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某人,家资还称得上是温饱。而其人生平喜好渔猎,养了很多猎犬,经常带着火枪,以搜捕、追逐鸟兽为乐。不少亲友都劝告他不要这样做,他从来不听。一天不打猎,就觉得闷闷不乐。而如果是追飞逐走的话,即使是顶风冒雨、寒霜冰雪、林栖野宿,也在所不辞。
每当打到山鲜野味回来,就煮酒欢醉,就好像天地之间只有这件事是最为快乐的,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如果不出去打猎,就网钓鱼鳖,捕捉青蛙鳝鱼,作为下酒物。因此酒兴更大,往往用大杯喝酒,猜拳行令,不喝得酩酊大醉不算完。也因此导致得了酒病,饭量越来越少,以酒作为粮食。久而久之,患上血症,身体日渐羸弱。后来生了儿子,生下来就是体无完肤,同被剥皮的青蛙、除鳞的鱼没有两样。后来生的孩子,都是这样,因此绝了后嗣。佛经上说,杀生的罪业,能使众生堕三恶道。如果生在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怎能不畏惧呢?可惜不明因果,由惑造业,因业受苦。刀兵劫的形成,不就是因此而导致的吗?(取材自《觉园笔记》,田间读旧书编译)版权所有:楞严经修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