃,望他欢笑,如此诸缘,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忘念起,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广说如前。[22] [*2] (2)若欲方便解他 所生嫌恨 (aaghaata^m)令息;[*3] (3)若欲遣他所生愁恼 (`sokam);[*4] (4)若他性 好如上诸事,方便摄受,敬慎将护,随彼而转;[*5](5)若他有情猜阻菩萨,内怀嫌 恨,恶谋憎背,外现欢颜,表内清净,如是一切皆无违犯。
〔第十二、倒说菩萨法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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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论,以爱乐心,受持赞美,以大音声而为讽颂,广为他人开示分别,皆名绮语。若 依斗讼诤竞发言,或乐处众宣说王论、臣论、贼论,广说乃至国土等论,皆名绮语。若 说妄语,或离间语,或粗恶语,下至不思不择,发无义言,皆名绮语。又依七事而发绮 语,谓:斗诤竞语、诸婆罗门恶?术语、苦所逼语、戏笑游乐之语、处众杂语、颠狂语 、邪命语,如是一切名绮语罪。」
[21]《伽论》卷89 (大30,802c12ff.)「心怀染污,为显己德,或现亲事,或行软语, 故名为诈。心怀染污,欲有所求,矫示形仪,故名现相。现行遮逼,有所乞匈 (「匈」 读作ㄍㄜˊ或ㄍㄞˋ,乞、求之意),故名研求。于所得利不生喜足,悦获他利,更求 胜利,是故说名以利求利。」又,卷22 (大30,404a13ff.)亦详言矫诈乃至假利求利之 相状。此外,卷9列出12种身口所不应为者(不律仪):「何等十二不律仪类?一、屠 羊,二、贩鸡,三、贩猪,四、捕鸟,五、罝兔,六、盗贼,七、魁脍,八、守狱,九 、谗刺,十、断狱,十一、缚象,十二、咒龙。」(大30,319c3ff.)
[22]如轻戒第2条所说:「无违犯者,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 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或轻戒第10条:「无违犯者,若为除遣生起乐 欲,发勤精进,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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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忻乐涅槃,应于涅 盘而生厌背,于诸烦恼及随烦恼,不应怖畏而求断灭,不应一向心生厌离,以诸菩萨三 无数劫流转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 如诸声闻于其涅槃忻乐亲近,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如是菩萨于大涅槃忻乐亲 近,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其倍过彼百千俱胝。以诸声闻唯为一身证得义利勤修 正行,菩萨普为一切有情证得义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萨当勤修集无杂染心,于有漏事 随顺而行,成就胜出诸阿罗汉无杂染法。
〔第十三、不护雪讥谤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自能发不信重言,所谓恶声、恶称、恶誉,不护不雪, 其事若实而不避护,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事不实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他外道;(2)若他憎嫉 (abhinivi.s.ta);[*2] (3)若自出 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谤声流布;[*3] (4)若忿蔽 (krodhaabhibhaata) 者;(5) 若心倒者,谤声流布,皆无违犯。
〔第十四、不折伏众生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义利,护 其忧恼而不现行,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观由此缘,于现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
〔第十五、瞋打报复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骂报骂,他瞋 (ro.sita) 报瞋 (pratiro.sayati),他打报打,他弄报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第十六、不行悔谢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为,彼疑侵犯。由嫌嫉 (aaghaata) 心,由慢所执,不如理谢而生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谢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2] (2)若是外 道;[*3] (3)若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4] (4)若彼有情性好斗诤,因 悔谢时倍增愤怒;[*5] (5)若复知彼为性堪忍,体无嫌恨,若必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 耻而不悔谢,皆无违犯。
〔第十七、不受悔谢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所侵犯,彼还如法平等悔谢,怀嫌恨(aaghaata) 心,欲损恼彼,不受其谢,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虽复于彼无嫌恨心,不欲 损恼,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亦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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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犯者,[*1] (1)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一切如前应知。[*2](2)若不如法, 不平等谢,不受彼谢,亦无违犯。
〔第十八、怀忿不舍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 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为断彼故,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第十九、染心御众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着供事增上力故,以爱染心 (saami.sena) 管御徒 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不贪供侍,无爱染心管御徒众。
〔第二十、耽着睡眠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懒惰、懈怠,耽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是 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遭疾病;(2)若无气力;[*2](3)行路疲极;[*3] (4)若为断 彼生起乐欲,广说一切如前应知。
〔第二一、虚谈弃时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爱染 (sa^mrakta) 心,谈说世事,虚度时日,是 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忘念,虚度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须臾而听;[*2](2)若事希 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无所违犯。
〔第二二、不求禅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令心住,欲定其心,[23] 心怀嫌恨 (aaghaata), 憍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懒惰、懈怠而不请者,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遇疾病,(2)若无气力,[*2] (3)若知其师颠倒教授,[*3] (4)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24] (5)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无所违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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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伽论》卷30详言九种心住,及六种成办心住力,详见大30, 450c18ff.- 451b2ff.,文长不录。
[24]指随法行菩萨。《伽论》卷77 (大30,724b14ff.)「云何名依法?云何复名不依 法?(1) 善男子,若随所受所思法相,而于其义得奢摩他毗?舍那,名依法。(2) 若不 待于所受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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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不除五盖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贪欲盖,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 犯。
无违犯者,[*1](1)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 行,如贪欲盖,如是瞋恚 (vyaapaada)、惛沈睡眠 (styaa.na-middha)、掉举 (auddhatya) 恶作 (kauk.rtya),及与疑 (vicikitsaa) 盖[25], 当知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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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法相,但依止他教诫教授,而于其义得奢摩他毗■舍那,谓观青瘀及脓烂等或一切 行皆是无常,或诸行苦,或一切法皆无有我,或复涅槃毕竟寂静,如是类奢摩他毗■舍 那名不依法。(1)由依止法得奢摩他毗■舍那故,我施设随法行菩萨,是利根性。(2)由 不依法得奢摩他毗■舍那故,我施设随信行菩萨,是钝根性。」
[25]关于五盖,《伽论》卷11 (大30,329b11ff.)「复次于诸静虑等至障中,略有五 盖,将证彼时能为障碍。何等为五﹕一、贪欲盖,二、瞋恚盖,三、惛沈睡眠盖,四、 掉举恶作盖,五、疑盖。(1) 贪欲者,谓于妙五欲,随逐净相,欲见、欲闻、乃至欲 触,或随忆念先所领受,寻伺追恋。(2) 瞋恚者,谓或因同梵行等,举其所犯,或因忆 念昔所曾经不饶益事瞋恚之相,心生恚怒;或欲当作不饶益事,于当所为瞋恚之相,多 随寻伺,心生恚怒。(3) 惛沈者,谓或因毁坏净尸罗等,随一善行,不守根门,食不知 量,不勤精进,减省睡眠,不正知住,而有所作,于所修断,不勤加行,随顺生起一切 烦恼,身心惛昧,无堪任性。睡眠者,谓心极昧略,又顺生烦恼,坏断加行,是惛沈 性,是睡眠性,是故此二合说一盖。又惛昧无堪任性名惛沈,惛昧心极略性名睡眠。由 此惛沈,生诸烦恼、随烦恼时,无余近缘如睡眠者,诸余烦恼及随烦恼,或应可生,或 应不生。若生惛昧,睡眠必定皆起。(4) 掉举者,谓因亲属寻思、国土寻思、不死寻 思,或随忆念昔所经历戏笑欢[329c]娱所行之事,心生喧动,腾跃之性?恶作者,谓因 寻思亲属等故,心生追悔,谓我何缘离别亲属?何缘不往如是国土?何缘弃舍如来到于 此,食如是食?饮如是饮?唯得衣服、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众具?我本何缘,少小出 家,何不且待至年衰老?或因追念昔所曾经戏笑等事,便生悔恨,谓我何缘于应受用戏 乐、严具、朋游等时,违背宗亲朋友等意,令其悲恋,涕泪盈目而强出家?由如是等种 种因缘,生忧恋心,恶作追悔。由前掉举,与此恶作处所等故,合说一盖。又应作不应 作事,随其所应,或已曾作,或未曾作,心生追悔:云何我昔应作不作,非作反作?除 先追悔所生恶作,此恶作缠犹未能舍。次后复生相续不断忧恋之心,恶作追悔此又一种 恶作差别。....(5) 疑者,谓于师于法,于学于诲,及于证中,生惑生疑。由心如是怀 疑惑故,不能趣入勇猛方便正断寂静。又于去来今及苦等谛,生惑生疑,心怀二分,迷 之不了,犹豫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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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贪味静虑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味 (aasvaadaayati) 静虑[26] ,于味静虑见为功 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1) 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第二五、不学小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 教,不应受持,不应修学,菩萨何用于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是名 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菩萨尚于外道书论[27]精勤研究,况于佛语?
无违犯者,[*1] (1) 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第二六、背大向小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菩萨藏[28] 未精研究,于菩萨藏一切弃舍,于声 闻藏一向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第二七、舍内学外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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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盖之对治、除遣,详见《伽论》卷 (大30,329b9ff.-330c13ff、 412a1ff.-c27ff.),文长不录。
[26]《伽论》卷62提及修禅定者爱味禅定之三种相状,及何谓爱味:「略由三相修等至 者爱味等至,谓或证得等至出已,计为清净,可欣、可乐、可爱、可意,随念爱味,或 未证得,或已证得,未来爱味增上力故,追求欣乐而生爱味。或己证得,计为清净、可 欣、可乐,乃至广说现行爱味,若从定出,可生爱味,若正在定,无有爱味。言爱味 者,谓于是中遍生贪着。」(大30,645c12ff.)
[27]外道书论,如十六异论。《伽论》卷6 (大30,303c2ff.)「一、因中有果论,二、 从缘显了论,三、去来实有论,四、计我论,五、计常论,六、宿作因论,七、计自在 等为作者论,八、害为正法论,九、有边无边论,十、不死矫乱论,十一、无因见论, 十二、断见论,十三、空见论,十四、妄计最胜论,十五、妄计清净论,十六、妄计吉 祥论。」《伽论》卷38 (大30,500c13ff.):「谓诸菩萨,以要言之,当求一切菩萨藏 法、声闻藏法、一切外论、一切世间工业处论。当知于彼十二分教,方广一分,唯菩萨 藏,所余诸分,有声闻藏。一切外论,略有三种:一者因论,二者声论,三者医方论。 一切世间工业处论,非一众多,种种品类,谓金师铁师未尼师等工业智处,如是一切明 处所摄。有五明处,一内明处,二因明处,三声明处,四医方明处,五工业明处。菩萨 于此五种明处,若正勤求,则名勤求一切明处。」
[28]参见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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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现有佛教,于佛教中未精研究,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精 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于其义能思能 达;(2)若于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动觉者,于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 分学外,则无违犯。
〔第二八、专习异论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越菩萨法,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宝玩, 爱乐 (priiyate) 味着 (rama),非如辛药而习近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 犯。
〔第二九、不信深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菩萨藏,于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 难思神力,不生信解 (anaadhimucyamaano),憎背毁谤 (pavadate):「不能引义,不 能引法,非如来说,不能利益安乐有情。」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如是毁谤,或由自内非理作意,或随顺他而作是说。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若闻甚深最甚深处,心不信解。菩萨尔时应强信受, 应无谄曲 (a`sa.thena),应如是学:「我为非善,盲无慧目,于如来眼,随所宣说, 于诸如来密意语言而生诽谤。」菩萨如是自处无知,仰推如来于诸佛法,无不现知,等 随观见。如是正行,无所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
〔第三十、爱恚赞毁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人所,有染爱 (s'aami.sa) 心,有瞋恚 (pratigha) 心,自赞毁他,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为摧伏诸恶外道,(2)若为住持如来圣教,[*2] (3)若欲方 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3] (4)或欲令其未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
〔第三一、不听正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说正法论议决议,憍慢所制,怀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而不往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而不往听,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不觉知,[*2](2)若有疾病,(3)若无气力,[*3] (4)若知倒 说,[*4](5)若为护彼说法者心,[*5] (6)若正了知彼所说义,是数所闻所持所了, [*6] (7)若已多闻,具足闻持,其闻积集,[*7] (8)若欲无间于境住心,(9)若勤引发 菩萨胜定,[*8] (10)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 心令定,不往听者,皆无违犯。
〔第三二、轻毁法师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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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说法师,故思轻毁 (avamaanayati),不深恭敬 (asatkaroti),嗤笑调弄,但依于文,不依于义,[29] 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 犯。
〔第三三、不为助伴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有情所应作事,怀嫌恨(aaghaata)心,怀恚恼 (pratigha)心,不为助伴——谓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若往若来,或于正说事业加 行,或于掌护所有财宝,或于和好乖离诤讼,或于吉会,或于福业,不为助伴,是名有 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助伴,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1)若有疹疾,(2)若无气力,[*2] (3)若了知彼自能成办,(4)若 知求者自有依怙,[*3] (5)若知所作能引非义,能引非法,[*4] (6)若欲方便调彼伏 彼,广说如前,[*5](7)若先许余为作助伴,[*6] (8)若转请他有力者助,[*7] (9)若 于善品正勤修习,不欲暂废,[*8] (10)若性愚钝,于所闻法难受难持,如前广说, [*9] (11)若为将护多有情意,[*10] (12)若护僧制,不为助伴,皆无违犯。
〔第三四、不往事病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遭重疾病,怀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1)若自有病;(2)若无气力;[*2](3)若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 事;[*3] (4)若知病者有依有怙;[*4] (5)若知病者自有势力,能自供事;[*5] (6)若 了知彼长病所触,堪自支持;[*6] (7)若为勤修广大无上殊胜善品;(8)若欲护持所修 善品令无间缺;[*7] (9)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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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伽论》卷45 (大30,539a7ff.)「云何菩萨修正四依?(1)谓诸菩萨,为求义故, 从他听法,不为求世,藻饰文词,菩萨求义不为求文,而听法时,虽遇常流言音说法, 但依于义,恭敬听受。 (2)又诸菩萨,如实了知暗说大说,如实知已,以理为依,不由 耆长,众所知识,补特伽罗,若佛若僧所说法故,即便信受,是故不依补特伽罗。如是 菩萨以理为依,补特伽罗非所依故,于真实义,心不动摇,于正法中,他缘匪夺。(3) 又诸菩萨于如来所,深殖正信,深殖清净,一向澄清净,唯依如来了义经典,非不了 义。了义经典为所依故,于佛所说法毗奈耶不可引夺。何以故?以佛所说不了义经,依 种种门辩本性义,犹未决定,尚生疑惑,非了义故。若诸菩萨于了义经不决定者,于佛 所说法毗奈耶犹可引夺。(4)又诸菩萨于真证智,见为真实,非于闻思,但识法义,非 真证智,是诸菩萨如实了知,修所成智,所应知者,非唯闻思所成诸识,所能了达。如 实知已,闻如来说,最极甚深,所有法义,终不诽毁,是名菩萨修正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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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8] (10)若先 许余为作供事。
如于病者,于有苦者,为作助伴,欲除其苦,当知亦尔。
〔第三五、非理不为说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怀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不为宣说如实正理,是名有犯,有所违越, 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宣说,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自无知,(2)若无气力,[*2] (3)若转请他有力者说,[*3] (4)若即彼人自有智力,[*4] (5)若彼有余善友摄受,[*5] (6)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 说如前,[*6] (7)若知为说如实正理,起嫌恨心,若发恶言,若颠倒受,若无爱敬, (8)若复知彼性弊龙悷,不为宣说,皆无违犯。
〔第三六、有恩不报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先有恩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怀嫌恨 (aaghaata) 心,不欲现前,如应酬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30]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现酬报,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2] (2)若欲方便调彼伏 彼,广说如前,[*3] (3)若欲报恩而彼不受,皆无违犯。
〔第三七、患难不慰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多生 愁恼,怀嫌恨 (aaghaata) 心,不往开解,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开解,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应知如前于他事业不为助伴。
﹝第三八、希求不给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正悕求饮食等事,怀 嫌恨 (aaghaata) 心,怀恚恼 (pratigha) 心,而不给施,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 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非染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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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伽论》卷46列出五种现酬报恩人的相状:「一者,安处有情令学己德;二者,方 便安处令学他德;三者,无依、无怙、有贫,随力随能作依怙等;四者,劝令供养诸佛 如来;五者,令于如来所说正法受持、读诵、书写、供养。」(大30,546a-13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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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犯者,[*1] (1)若现无有可施财物,[*2] (2)若彼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 [31][*3] (3)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4] (4)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 意,[*5] (5)若护僧制,而不惠施,皆无违犯。
﹝第三九、不如法摄众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摄受[32] 徒众,怀嫌恨 (aaghaata) 心,而不随时 无倒教授,无倒教诫,[33] 知众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 法追求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什物,随时供给,是名有犯,有所违 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诫,不为追求如法众具,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2] (2)若护僧制,[*3] (3) 若有疹疾, (4)若无气力,不任加行,[*4] (5)若转请余有势力者,[*5] (6)若知徒众 世所共知,有大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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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伽论》卷39(大30,505c1ff.)「....是诸菩萨,以其种种内外施物,于诸众生, 或有施与,或不施与。云何施与?云何不施?谓诸菩萨,若知种种内外施物,于彼众 生,唯令安乐,不作利益,或复于彼不作安乐,不作利益,便不施与。若知种种内外施 物,于彼众生,定作利益,不定安乐,或复于彼定作利益,定作安乐,即便施与。如是 略说菩提应施、不应施已。次当广辩....」
[32]《伽论》卷48 (大48,563b28ff.)「于一切住菩萨行中,当知菩萨略有六种,于诸 有情无倒摄受,何等为六,一者顿普摄受,二者增上摄受,三者摄取摄受,四者长时摄 受,五者知摄受,六者最后摄受。」
[33]《伽论》卷38详列八种教授,如先了知众生之心,之后,应机示现种种法门令其趋 入,并为说对治常、断二边之中道行,令众生舍诸增上慢等:「云何教授?当知教授略 有八种:....于教授时先当审谛寻思其心,如实了知寻思。如实了知心已,寻思其根。 如实了知寻思,如实了知根已,寻思意乐。如实了知寻思,如实知意乐已,寻思随眠。 如实了知寻思,如实知随眠已,如其所应随其所宜,示现种种所趣入门,令其趣入.... 令趣入已,为说能治常边邪执,处中之行。为说能治断边邪执,处中之行。令其除舍未 作谓作,未得谓得,未触谓触,未证谓证,诸增上慢。」(大30,504b1ff.)
同卷亦详言遮止、开许、谏诲、呵摈、庆慰五种教诫:「云何教诫?当知教诫略有 五种:一者,遮止有罪现行;二者,开许无罪现行;三者,若有于所遮止、开许法中暂 行犯者,如法谏诲;四者,若有于彼法中数数轻慢而毁犯者,以无染浊、无有变异亲善 意乐,如法呵摈与作忆念;五者,若有于所遮止、开许法中能正行者,慈爱称叹真实功 德,令其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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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资身众具, (7)若随所应教授教诫,皆已无倒教授教诫,[*6] (8) 若知众内有本外道,为窃法故,来入众中,无所堪能,不可调伏,皆无违犯。
﹝第四十、不随顺众生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 (aaghaata) 心,于他有情,不随心转,是名 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随其转,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彼所爱,非彼所宜,[*2](2)若有疾病, (3)若无气力,不 任加行,[*3] (4)若护僧制,[*4](5)若彼所爱,虽彼所宜,而于多众,非宜非爱, [*5] (6)若为降伏,诸恶外道,[*6] (7)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不随心转,皆 无违犯。
﹝第四一、不随喜赞扬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 (aaghaata) 心,他实有德,不欲显扬,他实 有誉,不欲称美,他实妙说,不赞善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显扬等,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2] (2)若有疾病, (3)若无 气力,[*3] (4)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4] (5)若护僧制,[*5] (6)若知由此 显扬等缘起,彼杂染憍举无义,为遮此过,[*6] (7)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 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说,而实非妙,[*7] (8)若为降伏诸恶 外道,[*8] (9)若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等,皆无违犯。
﹝第四二、不行威折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可诃责,应可治罚,应可驱摈,怀染污 (kli.s.ta) 心,而不诃责,或虽诃责,而不治罚,如法教诫,或虽治罚,如法教诫, 而不驱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放逸,而不诃责,乃至驱摈,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1)若了知彼不可疗治,不可与语,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应弃舍, [*2](2)若观待时,[*3] (3)若观因此斗讼诤竞,[*4] (4)若观因此令僧喧杂,令僧破 坏,[*5] (5)知彼有情不怀谄曲,成就增上猛利惭愧,疾疾还净,而不诃责,乃至驱 摈,皆无违犯。
﹝第四三、不神力折摄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具足成就种种神通变现威力,于诸有情应恐怖者,能 恐怖之,应引摄者,能引摄之,避信施故,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是名有犯,有所违 越,非染违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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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伽论》卷37中详言诸佛菩萨之威力神通,及其对众生之利 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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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犯者,[*1] (1) 若知此中诸有情类,多着僻执,是恶外道,诽谤贤圣,成就邪 见,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无有违犯。
三、瑜伽戒本的心理观
今根据瑜伽行派的定义,将瑜伽菩萨戒本有关之心所(心理作用),分染、非染、 无违犯三类,并配合根本烦恼、小随烦恼、大随烦恼等瑜伽行派的烦恼心所分类说明 之。并将此等心所做如下表所示之略称,以便用于后文统计。
(一)染违犯主要之心所
1. 根本烦恼
略称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义 贪 贪、 《伽论》卷8:「贪者,谓由亲近不善丈夫,闻非正 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运失念故,于外及内可爱境 贪欲、 界,若分别不分别染着为体。」(大30,313c18)
贪着 「云何贪欲﹖谓于他所有,起己有欲乐﹐起染污心, 若于他所有,起己有欲乐决定方便,及于彼究竟中所有意 业。」(大30,317b21)
卷58:「贪者,谓能耽着心所为性。」(大30,621c14)
《成论》卷6:「于有、有具,染着为性,能障无贪, 生苦为业」(大31,31b19)
欲求五欲、名声、财物等而无厌足之精神作用。即于己所 好之物,生起染污之爱着心,引生五取蕴而产生诸苦。又 作贪欲、贪爱、贪着。略称欲、爱。《佛光辞典》(以下 简称《佛光》)p.4792 -----------------------
「诸佛菩萨神境智通能办二事:一者,示现种种神通,引诸众生入佛圣教。二者,示现 种种神通惠施无量受苦众生,众多品类利益安乐。」(大30,493c14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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瞋 瞋恚 《伽论》卷8:「恚者,谓由亲近不善丈夫,闻非正 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运失念故,于外及内非爱境 界,若分别不分别憎恚为体。」(大30,313c21)
「云何瞋恚﹖谓于他起害欲乐﹐起染污心,若于他起 害欲乐决定方便,及于彼究竟中所有意业。」(大30, 317b24)
卷58:「恚者。谓能损害心所为性。」(大30,621c16)
《成论》卷6:「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瞋, 不安、恶行所依为业。」(大31,31b21)
指对有情(生存之物)怨恨之精神作用。据俱舍论卷十六 、成唯识论卷六所载,对违背己情之有情生起憎恚,使身 心热恼,不得平安之精神作用,名为瞋。《佛光》p.6114 慢 憍慢 《伽论》卷8:「慢者,谓由亲近不善丈夫,闻非正法﹐不 如理作意故,及由任运失念故,于外及内高下胜劣,若分 (包含憍) 别不分别高举为体。」(大30,313c23)
卷58:「慢者。谓令心举心所为性。」(大30,621c19)
《成论》卷6:「恃已于他,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 苦为业。」(大31,31b26)
比较自己与他人之高低、胜劣、好恶等,而生起轻蔑他人 之自恃之心,称为慢;亦即轻蔑、自负之意。《佛光》 p.5812 疑 疑、 《伽论》卷8:「疑者,谓由亲近不善丈夫,[314a]闻非正 疑盖 法﹐不如理作意故,即于所知事唯用分别染污异觉为体。」
卷58:「疑者,犹豫二分不决定心所为性。」(大30,622a17)
《成论》卷6:「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能障不疑善品为 业。」(大31,31c1)
谓对迷悟因果之理,犹豫而无法决定之精神作用。即对于 佛教真理犹豫不决之心。[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成唯识论 卷六〕《佛光》p.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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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随烦恼──小随烦恼
略称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义
忿 忿或 《成论》卷6:「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能障 忿恨 不忿,执杖为业。」(大31,33b9)
对不顺自心之对境,引生气怒之情,而发为暴恶之行动, 称为忿。忿由瞋而生,刚烈而强猛,然无余势,非长久持 续者。〔大乘广五蕴论、品类足论卷三、杂阿毗昙心论卷 二、顺正理论卷五十四〕《佛光》p.3222
恨 嫌恨、 《成论》卷6:「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能 恚恼 障不恨,热恼为业。」 (大31,33b12) (包含 「恼」) 恨即指对忿怒之事永远不忘,乃结怨之精神作用。据顺正 理论卷五十四所述恨与忿之差别(大二九?六四六下): 「如桦皮火,其相猛利,而余势弱,说名为忿。如冬室 热,其相轻微,而余势强,说名为恨。」故知恨虽不如忿 怒之猛烈,但余势极强,历久不灭。[成唯识论卷六、百法 问答钞卷一〕《佛光》p.3811
诳 《成论》卷6:「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能 障不诳,邪命为业。」(大31,33c5)
欺诈之意。即以种种手段迷惑他人之精神作用。据成唯识 论卷六载,「诳」即为得利养而现矫德,以诡诈为性,能 障不诳,以邪命为业。唯识宗以之属二十随烦恼之一,谓 诳以贪、痴之部分为体,系由贪、痴之一分而假立者,离 此二者即别无诳之相用。〔成唯识论述记卷六〕《佛光》 p.5919
嫉 嫌嫉、 《成论》卷6:「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忌为性,能 嫉?、 障不嫉,忧戚为业。」(大31,33b26) 憎嫉 指对于他人之善、美等生起不悦之精神作用。〔成唯识论 卷六〕《佛光》p.5440
悭 《成论》卷6:「耽着财、法,不能惠舍,秘吝为性, 能障不悭,鄙畜为业。」(大31,33c1)
即对财施、法施悭吝之心理。唯识宗以之为随烦恼之 一,系以贪爱之一分为其体,离于贪则别无悭之相用。[成 唯识论卷六、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九]《佛光》p.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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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随烦恼──大随烦恼
略称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义 不信 不信解 《成论》卷6:「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能 障净信,惰依为业。」(大31,34b4)
指内心污浊之精神作用。于四谛三宝等,未能忍许爱乐, 自相浑浊,内心不澄净,称为不信。唯识家以之为八大随 惑之一。〔成唯识论卷六〕《佛光》p.979 惛 惛沈 《成论》卷6:「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毗 ?舍那为业。」(大31,34a19) 指使身心沈迷、昏昧、沈郁、钝感、顽迷,而丧失进取、 积极活动之精神作用。唯识宗则纳为二十种随烦恼之一。 与睡眠合为「惛沈睡眠盖」,为五盖之一。〔成唯识论卷 六〕《佛光》p.4578 掉 掉举 《成论》卷6:「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 摩他为业。」(大31,34a7)
指心浮动不安之精神作用,为「惛沈」之对称。此外,恶 作与掉举合称掉悔盖,为五盖之一。就此心所之所障,有 部及阿毗达磨杂集论、成唯识论皆以之障定;经部及瑜伽 师地论之说,则以之障慧。﹝成唯识论卷六﹞《佛光》 p.4586
(二)非染违犯主要之心所
1. 随烦恼:大随烦恼
略称 全名 瑜伽行派的定义 懒懈 懒惰懈怠 《成论》卷6:「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 性,能障精进,增染为业。」(大31,34b11) *于轻戒 「第一、不 为「勤」之对称。即指懒惰之状态。除意谓不积极修善 供三宝戒」 行之精神作用外,并有积极行恶之含义。唯识宗则以此 、「第二十 为二十随烦恼之一。为勤(即精进)所对治。〔成唯识 、耽着睡眠 论卷六、成唯识论述记卷六下〕《佛光》p.6221 戒」是「染 违犯」,其 余的戒条是 「非染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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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放逸 《成论》卷6:「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 性,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大31,34b17)
即放纵欲望而不精勤修习诸善之精神状态。唯识宗谓此 属八大随惑之一。〔成唯识论卷六〕《佛光》p.3276 忘 忘念(→失 《成论》卷6:「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能障 念) 正念,散乱所依为业。」(大31,34b22)
为「念」之对称。指对于所缘境及诸善法不能明白记忆 之精神作用。唯识宗将其视为二十随烦恼中八大随烦恼 之一。关于其体,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说,以痴之等流 为体,依此之故而为痴之一分。〔成唯识论卷六〕《佛 光》p.1880
(三)无违犯:出现两次以上之因缘(依出现次数排序)
略称 定义或内容 调 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 病 重病或疾病 无力 无力气 护 护僧制 治 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 蔽,数起现行。 外 外道 多 将护多有情心、为护他多嫌恨心 狂 狂乱 善 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 持 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 心 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欲将护说法者心
其余出现一次者,于后注解分别说明之。
四重名称 主要防止之心所 1.自赞毁他戒 贪求 2.故悭戒 悭 3.故瞋戒 忿 4.谤菩萨藏戒 慢
瑜伽菩萨戒本与其他菩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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