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序
蕅益子结冬于月台。禅诵之余。手持韦编而笺释之。或问曰。子所解者是易耶。余应之曰。然。复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又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亦易亦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更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非易非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侍者闻而笑曰。若是乎堕在四句中也。余曰。汝不闻四句皆不可说。有因缘故四句皆可说乎。因缘者。四悉檀也。人谓我释子也。而亦通儒。能解易。则生欢喜焉。故谓是易者。吾然之。世界悉檀也。或谓我释子也。奈何解易。以同俗儒。知所解之非易。则善心生焉。故谓非易者。吾然之。为人悉檀也。或谓儒释殆无分也。若知易与非易必有差别。虽异而同。虽同而异。则儱侗之病不得作焉。故谓亦易亦非易者。吾然之。对治悉檀也。或谓儒释必有实法也。若知非易。则儒非定儒。知非非易。则释非定释。但有名字。而无实性。顿见不思议理焉。故谓非易非非易者。吾然之。第一义悉檀也。侍者曰。不然。若所解是易。则人将谓易可助出世法。成增益谤。若所解非易。则人将谓师自说禅。何尝知易。成减损谤。若所解亦易亦非易。则人将谓儒原非禅。禅亦非儒。成相违谤。若所解非易非非易。则人将谓儒不成儒。禅不成禅。成戏论谤。乌见其为四悉檀也。余曰。是固然。汝独不闻人参善补人。而气喘者服之立毙乎。抑不闻大黄最损人。而中满者服之立瘥乎。春之生育万物也。物固有遇春而烂坏者。夏之长养庶品也。草亦有夏枯者。秋之肃杀也。而菊有黄花。冬之闭藏也。而松柏青青。梅英馥馥。如必择其有利无害者而后为之。天地恐亦不能无憾矣。且佛以慈眼视大千。知群机已熟。然后示生。犹有魔波旬扰乱之。九十五种嫉妒之。提婆达多思中害之。岂惟尧舜称犹病哉。吾所由解易者。无他。以禅入儒。务诱儒以知禅耳。纵令不得四益而起四谤。如从地倒。还从地起。置毒乳中。转至醍醐。厥毒仍在。遍行为外道师。萨遮为尼犍主。意在斯也。侍者再拜而谢曰。此非弟子所及也。请得笔而存之。
崇祯辛巳仲冬旭道人书于温陵之毫余楼
周易禅解目录
序
卷一(上经之一) 乾 坤
卷二(上经之二) 屯 蒙 需 讼 师 比 小畜 履
卷三(上经之三) 泰 否 同人 大有 谦 豫 随 蛊 临 观
卷四(上经之四) 噬嗑 贲 剥 复 无妄 大畜 颐 大过 坎 离
卷五(下经之一) 咸 恒 遁 大壮 晋 明夷 家人 睽 蹇 解 损 益
卷六(下经之二) 夬 姤 萃 升 困 井 革 鼎 震 艮 渐 归妹
卷七(下经之三) 丰 旅 巽 兑 涣 节 中孚 小过 既济 未济
卷八 系辞上传
卷九 系辞下传 说卦传 序卦传 杂卦传
卷十 河图说 洛书说 伏羲八卦次序说 伏羲八卦方位说 六十四卦次序说 六十四卦方位说 文王八卦次序说 文王八卦方位说
周易禅解卷第一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一
六十四卦皆伏羲所画。夏经以艮居首。名曰连山。商经以坤居首。名曰归藏。各有繇辞以断吉凶。文王囚羑里时。系今彖辞。以乾坤二卦居首。名之曰易。周公被流言时。复系爻辞。孔子又为之传以辅翊之。故名周易。古本文王周公彖爻二辞。自分上下两经。孔子则有上经彖传。下经彖传。上经象传。下经象传。乾坤二卦文言。系辞上传。系辞下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共名十翼。后人以孔子前之五传。会入上下两经。而系辞等五传不可会入。附后别行。即今经也。
可上可下。可内可外。易地皆然。初无死局。故名交易。能动能静。能柔能刚。阴阳不测。初无死法。故名变易。虽无死局。而就事论事。则上下内外仍自历然。虽无死法。而即象言象。则动静刚柔仍自灿然。此所谓万古不易之常经也。若以事物言之。可以一事一物各对一卦一爻。亦可于一事一物之中。具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若以卦爻言之。可以一卦一爻各对一事一物。亦可于一卦一爻之中。具断万事万物。乃至世出世间一切事物。又一切事物即一事一物。一事一物即一切事物。一切卦爻即一卦一爻。一卦一爻即一切卦爻。故名交易变易。实即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互具互造。互入互融之法界耳。
伏羲但有画而无辞。设阴阳之象。随人作何等解。世界悉檀也。文王彖辞。吉多而凶少。举大纲以生善。为人悉檀也。周公爻辞。诫多而吉少。尽变态以劝惩。对治悉檀也。孔子十传。会归内圣外王之学。第一义悉檀也。偏说如此。克实论之。四圣各具前三悉檀。开权显实。则各四悉。
(乾下 乾上)
乾。元亨利贞。
六画皆阳。故名为乾。乾者。健也。在天为阳。在地为刚。在人为智为义。在性为照。在修为观。又在器界为覆。在根身。为首。为天君。在家为主。在国为王。在天下为帝。或有以天道释。或有以王道释者。皆偏举一隅耳。健则所行无碍。故元亨。然须视其所健者何事。利贞之诫。圣人开示学者切要在此。所谓修道之教也。夫健于上品十恶者必堕地狱。健于中品十恶者必堕畜生。健于下品十恶者必堕鬼趣。健于下品十善者必成修罗。健于中品十善者必生人道。健于上品十善者必生天上。健于上品十善。兼修禅定者。必生色无色界。健于上品十善。兼修四谛十二因缘观者。必获二乘果证。健于上上品十善。能自利利他者。即名菩萨。健于上上品十善。了知十善即是法界即是佛性者。必圆无上菩提。故十界皆元亨也。三恶为邪。三善为正。六道有漏为邪。二乘无漏为正。二乘偏真为邪。菩萨度人为正。权乘二谛为邪。佛界中道为正。分别中边不同为邪。一切无非中道为正。此利贞之诫所以当为健行者设也。
初九。潜龙勿用。
龙之为物也。能大能小。能屈能申。故以喻乾德焉。初未尝非龙。特以在下。则宜潜而勿用耳。此如大舜耕历山时。亦如颜子居陋巷乎。其静为复。其变为姤。复则后不省方以自养。姤则施命诰四方以养众。皆潜之义也。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初如渊。二如田。时位之不同耳。龙何尝有异哉。二五曰大人。三曰君子。皆人而能龙者也。此如大舜征庸时。亦如孔子遑遑求仕乎。其静为临为师。其变为同人。皆有利见之义焉。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在下之上则地危。纯刚之德则望重。故必终日乾乾。虽至于夕。而犹惕若。所谓安而不忘危。危者。安其位者也。此如大舜摄政时。亦如王臣蹇蹇匪躬者乎。其静为泰为谦。其变为履。皆有乾乾惕厉之义焉。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初之勿用。必于深渊。四亦在渊。何也。初则潜。四则跃。时势不同。而迹暂同。此如大舜避位时。亦如大臣之休休有容者乎。其静为大壮为豫。其变为小畜。皆有将飞未飞。以退成进之义焉。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今之飞者。即昔之或跃或惕或见或潜者也。不如此。安所称大人哉。我为大人。则所见无非大人矣。此如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亦如一切圣王之御极者乎。其静为夬为比。其变为大有。皆有利见之义焉。
上九。亢龙有悔。
亢者。时势之穷。悔者。处亢之道也。此如大舜遇有苗弗格。舞乾羽于两阶乎。否则不为秦皇汉武者几希矣。其静为乾为剥。其动为夬。皆亢而须悔者也。王阳明曰。乾六爻作一人看。有显晦。无优劣。作六人看。有贵贱。无优劣。
统论六爻表法。通乎世出世间。若约三才。则上二爻为天。中二爻为人。下二爻为地。若约天时。则冬至后为初爻。立春后为二爻。清明后为三爻。夏为四爻。秋为五爻。九月后为上爻。又乾坤二卦合论者。十一月为乾初爻。十二月为二爻。正月为三爻。二月为四爻。三月为五爻。四月为上爻。五月为坤初爻。乃至十月为坤上爻也。若约欲天。则初爻为四王。二忉利。三夜摩。四兜率。五化乐。上他化。若约三界。则初欲界。二三四五色界。上无色界。若约地理。则初为渊底。二为田。三为高原。四为山谷。五为山之正基。上为山顶。若约方位。则初为东。三为南。四为西。六为北。二五为中。若约家。则初为门外。上为后园。中四爻为家庭。若约国。则初上为郊野。中四爻为城内。若约人类。则初民。二士。三官长。四宰辅。五君主。上太皇。或祖庙。若约一身。则初为足。二为腓。三为股为限。四为胸为身。五为口为脢。上为首亦为口。若约一世。则初为孩童。二少。三壮。四强。五艾。上老。若约六道。则如次可配六爻。又约十界。则初为四恶道。二为人天。三为色无色界。四为二乘。五为菩萨。上为佛。若约六即。则初理。二名字。三观行。四相似。五分证。上究竟。以要言之。世出世法。若大若小。若依若正。若善若恶。皆可以六爻作表法。有何一爻不摄一切法。有何一法不摄一切六爻哉。
佛法释乾六爻者。龙乃神通变化之物。喻佛性也。理即位中。佛性为烦恼所覆故勿用。名字位中。宜参见师友。故利见大人。观行位中。宜精进不息。故日乾夕惕。相似位中。不著似道法爱。故或跃在渊。分证位中。八相成道。利益群品。故为人所利见。究竟位中。不入涅槃。同流九界。故云有悔。此原始要终。兼性与修而言之也。若单约修德者。阳为智德。即是慧行。初心乾慧。宜以定水济之。不宜偏用。二居阴位。定慧调适。能见佛性。故云利见大人。三以慧性遍观诸法。四以定水善养其机。五则中道正慧证实相理。上则觅智慧相了不可得。又约通塞而言之者。初是浅慧。故不可用。上是慧过于定。故不可用。中之四爻皆是妙慧。二如开佛知见。三如示佛知见。四如悟佛知见。五如入佛知见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六十四卦。共计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则阳爻共有百九十二。此周公总明一切阳爻所以用九而不用七之旨也。盖七为少阳。静而不变。九为老阳。动而变阴。今若筮得乾卦。六爻皆九。则变为坤卦。不惟可知大始。亦且可作成物。而六龙不作六龙用。其变化妙无端倪矣。此如大舜荐禹于天。不以位传其子。亦如尧舜之犹病。文王之望道未见。孔子之圣仁岂敢乎。若约佛法释者。用九。是用有变化之慧。不用七之无变化慧也。阳动。即变为阴。喻妙慧必与定俱。华严云。智慧了境同三昧。大慧云。一悟之后。稳贴贴地。皆是此意。群龙者。因中三观。果上三智也。观之与智。离四句。绝百非。不可以相求。不可以识识。故无首而吉。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孔子彖传。所以释文王之彖辞者也。释彖之法。或阐明文王言中之奥。或点示文王言外之旨。或借文王言句而自出手眼。别申妙义。事非一概。今乾坤二卦。皆是自出手眼。或亦文王言外之旨。此一节是释元亨二字。以显性德法尔之妙。所谓无不从此法界流也。盖乾之德不可胜言。而惟元能统之。元之德不可名状。惟于万物资始处验之。始者。对终而言。不始不足以致终。不终不足名资始。即始而终。故曰统天。举凡云行雨施。品物流行。莫非元之德用。所谓始则必亨者也。
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
此一节。是显圣人以修合性。而自利功圆也。圣人见万物之资始。便能即始见终。知其由终有始。始终止是一理。但约时节因缘假分六位。达此六位无非一理。则位位皆具龙德。而可以御天矣。天即性德也。修德有功。性德方显。故名御天。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
此一节。是释利贞二字。以显性德本来融遍。所谓无不还归此法界也。盖一切万物既皆资始于乾元。则罔非乾道之变化。既皆乾道变化。则必各得乾道之全体大用。非是乾道少分功能。故能各正性命。物物具乾道全体。又能保合太和。物物具乾元资始大用。乃所谓利贞也。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此一节。是显圣人修德功圆。而利他自在也。
统论一传宗旨。乃孔子借释彖爻之辞。而深明性修。不二之学。以乾表雄猛不可沮坏之佛性。以元亨利贞表佛性本具常乐我净之四德。佛性必常。常必备乎四德。竖穷横遍。当体绝待。故曰大哉乾元。试观世间万物。何一不从真常佛性建立。设无佛性。则亦无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故举一常住佛性。而世间果报天。方便净天。实报义天。寂光大涅槃天。无不统摄之矣。依此佛性常住法身。遂有应身之云。八教之雨。能令三草二木各称种性而得生长。而圣人则于诸法实相究尽明了。所谓实相非始非终。但约究竟彻证名之为终。众生理本名之为始。知其始亦佛性。终亦佛性。不过因于迷悟时节因缘。假立六位之殊。位虽分六。位位皆龙。所谓理即佛。乃至究竟即佛。乘此即而常六之修德。以显六而常即之性德。故名乘六龙以御天也。此常住佛性之乾道。虽亘古亘今不变不坏。而具足一切变化功用。故能使三草二木各随其位而证佛性。既证佛性。则位位皆是法界。统一切法无有不尽。而保合太和矣。所以如来成道。首出九界之表。而刹海众生。皆得安住于佛性中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六十四卦大象传。皆是约观心释。所谓无有一事一物而不会归于即心自性也。本由法性不息。所以天行常健。今法天行之健而自强不息。则以修合性矣。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文并可知。佛法释者。法身流转五道名日众生。故为潜龙。理即法身。不可用也。具缚凡夫。能知如来秘密之藏。故德施普。十乘妙观。念念熏修。故反复道。不住相似中道法爱。故进无咎。八相成道。广度众生。故是大人之事。无住大般涅槃。亦不毕竟入于灭度。尽未来时。同流九界。故盈不可久。但恃性德。便废修德。全以修德而为教门。故天德不可为首。冯文所曰。其潜藏者。非谓有时而发用也。即发用而常潜藏也。其在下者。非谓有时而上也。其上者不离乎下也。乾卦所谓勿用之潜龙。即大衍所谓勿用之一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乾也。
六十四卦不出阴阳二爻。阴阳之纯。则为乾坤二卦。乾坤二义明。则一切卦义明矣。故特作文言一传以申畅之。此一节先明性德也。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乾事。
此一节明修德也。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此一节结显以修合性也。非君子之妙修。何能显乾健之本性哉。
统论乾坤二义。约性则寂照之体。约修则明静之德。约因则止观之功。约果则定慧之严也。若性若修。若因若果。无非常乐我净。常乐我净之慧名一切种智。常乐我净之定名首楞严定。所以乾坤各明元亨利贞四德也。今以儒理言之。则为仁义。礼智。若一往对释者。仁是常德。体无迁故。礼是乐德。具庄严故。义是我德裁制自在故。智是净德。无昏翳故。若互摄互含者。仁礼义智性恒故常。仁礼义智以为受用故乐。仁礼义智自在满足故我。仁礼义智无杂无垢故净。又四德无杂故为仁。四德周备故为礼。四德相摄故为义。四德为一切法本故为智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约圣德释。如文可解。若约理即释者。龙德而隐。即所谓隐名如来藏也。昏迷倒惑。其理常存。故不易乎世。佛性之名未彰。故不成乎名。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然毕竟在凡不减。故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而行者亦是佛性。忧则违之。而违者亦是佛性。终日随缘。终日不变。故确乎其不可拔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文亦可解。若约名字即佛释者。庸言庸行。只是身口七支。以知法性无染污故。随顺修行尸波罗密。从此闲九界之邪。而存佛性之诚。初心一念圆解善根。已超三乘权学尘劫功德。而不自满假。故其德虽博。亦不存德博之想。以成我慢也。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故虽名字初心。已具佛知佛见而为君德。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忠信是存心之要。而正所以进德。修辞立诚。是进修之功。而正所以居业。此合外内之道也。可往则往是其几。可止则止是其义。进退不失其道。故上下无不宜矣。若约佛法六即释者。正观行位中圆妙功夫也。直心正念真如。名为忠信。所以进德而为正行也。随说法净。则智慧净。导利前人。化功归己。名为修辞立诚。所以居业而为助行也。知至至之是妙观。知终终之是妙止。止观双行。定慧具足。则能上合诸佛慈力而不骄。下合众生悲仰而不忧矣。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此正阐明舜禹避位。仍即登位之心事也。若约佛法者。直观不思议境为上。用余九法助成为下。心心欲趋萨婆若海为进。深观六即不起上慢为退。欲及时者。欲于此生了办大事也。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设不证入圆住正位。不名度二死海。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此明圣人垂衣裳而天下治。初非有意有造作也。佛法释者。如来成正觉时。悉见一切众生成正觉。初地离异生性。入同生性。大乐欢喜。悉是此意。乃至证法身已。入普现色身三昧。在天同天。在人同人。皆所谓利见大人。法界六道所同仰也。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李衷一曰。从来说圣人无亢。却都从履满招损上看。夫子乃以无位无民无辅表之。此尧舜有天下而不与之心也。非位丧民叛贤人离去之谓也。动字下得妙。无停思。无贰虑。天下极重难反之局。止在圣人一反掌间。致悔之由。止在一动。处亢之术。止在一悔。佛法释者。法身不堕诸数。故贵而无位。佛果出九界表。故高而无民。寂光非等觉以下境界。故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究竟位中。必逆流而出。示同九界。还现婴儿行及病行也。
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此以时位重释六爻之义也用九而曰乾元。正显乾卦全体大用。亦显潜见惕跃飞亢。皆无首而皆吉。佛法释者。理即佛为贬之极。故下。名字即佛。未有功夫。故时舍。五品位正修观行。故行事。相似位拟欲证真。故自试。分证位八相成道故上治。究竟位不住涅槃。故穷之灾。用九。则以修合性。故天下治也。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或跃在渊。乾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此兼约德之与时。再释六爻之义也。与时偕极。对与时偕行看。皆所谓时乘御天者也。乃见天则。则潜而勿用亦天则。乃至亢而有悔亦天则也。佛法释者。佛性隐在众生身中。故潜藏。一闻佛性。则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天下文明。念念与观慧相应无间。故与时偕行。舍凡夫性。入圣人性。故乾道乃革。由证三德。方坐道场。故位乎天德。天德者。天然之性德也。极则必返。证佛果者。必当同流九界。性必具修。全性起修。乃见性修不二之则。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前约仁礼义智四德。以释元亨利贞。今更申明四德一以贯之。统惟属乾。而非判然四物也。举一乾字。必具元德。举一元字。必统四德。元之大。即乾之大矣。
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
乾具四德。而非定四。故大。故复以刚健等七字而深赞之。卦言其体。爻言其用。卦据其定。爻据其变。体大则用亦大。体刚健中正纯粹精。则用亦刚健中正纯粹精矣。
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上明乾德体必具用。此明圣人因用以得体也。佛法释者。此章申明性必具修。修全在性也。佛性常住之理名为乾元。无一法不从此法界而始。无一法不由此法界而建立生长。亦无有一法而不即以此法界为其性情。所以佛性常住之理。遍能出生成就百界千如之法。而实无能生所生。能利所利。以要言之。即不变而随缘。即随缘而不变。竖穷横遍。绝待难思。但可强名之曰大耳。其性雄猛物莫能坏。故名刚。依此性而发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故名健。非有无真俗之二边。故名中。非断常空假之偏法。故名正。佛性更无少法相杂。故名纯。是万法之体要。故名粹。无有一微尘处。而非佛性之充遍贯彻者。故名精。所以只此佛性乾体。法尔具足六爻始终修证之相。以旁通乎十界迷悟之情。此所谓性必具修也。圣人乘此即而常六之龙。以御合于六而常即之天。自既以修合性。遂能称性起于身云。施于法雨。悉使一切众生同成正觉而天下平。此所谓全修在性也。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此下六爻。皆但约修德。兼约通塞言之。佛法释者。成德为行。谓依本自天成之性德而起行也。既全以性德为行。则狂心顿歇。歇即菩提。故为日可见之行也。然犹云潜者。以其虽则开悟。习漏未除。故佛性犹为虚妄烦恼所隐而未现。而正助二行。尚在观行相似。未成般若解脱二德。是以君子必以修德成之。而弗专用此虚解也。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学问是闻慧。宽居是思慧。仁行是修慧。从三慧而入圆住。开佛知见。即名为佛。故云君德。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重刚者。自强不息。有进而无退也。不中者。不著中道而匆匆取证也。上不在天者。未登十地。入佛知见也。下不在田者。已超十住。开佛知见。因时而惕。正是不思议十行法门。遍入法界。而能行于非道。通达佛道。故虽危无咎。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重刚不中。亦如上说。中不在人。谓已超十行。示佛知见也。或之者。回事向理。回因向果。回自向他。和融法界而无所偏倚。有似乎疑之也。疑者。拟议以成变化之谓。故虽似有修证之事。而实无事也。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十地入佛知见。如天普覆。如地普载。如日照昼。如月照夜。如四时次序之始终万物。如鬼神吉凶之折摄群机。根本妙智。穷法界无始之始。差别妙智。建法界无时之时。理既相契弗违。则凡人与鬼神。总囿。于一理者。安得不相顺而利见哉。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凡有慧无定者。惟知佛性之可尚。而不知法身之能流转五道也。惟知佛性之无所不在。而不知背觉合尘之不亡而亡也。惟知高谈理性之为得。而不知拨无修证之为丧也。惟圣人能知进退存亡。之差别。而进亦佛性。退亦佛性。存亦佛性亡亦佛性。进退存亡不曾增减佛性。佛性不碍进退存亡故全性起修。全修在性。而不失其正也。若徒恃佛性。不几亢而非龙乎。又约究竟位中解者。示现成佛是知进。示现九界是知退。示现圣行梵行婴儿行是知存。示现病行是知亡。而于佛果智断无所缺减。是不失其正也。
(坤下 坤上)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六画皆阴。故名为坤。坤者。顺也。在天为阴。在地为柔。在人为仁。在性为寂。在修为止。又在器界为载。在根身为腹为腑脏。在家为妻。在国为臣。顺则所行无逆。故亦元亨。然必利牝马之贞。随顺牡马而不乱。其在君子之体坤德以修道也。必先用乾智以开圆解。然后用此坤行以卒成之。若未有智解。先修定行。则必成暗证之迷。惟随智后用之。则得主而有利。如目足并运。安稳入清凉池。亦如巧力并具。能中于百步之外也。若往西南。则但得阴之朋类。如水济水。不堪成事。若往东北。则丧其阴之朋党。而与智慧相应。方安于定慧均平之贞而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强。舍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强。
此传详释彖辞。先约地道明坤四德。次明君子体坤德而应地道也。资始所以禀气。资生所以成形。由禀气故。方得成形。故名顺承天也。德合无强。言其与天合德。西南。则兑离以及于于巽。皆阴之类。东北。则震艮以至坎乾。可赖之以终吉矣。佛法释者。以坤表多所舍蓄而无积聚之如来藏性。约智名乾。约理名坤。约照名乾。约寂名坤。又可约性名乾。约修名坤。又可修中慧行名乾。行行名坤。乾坤实无先后。以喻理智一如。寂照不二。性修交彻。福慧互严。今于无先后中说先后者。由智故显理。由照故显寂。由性故起修。由慧故导福。而理与智冥。寂与照一。修与性合。福与慧融。故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也。称理之行。自利利他。一行一切行。故德合于无疆之智而含弘光大也。牝马行地。虽顺而健。三昧随智慧行。所以为佛之三昧也。夫五度如盲。般若如导。若以福行为先。则佛知见未开。未免落于旁蹊曲径而失道。惟以智导行。行顺于智。则智常而行亦常。故西南得朋。不过与类俱行而已惟东北丧朋。则于一一行中具见佛性。而行行无非法界。当体绝待。终有庆矣。所以安贞之吉。定慧均平。乃可应如来藏性之无疆也。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性德本厚。所以地势亦厚。今法地势以厚积其德。荷载群品。正以修合性之真学也。
初六。履霜坚冰至。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此爻其静为垢。其变为复。垢则必至于坤。复则必至于乾。皆所谓驯致其道者也。问曰。乾坤之初爻。等耳。乾胡诫以勿用。坤胡决其必至乎。答曰。阳性动。妄动。恐其泄也。故诫之。阴性静。安静则有成也。故决之。积善积恶。皆如履霜。余庆余殃。皆如坚冰。阳亦有刚善刚恶。阴亦有柔善柔恶。不当偏作阴柔邪恶释之。说统云。善乾恶坤。此晋魏大谬处。九家易曰。霜者。乾之命。坚冰者。阴功成也。京氏曰。阴虽柔顺。气则坚刚。为无邪气也。阴中有阳。气积万象。孙闻斯曰。隤霜不杀菽。冬无冰。春秋皆为记异。然时霜而霜。时冰而冰。正令正道。以坚冰为至。而至之自初也。如是谓凝谓顺。冰毕竟是阴之所结。然惟阳伏于内。故阴气外冱而为冰。圣人于乾曰为冰。明是此处注脚。驯致二字。正表坤德之顺处。脚跟无霜。不秋而凋。面孔无血。见敌辄走。若约佛法释者。乾之六爻。兼性修而言之。坤之六爻。皆约修德定行而言。初上二爻。表世间味禅之始终。中间四爻。表禅波罗密具四种也。二即世间净禅。而达实相。三即亦世间亦出世禅。四即出世间禅。五即非世间非出世禅。又借乾爻对释。初九有慧无定。故勿用。欲以养成其定。初六以定含慧。故如履霜若驯致之。则为坚冰之乾德。九二中道妙慧。故利见大人。六二中道妙定。故无不利。九三慧过于定。故惕厉而无咎。六三定有其慧。故舍章而可贞。九四慧与定俱。故或跃而可进。六四定过于慧。故括囊而无誉。九五大慧中正。故在天而利见。六五大定即慧。故黄裳而元吉。亢以慧有定而知悔。战则定无慧而道穷也。又约乾为正行。坤为助行者。坤之六爻即表六度。布施如履霜。驯之可致坚冰。冰者。乾德之象。故云乾为冰也。持戒则直方大。摄律仪故直。摄善法故方。摄众生故大。忍辱为含章。力中最故。精进如括囊。于法无遗失故。禅定如黄裳。中道妙定遍法界故。智慧如龙战。破烦恼贼故。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纯柔中正。顺之至也。顺理故直。依理而动故方。既直且方。则必大矣。此地道本具之德。非关习也。佛法释者。世间净禅即是实相。故直方大。正念真如为直。定之体也。善法无缺为方。定之相也。功德广博为大。定之用也。世间净禅法尔本具实相三德。能于根本禅中通达实相。故不习而无不利也。向净禅中。觑实相理。名之为动。动则三德之理现前。于禅开秘密藏。故地道光。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苏眉山曰。三有阳德。苟用其阳。则非所以为坤也。故有章而含之。有章则可以为正矣。然以其可正而遂专之。亦非所以为坤也。故从事而不造事。无成而代有终。佛法释者。亦世间亦出世禅。亦爱亦策。故含章而可贞或从一乘无上王三昧事。则借此可发出世上上妙智而有终。不复成次第禅矣。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得阴之正。而处于上卦之下。位高任重。故括囊以自慎焉。吴幼清曰。坤体虚而容物。囊之象也。四变为奇。塞压其上。犹括结囊之上口。人之谨闭其口而不言。亦犹是也。苏眉山曰。咎与誉。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乎誉。脱乎誉。必罹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誉所以致疑也。甚矣。无誉之难也。佛法释者。出世间禅切忌取证。取证则堕声闻辟支佛地。虽无生死之咎。亦无利他之誉矣。若能慎其誓愿。不取小证。则不为大乘之害也。
六五。黄裳元吉。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黄者。中色。君之德也。裳者。下饰。臣之职也。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斯之谓乎。佛法释者。非世间非出世禅。禅即中道实相。故黄。不起灭定。现诸威仪。同流九界。故如裳。此真无上菩提法门。故元吉定慧庄严。名之曰文。全修在性。名文在中。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其静为夬。其变为剥。皆有战之义焉。善极则断恶必尽。恶极则断善必尽。故穷则必战。战则必有一伤也。陈旻昭曰。此天地既已定位。而震龙欲出。故战于野也。震为龙。为玄黄。气已盛故为血。穷乎上者必反下。故为屯卦之初爻。夫乾坤立而有君。故次之以屯。有君则有师。故次之以蒙。屯明君道。蒙明师道。乾坤即天地父母。合而言之。天地君亲师也。佛法释者。无想天灰凝五百劫而堕落。非非想天八万大劫而还作飞狸牛虫。乃至四禅无闻比丘堕阿鼻狱。皆偏用定。而不知以慧济之。故至于如此之穷。
用六。利永贞。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此总明百九十二阴爻所以用六而不用八之旨也。八为少阴。静而不变。六为老阴。动而变阳。今筮得坤卦。六爻皆六。则变为乾卦。不惟顺承乎天。亦且为天行之健矣。佛法释者。用八如不发慧之定。用六如发慧之定。发慧之定。一切皆应久修习之。禅波罗密至佛方究竟满。故曰大终。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此仍以地道申赞坤之德也。赞乾。则自元而亨而利而贞。赞坤。则自贞而利而亨而元。乾之始必彻终。而坤之终必彻始也。文并可知。佛法释者。即是直赞禅波罗密。以其住寂灭地。故至柔至静。以其能起神通变化。普应群机。感而遂通。故动刚德方。由般若为导而成。故后得主而有常。所谓般若常故禅亦常也。于禅中具足万行。一一妙行与智相应。导利含识。故含万物而化光。非智不禅。故坤道为顺。非禅不智。故承天时行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顺。即驯致其道之谓。洪化昭曰。臣而顺。必不弑君。子而顺。必不弑父。此正所谓辩之于早者。不作慎字解。陈非白问曰。何故积善余庆积恶余殃。不发实相之美。但含而未发。以此为王三昧之助。弗宜偏修以至成也。盖禅定随智慧行。如地承天。如妻随夫。如臣辅君。然智慧不得禅定。则不能终其自利利他之事。故禅定能代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能谨则可以成变化。变化则草木亦蕃。不谨则天地必闭。闭则虽贤人亦隐矣。安得不括囊哉。佛法释者。定慧变化。则三草二木各得润泽生长。若入于出世果证。则灰身泯智。而无利生之事矣。故修此法门者不可以不谨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黄是中色。即表中德。德虽在中。而通乎腠理。故虽属正位。仍居四体。此释黄裳义也。美在其中等。重牒上义以释元吉之义。佛法释者。以黄中三昧。而通达实相之理。实相虽名正位。遍入一切诸法而居众体。盖惟深证非世间非出世上上之禅。故能畅于四支。发于事业。而三轮不思议化。普利法界。乃为美之至也。
明于乾之初爻。而明于坤之初爻耶。答曰。乾是智巧。坤是圣力。非智巧则不能知善知恶。非圣力则不能积善积恶。故曰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佛法释者。十善为善。十恶为不善。无漏为善。有漏为不善。利他为善。自利为不善。中道为善。二边为不善。圆中为善。但中为不善。善即君父之义。不善即臣子之义以善统御不善。则不善即善之臣子。以不善妨碍于善。则善遂为不善所障。如君父之被弑矣。所以千里之行。始于一步。必宜辩之于早也。
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惟正故直。惟义故方。直方皆本具之德。而敬之一字。乃君子修道之要术也。敬即至顺。顺则必直且方。而德不孤。可谓大矣。佛法释者。正念真如。是定之内体。具一切义。而无减缺。是定之外相。既具内体外相。则必大用现前而德不孤。所以于禅开秘密藏。了了见于佛性而无疑也。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文义可知佛法释者。亦世间亦出世禅。虽即具足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夫阴阳皆本于太极。则本于体。何至相疑而战哉。阳者见之谓之阳。不知与阴同体。故疑阴而必战。阴者见之谓之阴。不知与阳同体。故亦疑阳而必战。方阴之盛而战阳。则有似乎无阳。故称龙。以明阳本未尝无焉。逮阴之动而变阳。则似离乎阴类。故称血。以明阴仍未离类焉。夫惟动而将变。故玄黄相杂耳。变定之后。天玄地黄。岂可杂哉。子韶风草颂云。君子何尝去小人。小人如草去还生但令鼓舞心归化。不必区区务力争。得此旨者。可以立消朋党之祸。不然。君子疑嫌小人。小人亦疑嫌君子。不至于两败俱伤者几希矣。佛法释者。始则误认四禅为四果。及至后阴相现。则反疑四果不受后有之说为虚。而起谤佛之心。是必战也。然世间岂无真证四果智德者耶。故称龙。以显四果之非虚焉。彼虽自谓四果。止是暗证味禅实未离于生死之类。故称血。以定其类焉。夫玄黄者。定慧俱伤之象也。以定伤慧。慧伤而定亦伤。然此俱约修德。故言伤耳。若本有寂照之性。则玄自玄。黄自黄。虽阐提亦不能断性善。虽昏迷倒惑。其理常存。岂可得而杂哉。又观心释者。阴阳各论善恶。今且以阴为恶。以阳为善。善恶无性。同一如来藏性。何疑何战。惟不达性善性恶者。则有无相倾。起轮回见而必战。战则埋没无性之妙性。似乎无阳。故称龙以显性善之不断焉。既以善恶相抗则二俱有漏。故称血以显未离生死类焉。夫善恶想倾夺者。由未达妙性体一。而徒见幻妄事相之相杂也。实则天玄地黄。性不可改。何嫌何疑。何法可相战耶。善恶不同。而同是一性。如玄黄不同。而同是眼识相分。天地不同。而同一太极。又如妍媸影像不同。而同在一镜也。若知不同而同。则决不敌对相除而成战。若知同而不同。则决应熏习无漏善种以转恶矣。
周易禅解卷第一
周易禅解卷第二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二
(震下 坎上)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乾坤始立。震一索而得男。为动。为雷。坎再索而得男。为陷。为险。为云。为雨。乃万物始生之时。出而未申之象也。始则必亨。始或不正。则终于不正矣。故元亨而利于正焉。此元亨利贞。即乾坤之元亨利贞也。乾坤全体太极。则屯亦全体太极也。而或谓乾坤二卦大。余卦小。不亦惑乎。夫世既屯矣。傥务往以求功。只益其乱。唯随地建侯。俾人人各归其主。各安其生。则天下不难平定耳。杨慈湖曰。理屯如理丝。固自有其绪。建侯。其理之绪也。佛法释者。有一劫初成之屯。有一世初生之屯。有一事初难之屯。有一念初动之屯。初成。初生。初难。姑置弗论。一念初动之屯。今当说之。盖乾坤二卦。表妙明明妙之性觉。性觉必明。妄为明觉。所谓真如不守自性。无明初动。动则必至因明立所而生妄能。成异立同。纷然难起。故名为屯。然不因妄动。何有修德。故曰。无明动而种智生。妄想兴而涅槃现。此所以元亨而利贞也。但一念初生。既为流转根本。故勿用有所往。有所往。则是顺无明而背法性矣。惟利即于此处用智慧深观察之。名为建侯。若以智慧观察。则知念无生相。而当下得太平矣。观心妙诀孰过于此。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乾坤立而刚柔交。一索得震为雷。再索得坎为雨。非难生乎。由动故大亨。由在险中故宜贞。夫雷雨之动。本天地所以生成万物。然方其盈满交作时。则天运尚自草乱昧暝。诸侯之建。本圣王所以安抚万民。然方其初建。又岂可遽谓宁贴哉。佛法释者。无明初动为刚。因明立所为柔。既有能所。便为三种相续之因。是难生也。然此一念妄动。既是流转初门。又即还灭关窍。惟视其所动何如耳。当此际也。三细方生。六粗顿具。故为雷雨满盈天造草昧之象。宜急以妙观察智重重推简。不可坐在灭相无明窠臼之中。盖凡做功夫人。若见杂念暂时不起。便妄认为得力。不知灭是生之窟宅。故不可守此境界。还须推破之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在器界。则有云雷以生草木。在君子。则有经纶以自新新民。约新民论经纶。古人言之详矣。约自新论经纶者。竖观此心不在过现未来。出入无时。名为经。横观此心不在内外中间。莫知其乡。名为纶也。佛法释者。迷于妙明明妙真性。一念无明动相即为雷。所现晦昧境界之相即为云。从此便有三种相续。名之为屯。然善修圆顿止观者。只须就路还家。当知一念动相即了因智慧性。其境界相即缘因福德性。于此缘了二因。竖论三止三观名经。横论十界百界千如名纶也。此是第一观不思议境。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有君德而无君位。故磐桓而利居贞。其德既盛。可为民牧。故利建侯以济屯也。佛法释者一念初动。一动便觉。不随动转。名为磐桓。所谓不远之复。乃善于修证者也。由其正慧为主。故如顿悟法门。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磐桓不进。似无意于救世。然斯世决非强往求功者所能救。则居贞乃所以行正耳。世之屯也。由上下之情隔绝。今能以贵下贱。故虽不希望为侯。而大得民心。不得不建之矣。佛法释者。不随生死流。乃其随顺法性流而行于正者也。虽复顿悟法性之贵。又能不废事功之贱。所谓以中道妙观遍入因缘事境。故正助法门并得成就。而大得民。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柔德中正。上应九五。乃乘初九得民之侯。故邅如班如而不能进也。初本非寇。而二视之则以为寇矣。吾岂与寇为婚媾哉。宁守贞而不字。至于十年之久。乃能字于正应耳。吴幼清曰。二三四在坤为数十。过坤十数。则逢五正应而许嫁矣。佛法释者。此如从次第禅门修证功夫。盖以六居二。本是中正定法。但不能顿超。必备历观练熏修诸禅方见佛性。故为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乘刚故自成难。非初九难之也。数穷时极。乃反于常。明其不失女子之贞。佛法释者。乘刚即是烦恼障重。故非次第深修诸禅。不足以断惑而反归法性之常。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欲取天下。须得贤才。譬如逐鹿须藉虞人。六三自既不中不正。又无应与。以此济屯。屯不可济。徒取羞耳。佛法释者。欲修禅定。须假智慧。自无正智。又无明师良友。瞎炼盲修。则堕坑落堑不待言矣。君子知几。宁舍蒲团之功。访求知识为妙。若自信自恃。一味盲往。必为无闻比丘。反招堕落之吝。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尧舜揖让。固是有天下而不与。汤武征诛。亦是万不得已。为救斯民。非富天下。今六三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假言济屯。实贪富贵。故曰以从禽也。从禽已非圣贤安世之心。况无无应与。安得不吝且穷哉。佛法释者。贪著味禅。名为从禽。本无菩提大志愿故。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柔而得正。居坎之下。近于九五。进退不能自决。故乘马而班如也。夫五虽君位。不能以贵下贱。方屯其膏。初九得民于下。实我正应。奈何不急往乎。故以吉无不利策之。佛法释者。六四正而不中。以此定法而修。则其路迂远难进。惟求初九之明师良友以往。则吉无不利矣。
象曰。求而往。明也。
佛法释者。不恃禅定功夫。而求智慧师友。此真有决择之明者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屯难之世。惟以贵下贱。乃能得民。今尊居正位。专应六二。膏泽何由普及乎。夫小者患不贞一。大者患不广博。故在二则吉。在五则凶也。佛法释者。中正之慧固可断惑。由其早取正位。则堕声闻辟支佛地。所以四弘膏泽不复能下于民。在小乘则速出生死而吉。在大乘则违远菩提而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非无小施。特不合于大道耳。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以阴居阴。处险之上。当屯之终。三非其应。五不足归。而初九又甚相远。进退无据。将安归哉。佛法释者。一味修于禅定。而无慧以济之。虽高居三界之顶。不免穷空轮转之殃。决不能断惑出生死。故乘马班如。八万大劫。仍落空亡。故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佛法释者。八万大劫。究竟亦是无常。
(坎下 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再索得坎。既为险为水。三索得艮。复为止为山。遇险而止。水涵于山。皆蒙昧未开发之象也。蒙虽有蔽于物。物岂能蔽性哉。故亨。但发蒙之道。不可以我求蒙。必待童蒙求我。求者诚。则告之必达。求者渎。则告者亦渎矣。渎岂发蒙之正耶。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孔子真善于训蒙者也。佛法释者。夫心不动则已。动必有险。遇险必止。止则有反本还源之机。蒙所以有亨道也。蒙而欲亨。须赖明师良友。故凡为师友者。虽念念以教育成就为怀。然须待其求我。方成机感。又必初筮则告。方显法之尊重。其所以告之者。又必契理契机而贞。然后可使人人为圣为佛矣。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山下有险。即是遇。险而止。故名为蒙。蒙之所以可亨者。由有能亨人之师。善以时中行教故也。虽有善教。必待童蒙求我者。彼有感通之志然后可应。如水清方可印月也。初筮即告者。以刚而得中。故应不失机也。渎则不告者。非是恐其渎我。正恐渎蒙而有损无益也。及其蒙时。即以正道养之。此圣人教化之功。令彼亦得成圣者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溪涧不能留。故为果行之象。盈科而后进。故为育德之象。自既果行育德。便可为师作范矣。佛法释者。此依不思议境而发真正菩提心也。菩提之心不可沮坏。如泉之必行。四弘广被。如泉之润物。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以九二上九二阳为师道。以余四阴爻为弟子。初六以阴居下。厥蒙虽甚。而居阳位。又近九二。故有可发之机。夫蒙昧既甚。须用折伏法门。故利用刑人。所谓扑作教刑也。然既说桎梏之后。当羞愧惩艾而不出。若遽有所往。则吝矣。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以正法而扑作教刑。岂嗔打之谓哉。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以九居二。知及之。仁能守之。师之德也。苏眉山曰。童蒙若无能为。然容之则足为助。拒之则所丧多矣。明不可以无蒙。犹子不可以无妇。子而无妇。不能家矣。佛法释者。定慧平等。自利已成。故可以包容覆育群蒙而吉。以此教授群蒙修行妙定。名纳妇吉。定能生慧。慧能绍隆佛种。为子克家。妇是定。子是慧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明纳妇而云子克家者。以定必发慧。慧必与定平等。而非偏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以阴居阳。不中不正。乃驳杂之质。宜从上九正应处。求其击蒙之大钳锤。方可治病。今贪九二之包容慈摄。殆如女见金夫而失节者乎。佛法释者。不中不正。则定慧俱劣。而居阳位。又是好弄小聪明者。且在坎体之上。机械已深。若使更修禅定。必于禅中发起利使邪见。利使一发。则善根断尽矣。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行不顺。故须恶辣钳锤以煆炼之。不可使其修定。
六四。困蒙吝。
阴爻皆蒙象也。初可发。三可击。五可包。惟四绝无明师良友。则终于蒙而已。可耻孰甚焉。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非实德之师友远我。我自独远于师友耳。师友且奈之何哉。
六五。童蒙吉。
以六居五。虽大人而不失其赤子之心。故为童蒙而吉。盖上亲上九之严师。下应九二之良友故也。苏眉山曰。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而自强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学道之法。顺则能入。设行不顺。则入道无从矣。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阳居阴位。刚而不过。能以定慧之力。击破蒙昧之关者也。然训蒙之道。原无实法系缀于人。所谓但有去翳法。别无与明法。若欲以我法授设。则是为寇。若应病与药。为其解粘去缚。则是御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无实法系缀于人。则三根普接。契理契机。故上下皆顺。
(乾下 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养蒙之法。不可欲速。类彼助苗。故必需其时节因缘。时节若到。其理自彰。但贵因真果正。故有孚则光亨而贞吉也。始虽云需。究竟能度生死大川。登于大般涅槃彼岸矣。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险在前而知须。乃是刚健之德。不妄动以自陷耳。坎何尝拒乾哉。且坎得乾之中爻。与乾合德。今九五位乎天位。素与乾孚。则乾之利涉。往必有功。可无疑矣。佛法释者。譬如五百由旬险难恶道名险在前。智慧之力不被烦恼所陷。故终能度脱而不困穷。坎中一阳。本即乾体。喻烦恼险道之性本如来藏。以此不生不灭之性为本修因。则从始至终。无非称性天行之位。从正因性。中中流入萨婆若海。故利涉大川。从凡至圣而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果行育德之后。更无余事。但饮食宴乐。任夫云行雨施而已。佛法释者。助道行行为饮。正道慧行为食。以称性所起缘了二因庄严一性。如云上于天之象。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不藉劬劳肯綮修证。故名宴乐。此是善巧安心止观。止观不二。如饮食调适。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温陵郭氏云。此如颜子之需。佛法释者。理即位中。不足以言需。名字位中。且宜恒以闻熏之力资其慧性。未与烦恼魔军相战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郭氏云。此如孔子之需。佛法释者。观行位中。既已伏惑。则魔军动矣。故小有言。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郭氏云。此如周公之需。佛法释者。相似位中。将渡生死大河。故有以致魔军之来而后降之。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灾既在外。故主人不迷客不得便。但以愿力使其来战。以显降魔成道之力。而三观之功。敬而且慎。决无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郭氏云。此如文王之需。佛法释者。魔军败衄。超然从三界穴出而成正觉矣。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未尝用力降魔。止是慈心三昧之力。魔军自退。而菩提自成耳。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郭氏云,此如帝尧馆甥之需。佛法释者。魔界如即佛界如。惟以定慧力庄严而度众生。故为需于酒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郭氏曰。此如仁杰之结交五虎。佛法释者。不惟入佛境界。亦可入魔境界。还来三界。广度众生。观三界依正因果诸法。无不现现成成即是一心三观。故常为三界不请之友。而三界众生有敬之者必终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既同流三界。虽不当佛祖之位。而随类可以度生。设众生有不知而不敬者。亦与远作得度因缘。而未大失也。
(坎下 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天在上而水就下。上下之情不通。所以成讼。然坎本得乾中爻以为体。则迹虽违。而性未尝非一也。惕中则复性而吉。终讼则违性而凶。利见大人。所以复性也。不利涉大川。诫其逐流而违性也。佛法释者。夫善养蒙之道。以圆顿止观需之而已。若烦恼习强。不能无自讼之功。讼者。忏悔克责。改过迁善之谓也。有信心而被烦恼恶业所障窒。当以惭愧自惕其中而吉。若悔之不已。无善方便。则成悔盖而终凶。宜见大人以决择开发断除疑悔。不利涉于烦恼生死大川而终致陷没也。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刚而无险。则不必自讼。险而无刚。则不能自讼。今处烦恼险恶窟中。而慧性勇健。所以有自讼改过之心也。所谓有孚窒惕中吉者。以刚德来复于无过之体。仅取灭罪即止。不过悔以成盖也。所谓终凶者。悔箭入心。则成大失。故不可使其成也。所谓利见大人者。中正之德有以决疑而出罪也。所谓不利涉大川者。心垢未净。而入生死海中。必至堕落而不出也。约观心者。修慧行名见大人。修禅定名涉大川。需约无过之人。故可习定。讼约有过之人。习定则发魔事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天亦太极。水亦太极。性本无违。天一生水。亦未尝违。而今随虚妄相。则一上一下。其行相违。所谓意欲洁而偏染者也。只因介尔一念不能慎始。致使从性所起烦恼。其习渐强而违于性。故君子必慎其独。谨于一事一念之始。而不使其滋延难治。夫是之谓善于自讼者也。佛法释者。是破法遍。谓四性简责。知本无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大凡善贵刚进。恶宜柔退。初六柔退。故为恶未成。改悔亦易。不过小有言而已。此如佛法中作法忏也。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刚而不正。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犯过既重。何能无损。但可逋逃。处于卑约。庶免灾耳。此如佛法中。比丘犯戒。退作与学沙弥者也。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佛法释者。自既犯戒而居下流。欲以小小忏悔而复上位。罪必不灭。且乱法门矣。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六三阴柔。不敢为恶。但谨守常规。小心翼翼。故得终吉。然是硁硁之士。恐不足以成大事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自立则不能。附人则仍吉。所谓倚松之葛。上耸千寻也。佛法释者。虽非大乘法门。若开权显实。则彼所行亦即是菩萨道。故必从上乘圆顿之解方吉。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九四亦是不正之刚。故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居乾体。则改悔力强。故能复归无过。而悟性命渊微之体。是则反常合道。犹佛法中因取相忏而悟无生者也。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刚健中正。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乃至小罪。恒怀大惧而不敢犯。大善而吉之道也。佛法。则性业遮业。三千八万。无不清净者矣。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过极之刚。不中不正。数数犯过。数数改悔。就改悔处。薄有惭愧之衣。犹如鞶带。就屡犯处。更无一日清净。犹如三褫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有过而改。名为惭愧。已不若无过之足敬矣。又何必至三褫而后为耻哉。此甚诫人不可辄犯过也。
(坎下 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
夫能自讼。则不至于相讼矣。相讼而不得其平则乱。乱则必至于用师。势之不得不然。亦拨乱之正道也。但兵凶战危。非老成有德之丈人何以行之。佛法释者。蒙而无过。则需以养之。蒙而有过。则讼以改之。但众生烦恼过患无量。故对破法门亦复无量。无量对破之法名之为师。亦必以正治邪也。然须深知药病因缘。应病与药。犹如老将。善知方略。善知通塞。方可吉而无咎。不然。法不逗机。药不治病。未有不反为害者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用众以正。谓六五专任九二为将。统御群阴。此王者之道也。兵者不得已而用之。犹药治病。故名为毒天下。佛法释者。师是众多法门。贞是出世正印也能以众多法门正无量邪惑。则自利利他。可以为法王而统治法界矣。刚中则定慧庄严。随感而应。虽行于生死险道。而未尝不顺涅槃。以此圆顿妙药。如毒鼓毒乳。毒于天下。而九界之民皆悉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有水。水载地也。君子之德犹如水。故能容阴民而畜坤众。容民即所以畜众。未有(片*戈)民以养兵者也。为君将者奈何弗深思哉。佛法释者。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亦悉具对治法。如地中有水之象。故君子了知八万四千尘劳门。即是八万四千法门。而不执一法。不废一法也。此是善识通塞。如抚之则即民即兵。失之则为贼为寇。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大司马九伐之法名之为律。师出苟不以律。纵令徼幸成功。然其利近。其祸远。其获小。其丧大。故凶。孟子所谓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也。佛法释者。初机对治之法。无过大小乘律。若违律制。则身口意皆悉不善而凶矣。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以大将才德。膺贤主专任。故但有吉而无咎也。陈旻昭曰。九二以一阳。而五阴皆为所用。不几为权臣乎。故曰在师中吉。以见在朝则不可也。佛法释者。有定之慧。遍用一切法门自治治他。故吉且无咎。而法王授记之矣。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自古未有无主于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九二之吉。承六五之宠故也。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故三锡命于贤将。即所以怀万邦。佛法释者。承天行而为圣行梵行等。所谓一心中五行。故为法王所宠。而授记。以广化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不中不正。才弱志刚。每战必败。不言可知。佛法释者。不知四悉因缘。而妄用对治。反致损伤自他慧命。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虽柔弱而得正。不敢行险徼幸以自取败。故无咎也。佛法释者。此如宣律师不敢妄号大乘。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柔中之主。当此用师之时。仗义执言以讨有罪。固无过也。但恐其多疑。而不专任九二之长子。故诫以弟子舆尸。虽正亦凶。佛法释者。田中有禽。妨害良禾。喻心有烦恼。妨害道芽也。利执言者。宜看经教以照了之也。然看经之法。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若能深求经中义理。随文入观。则如长子帅师。若但著文字。不依实义。则如弟子舆尸。虽贞亦凶。此如今时教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方师之始。即以失律凶为诫矣。今师终定功。又诫小人勿用。夫小人必徼幸以取功者耳。苏氏云。圣人用师。其始不求苟胜。故其终可以正功。佛法释者。正当用对治时。或顺治。或逆治。于通起塞。即塞成通。事非一概。今对治功毕。入第一义悉檀。将欲开国承家。设大小两乘教法以化众生。止用善法。不用恶法。傥不简邪存正。简爱见而示三印一印。则佛法与外道几无辨矣。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坤下 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用师既毕。践天位而天下归之。名比。比未有不吉者也。然圣人用师之初心。但为救民于水火。非贪天下之富贵。今功成众服。原须细自筮审。果与元初心相合而永贞。乃无咎耳。夫如是。则万国归化。而不宁方来。彼负固不服者。但自取其凶矣。佛法释者。善用对破法门。则成佛作祖。九界归依。名比。又观心释者。既知对破通塞。要须道品调适。七科三十七品相属相连名比。仍须观所修行。要与不生不灭本性相应。名原筮元永贞无咎。所谓圆四念处。全修在性者也。一切正勤根力等。无不次第相从。名不宁方来。一切爱见烦恼不顺正法门者。则永被摧坏而凶矣。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比则必吉。故非衍文。余皆可知。佛法释者。约人。则九界为下。顺从佛界为辅。约法。则行行为下。顺从慧行为辅。刚中。故能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上下应者。约人。则十界同禀道化。约法。则七科皆会圆慧也。其道穷者。约人。则魔外不顺佛化而堕落。约法。则爱见不顺正法而被简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建万国亲诸侯。即所谓开国承家者也。佛法释者。地如境谛。水如观慧。地如寂光。水如三土差别。皆比之象也。约化他。则建三土刹网。令诸菩萨转相传化。约观心。则立阴界入等一切境以为发起观慧之地。观慧名诸侯也。此是道品调适。谓七科三十七品相比无间。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柔顺之民。率先归附。有孚而无咎矣。下贱之位。虽如缶器。而居阳位。有君子之德焉。故为有孚盈缶。将来必得征庸。有他吉也。约佛法者。初六如人道。六二如欲天。六三如魔天。六四如禅天。九五如佛为法王。上六如无想及非非想天。今人道易趣菩提。故有他吉。约观心者。初六如藏教法门。六二如通教法门。六三如爱见法门。六四如别教法门。九五如圆教真正法门。上六如拨无因果邪空法门。今藏教正因缘境。开之即是妙谛。故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柔顺中正之臣。上应阳刚中正之君。中心比之。故正而吉也。佛法释者。欲天有福。亦复有慧。但须内修深定。又通教界内巧度。与圆教全事即理相同。但须以内通外。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又无阳刚师友以谏诤之。故曰比之匪人。佛法释者。魔波旬无一念之善。又爱见决不与佛法相应。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
柔而得正。近于圣君。吉之道也。但非其应。故名外比。诫之以贞。佛法释者。色界具诸禅定。但须发菩提心。外修一切差别智门。又别教为界外拙度。宜以圆融正观接之。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既有贤德。又居君位。四外比之。理所当然。亦分所当然矣。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阳刚中正。为天下之共主。故名显比。而圣人初无意于要结人心也。如成汤于四面之网解其三面。任彼禽兽驱走。虽失前禽。邑人亦知王意而不警诫。此所谓有天下而不与。吉之道也。佛法释者。法王出世。如果日当空。名显比。三轮施化。又初中后三语诱度。又令种熟脱三世得益。名王用三驱。于无缘人善用大舍三昧。即诸佛弟子。亦不强化无缘之人。名失前禽邑人不诫。观心释者。实慧开发。如赫日丽天。名显比。一心三观。又转接会前三教。名王用三驱。觉意三昧。随起随观。不怕念起。只怕觉迟。一觉则归于正念。不以前念之非介怀。名失前禽邑人不诫。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阴柔无德。反据圣主之上。众叛亲离。不足以为人首矣。佛法释者。穷空轮转。不能见佛闻法。假饶八万劫。不免落空亡。观心释者。豁达空。拨因果。自谓毗卢顶上行。悟得威音王那畔又那畔。实不与真实宗乘相应。业识茫茫。无本可据。生死到来。便如落汤螃蟹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从屯至此六卦。皆有坎焉。坎得乾之中爻。盖中道妙慧也。其德为陷为险。夫烦恼大海。与萨婆若海。岂真有二性哉。且从古及今。无不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故四谛以苦居初。佛称八苦为师。苦则悚惕而不安。悚惕不安。则烦恼海动。而种智现前矣。圣人序卦之旨。不亦甚深也与。
(乾下 巽上)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畜阻滞也。又读如蓄。养也。遇阻滞之境。不怨不尤。惟自养以消之。故亨。然不可求速效也。约世法。则如垂衣裳而天下治。有苗弗格。约佛法。则如大集会中魔王未顺。约观心。则如道品调适之后。无始事障偏强。阻滞观慧。不能克证。然圣人御世。不忌顽民。如来化度。不嫌魔侣。观心胜进。岂畏夙障。譬诸拳石。不碍车轮。又譬钟击则鸣。刀磨则利。猪揩金山。益其光彩。霜雪相加。松柏增秀。故亨也。然当此时虽不足畏。亦不可轻于取功。须如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直俟阴阳之和而后雨耳。盖凡云起于东者易雨。起于西者难雨。今不贵取功之易。而贵奏效之迟也。杨慈湖曰。畜有包畜之义。故云畜君何尤。此卦六四以柔得近君之位。而上下诸阳皆应之。是以小畜大。以臣畜君。故曰小畜。其理亦通。其六爻皆约臣畜君说亦妙。陈旻昭曰。小畜者。以臣畜君。如文王之畜纣也。亨者。冀纣改过自新。望之之辞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者。言只因自我西郊故不能雨。怨己之德不能格君。乃自责之辞。犹所云。臣罪当诛。天王圣明也。六四则是出羑里时。九五则是三分天下有二以服事殷之时。上九则是武王伐纣之时。故施已行而既雨。然以臣伐君。冒万古不韪之名。故曰君子征凶。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既畜矣。而云小者。以在我之柔德既正。又有上下之刚应之。所以一切外难不足扰我镇定刚决之德。反藉此以小自养也。健则无物欲之邪。巽则无躁动之失。刚中则慧与定俱。故其志得行而亨也。云虽密而尚往。则修德不妨益进。自西郊而施未行。则取效不可欲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鼓万物者莫妙于风。懿文德。犹所谓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舞千羽于两阶而有苗格。即是其验。故曰君子之德风也。观心。则遍用事六度等对治助开。名懿文德。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九二。牵复。吉。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孪如。富以其邻。象曰。有孚孪如。不独富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时当小畜。六爻皆有修文德以来远人之任者也。初九刚而得正。克己复礼。天下归之。故吉。九二刚中。与初同复。故亦得吉。九三过刚不中。恃力服人。人偏不服。故舆说辐而不能行。尚不可以齐家。况可服远人乎。六四柔而得正。能用上贤以成其功。故惕出而无咎。九五阳刚中正。化被无疆。故能富以其邻。上九刚而不过。又居小畜之终。如密云之久而既雨。远近皆得安处太平。此乃懿尚文德。至于积满故能如此。然在彼臣妇。宜守贞而时时自危。不可恃君有优容之德而失其分。世道至此。如月几望。可谓圆满无缺矣。其在君子。更不宜穷兵黩武以取凶也。○佛法观心释者。修正道时。或有事障力强。须用对治助开。虽用助开。仍以正道观慧为主。初九正智力强。故事障不能为害。而复自道。九二定慧得中。故能化彼事障反为我助而不自失。九三恃其乾慧。故为事障所碍。而定慧两伤。六四善用正定以发巧慧。故血去而惕出。九五中正妙慧。体障即德。故能富以其邻。上九定慧平等。故事障释然解脱。如既雨既处而修德有功。夫事障因对助而排脱。必有一番轻安境界现前。名之为妇。而此轻安不可味著。味著则生上慢。自谓上同极圣。为月几望。若信此以往。则反成大妄语之凶矣。可不戒乎。
(兑下 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
约世道。则顽民既格。上下定而为履。以说应乾。故不咥人。约佛法。则魔王归顺。化道行而可履。以慈摄暴。故不咥人。约观心。则对治之后。须明识次位。而成真造实履。观心即佛。如履虎尾。不起上慢。如不咥人亨也。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刚中上。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履之道莫善于柔。柔能胜刚。弱能胜强。故善履者。虽履虎尾。亦不咥人。不善履者。虽履平地。犹伤其足。此卦以说应乾。说即柔顺之谓臣有柔顺之德。乃能使彼刚健之主。中正光明。履帝位而不疚。否则不免于夬履贞厉矣。佛法释者。以定发慧。以修合性。以始觉而欲上契本觉。以凡学圣。皆名为柔履刚。得法喜名说。悟理性名应乾不起上慢。进趣正位。则能以修合性。处于法王尊位如九五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佛法释者。深知即而常六。道不浪阶。是为辩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此如伯夷叔齐之履。佛法释者。以正慧力。深知无位次之位次。以此而往。则不起上慢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此如柳下惠蘧伯玉之履。佛法释者。中道定慧进趣佛果。而不自满足。潜修密证。不求人知。故吉。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此如项羽董卓之履。佛法释者。知性德而不知修德。如眇其一目。尚慧行而不尚行行。如跛其一足。自谓能视。而实不见正法身也。自谓能履。而实不能到彼岸也。高谈佛性。反被佛性二字所害。本是卤莽武人。妄称祖师。其不至于堕地狱者鲜矣。问。六三为悦之主。彖辞赞其应乾而亨。爻胡贬之甚也。答。彖约兑之全体而言。爻约六三不与初二相合。自信自任而言。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此如周公吐握勤劳之履。佛法释者。定慧相济。虽未即证中道。然有进而无退矣。
九五。夬履贞厉。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此如汤武反身之履。亦如尧舜危微允执之履。或云。此是诫辞。恐其为汉武也。须虚心以应柔悦之臣。乃不疚而光明耳。佛法释者。刚健中正。决定证于佛性。从此增道损生。出没化物。不取涅槃以自安稳矣。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此如尧舜既荐舜禹于天。舜禹摄政。尧舜端拱无为之履。佛法释者。果彻因源。万善圆满。复吾本有之性。称吾发觉初心。故大吉也。
周易禅解卷第二
周易禅解卷第三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三
(乾下 坤上)
泰。小往大来。吉亨。
夫为下者每难于上达。而为上者每难于下交。今小往而达于上。大来而交于下。此所以为泰而吉亨也。约世道。则上下分定之后。情得相通。而天下泰宁。约佛法。则化道已行。而法门通泰。约观心。则深明六即。不起上慢。而修证可期。又是安忍强软二魔。则魔退而道亨也。强软二魔不能为患是小往。忍力成就是大来。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约四时则如春。天地之气交而万物咸通。约世道如初治。上下之情交而志同为善。约体质。则内阳而外阴。阳刚为主。约德性。则内健而外顺。无私合理。约取舍。则内君子而外小人。见贤思齐。见恶自省。故君子道长。则六爻皆有君子之道。小人道消。则六爻皆有保泰防否之功也。佛法释者。若得小往大来。则性德之天与修德之地相交。而万行俱通也。向上玄悟与向下操履相交。而解行不分作两橛也。内具阳刚之德。而外示阴柔之忍。内具健行不息之力。而外有随顺世间方便。内合佛道之君子。而外同流于九界之小人。能化九界俱成佛界。故君子道长而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佛法释者。天地之道。即性具定慧。天地之宜。即定慧有适用之宜。财成辅相。即以修裨性也。左右民者。不被强软二魔所坏。则能用此二魔为侍者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阳刚之德。当泰之初。岂应终其身于下位哉。连彼同类以进。志不在于身家。故可保天下之终泰矣。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刚中而应六五。此得时行道之贤臣也。故宜休休有容。荒而无用者包之。有才能冯河者用之。遐者亦不遗之。勿但以二阳为朋。乃得尚合六五中正之道而光大耳。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世固未有久泰而不否者。顾所以持之者何如耳。九三刚正。故能艰贞而有福。挽回此天地之际。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柔正之德。处泰已过中之时。虽无致治真实才力。而赖有同志以防祸乱。则不约而相信。故犹可保持此泰也。俞玉吾曰。泰之时。三阴阳皆应。上下交而志同。不独二五也。乾之初爻。即拔茅连茹以上交。四为坤之初爻。亦翩然连类而下交。三交乎上。既勿恤其孚。故四交于下。亦不戒以孚。上下一心。阴阳调和。此大道为公之盛。所以为泰。季彭己曰。失实。言三阴从阳而不为主也。阳实则能为主。阴虚则但顺承乎阳而已。不有其富之义也。中心愿者。言其出于本心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柔中居尊。下应九二。虚心用贤。而不以君道自专。如帝乙归妹。尽其妇道而顺乎夫子。夫如是。则贤人乐为之用。而泰可永保矣。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泰极必否。时势固然。阴柔又无拨乱之才。故诫以勿复用师。上既失权。下必擅命。故有自邑告命者。邑非出命之所。而今妄自出命。亦可羞矣。然上六只是无才。而以阴居阴。仍得其正。非是全无德也。但遇此时势。故命乱而出自邑人耳。
约佛法释六爻者。夫欲安忍强软二魔。须藉定慧之力。初九刚正。故内魔既降。外魔亦伏。似拔茅而连汇。九二刚中。故外魔既化。内魔不起。尚中行而光大。九三过刚。故须艰贞。方得无咎。以其本是正慧。必能取定。故为天地相际。六四正定孚于正慧。故虽不富而能以邻。知魔无实。则魔反为吾侍而如邻。六五定有其慧。故能即魔界为佛界。具足福慧二种庄严。如帝乙归妹而有祉元吉。上六守其劣定。故魔发而成乱。
(坤下 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约世道。则承平日久。君民逸德。而气运衰颓。约佛法。则化道流行。出家者多。而有漏法起。约观心。则安忍二魔之后。得相似证。每每起于似道法爱而不前进。若起法爱。则非出世正忍正智法门。故为匪人。而不利君子贞。以其背大乘道。退堕权小境界故也。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佛法释者。若起似道法爱。则修德不合性德之天。而万行俱不通也。向上不与向下合一。而不能从寂光垂三土之邦国也。内证阴柔顺忍。而置阳刚佛性于分外。内同二乘之小人。而置佛果君子于分外。自不成佛。不能化他成佛。故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强软二魔。人每畏惧。故泰传极庆快之辞以安慰之。令无退怯。顺道法爱。人每贪恋。故否传极嗟叹之辞以警策之。令无取著。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佛法释者。观此顺道法爱。犹如险坑之难。而不取其味。是谓不可荣以禄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六爻皆有救否之任。皆论救否之方。不可以下三爻为匪人也。初六柔顺而居阳位。且有同志可以相济。故拔茅连汇而吉亨。但时当否初。尤宜思患豫防。故诫以贞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柔顺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惟以仁慈培植人心。挽回天运。故小人得其包承而吉。然在六二大人分中。见天下之未平。心犹否塞不安。不安乃可以致亨。而非小人所能乱矣。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以阴居阳在下之上。内刚外柔。苟可以救否者。无不为之。岂顾小名小节。谚云。包羞忍耻是男儿。时位使然。何损于坤顺之德哉。易因曰。此正处否之法。所谓唾面自乾。褫裘纵博者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刚而不正。以居上位。宜有咎也。但当否极泰来之时。又得畴类共离于祉。故救否之志得行。离者。附丽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居于君位。下应柔顺中正之臣。故可以休否而吉。然患每伏于未然。乱每生于所忽。故必念念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如系物于苞桑之上。使其坚不可拔。此非大人。其孰能之。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刚不中正。居卦之外。先有否也。但否终则倾。决无长否之理。故得后有喜耳。
佛法释者。顺道法爱。非阳刚智德不能拔之。初六法爱未深。而居阳位。若能从此一拔。则一切俱拔。故勉以贞则吉亨。劝其志在于君。君即指法身实证也。六二法爱渐深。故小人则吉。大人正宜于此作否塞想。乃得进道而亨。六三法爱最深。又具小慧。妄认似道为真。故名包羞。九四刚而不正。虽暂起法爱。终能自拔而志行。九五刚健中正。故直入正位而吉。然尚有四十一品无明未断。所以位位皆不肯住。名其亡其亡。从此心心流入萨婆若海。证念不退。名系于苞桑。上九阳居阴位。始亦未免法爱。后则智慧力强。故能倾之。
(离下 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约世道。则倾否必与人同心协力。约佛法。则因犯结制之后。同法者同受持。约观心。则既离顺道法爱。初入同生性。上合诸佛慈力。下同众生悲仰。故曰同人。苏眉山曰。野者。无求之地。立于无求之地。则凡从我者皆诚同也。彼非诚同。而能从我于野哉。同人而不得其诚同。可谓同人乎。故天与火同人。物之能同于天者盖寡矣。天非同于物。非求不同于物也。立乎上。而能同者自至焉。其不能者不至也。至者非我援之。不至者非我拒之。不拒不援。是以得其诚同而可以涉川也。苟不得其诚同。与之居安则合。与之涉川则溃矣。观心释者。野是三界之外。又寂光无障碍境也。既出生死。宜还涉生死大川以度众生。惟以佛知佛见示悟众生。名为利君子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苏眉山曰。此专言二。)同人曰。同人于野亨。(苏眉山曰。此言五也。故别之。)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观心释者。本在凡夫。未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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