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为五家所共
大智度论卷第十一:“富贵虽乐,一切无常,五家所共,令人心散,轻躁不定。”卷第十三:“若出为人勤苦求财,五家所共,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乃至藏埋亦失。”财富为五家所共,王、贼、火、水、不爱子(败家子)。财富从往昔布施中来,如有余财,应当布施,饶益众生,下辈子仍是大富之人。
重庆大佛寺部分建筑被淹 洪
释迦牟尼一生遭遇的三次陷
长期纵欲让你变成废物,抬
金刚乘:你本来就是佛
金刚心总持论的十种功德
金刚念、默念等10种方法)
焰口召请文(宋·苏轼)
无相颂(唐·六祖惠能)
辞北堂书(唐·洞山良价)
版权所有:楞严经修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