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杀放生》第四版印刷前,准备打助印名单,当时助印善款共计17500元,正在想能凑够两万就好了。忽然来一电话,是位大姐。刚开始说话有点畏畏缩缩,问这个号码是不是放生的?初次来电的师兄,往往都是试探性的打来电话。我介绍了“拔众生苦放生会”的有关情况,然后问她有什么事?这时她不再拘谨,打开了话匣子,而且越说越激动!
《戒杀放生》一书不知通过什么渠道传到了菜市场
,Z大姐摊位旁边一卖猪头肉的哥们看完后,没当回事,顺手给了她。她一口气看完,却深受触动,如获至宝!用她的话说:“好像一下子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她从事个体经营多年,以前从未接触过佛法,更没听说过“戒杀、放生、吃素、念佛”这些词。每天从早到晚,就是进鸡、烤鸡、卖鸡,除了白条鸡,有时也会进些活鸡,自己宰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据她说,书中内容与她以前的很多想法不谋而合,只是之前所想比较朦胧、浅显,没这么清晰、系统。现在知道,佛法才是最正确、最透彻、最完善的!看完《戒杀放生》,她的思想发生很大转变,感觉很多烦恼一下子都放下了,很多事情看得更明白了。而且决定,从此开始信佛学佛,尽最大努力行善、布施、放生、念佛!同时开始考虑换个行当,不再卖烤鸡了,并表示要随喜三千元助印第四版!听完之后感慨颇多:
二是惊讶,惊讶善书和文字的力量竟是如此巨大!你永远想象不到,一本善书会随机流通到多少地方,辗转流传到多少人手中,让多少从未听闻佛法的众生就此开始学佛修行!尤其是这种浅显易懂,故事性强,让人喜闻乐见的现代善书!
四是窃喜,窃喜刚才还想第四版助印款最好能过两万,现在加上这三千正好20500!再次明显体会到,只要真正发心利益众生,诸佛菩萨一定会加持成就你的一切善愿!
同行四人,还有另一位大姐,已忘了姓名,她儿子患脑瘫,一直不能自理,到处求医问药,求神拜佛,积蓄花光,还是不见效果,一家人苦恼至极却毫无办法。不知听谁说我常年放生,很多人通过放生治好了疑难杂症,于是辗转找到我一起放生,回向给儿子早日康复,看看能不能碰碰运气!
又为她讲了些浅显佛法道理,告诉她放生只是助缘,更重要的是从此改过向善!多检点一下自己之前的过失,比如不孝、邪淫、杀生等等,以后尽量改正!同时随分随力,多行善事。最好每天为孩子诵一遍《地藏经》回向给其冤亲债主,如果时间允许,遍数越多越好!能教孩子自己念阿弥陀佛圣号更好。又送她一本拼音版《地藏经》和几盘净土法门法师讲法光碟,让她没事和孩子一起看,她很感激地接过去,并答应一定按我说的做。
我说那咱们抓紧时间。没过十分钟,她老公电话又打过来,问怎么还不回去,到底干吗去了?Z姐还是没说放生,她越支吾,那边就越怀疑,后来可能直接想到别的事上去了,电话一遍一遍打过来,最后竟问她现在到底在哪个位置?他马上开车赶过来!电话那头越来越凶,这头Z姐越来越慌……于是问她是不是先下车回去?可是当时已进深山,她回去找不到车,她老公过来也找不到地方!
来时好心情已经荡然无存,匆匆念完仪轨,把果子狸和獾放完,立即往回赶!路上紧急商量对策,我的意思是,别理会他,直接把Z姐送回家,我们闪人,然后他们夫妻俩慢慢沟通。因为听那老兄架势,见面之后很可能起冲突,我脾气也不大好,万一再干起来,今天放生不但完全丧失意义,反而成了一次恶缘!车上三个女人却一致反对,她们说女人最了解男人的德性,如果留下Z姐一个人面对,任何解释她老公都不会相信,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走到近前,我老婆先下车,一副笑脸,先甜甜叫了声:“大哥”,然后说:“实在不好意思,让您担心了,今天都怨我,也没跟您说一声就叫Z姐来放生,对不起了!”那哥们一听,气马上消了一大半,反而有点不好意思,悻悻地说,我还以为是谁把我老婆带走了。当时情况明摆着,我老婆虽然算不上美女,但也比Z大姐年轻十几岁,我们明显不是图色;我开的是“现代”越野,他开的是普桑,还是单位的,也基本排除了图财的可能。
回到车上,赶紧大大夸奖老婆一番,什么“忍辱修得好”啦,“大义凛然”啦之类,以免她拿我出气!她心本来就挺宽,再被表扬几句,一会就不生气了,只训了我一句:“瞧你都办的什么事!今天我要不来,看你怎么收场!”我也暗自庆幸,感谢菩萨保佑,这次放生我老婆会莫名其妙跟来,为我解了围!
平时老婆在我面前一直象孩子一样,很多时候我都明显感觉她是我前世的孩子,而且是儿子,因为她个性很像男孩。前生我可能对她付出很多,今世她托生为女儿身,来做我妻子报恩,哈哈。有次半夜,一小贼要进我家行窃,被她发现,很机智勇敢地对付了(详见拙作《放生救火,解盗贼厄》)这次又能安然忍辱,关键时刻,总是让我刮目相看。
Z姐虽然初学佛法,但却浑然天成,宠辱不惊,与堪布说的完全一致!赞叹赞叹!学习学习!我这方面就差得太远,每次放生,一点不按我的意图行事,就对别人大吼大叫,横眉冷对,其实完全是自己业重、福薄的表现!惭愧惭愧!改正改正!
温馨提醒:4月3日学佛网百万生命放生将于广州举行
(转自学佛网:http://www.xuefo.com/nr/article34/335148.html )
版权所有:楞严经修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