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转载)
去年我去高雄的长庚医院探望病人,隔壁的病床住了一位少妇,得了肠癌。她眼睛大大的,留着长发,表面看起来相当清秀,平时很文静,可是偶而会失去理智,不但大发脾气,而且六亲不认,跟平常的样子判若两人。
有一天,他又失去理智,眼神痴呆,表情冷酷,突然大声喊着:「怎么这么多蟑螂和蚊子?赶快把它们赶走!我不要在这客厅里,快扶我回房间!」其实,她当时是在长庚医院九楼的病房,而不是家里,因为业障现前而精神失常。
她之所以如此,当然是由于过去杀死太多蟑螂和蚊子造成的。以残酷的手段杀死小昆虫,日子久了,有些小昆虫的冤魂便会缠住她不放,导致身体的病变和精神的失常,癌症和精神病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能够解开冤结,平息被杀动物的怨气,癌症和精神失常便很容易被治好。
人在临命终时,经常会看见他过去所杀害的动物来索命。例如林世敏居士曾经告诉我:他祖父一生捕杀了无数的鱼类,临终前夕,躺在病床上,看见许多鱼出现在房子四周,并且说:「怎么有这么多鱼呢?到处都是鱼!」
有人问:「临终时,业障现前,看见冤魂或所杀害的动物,到底是真的或唯心所现呢?」
我回答:「它不但是真的,同时也是唯心所现!就像我看见你们那样逼真,所不同的是我看见你们时,第三者也可以看得见,而临终时所看见的冤魂或动物,除了当事人以外,其它人往往看不见。因为前者是共业,后者是别业。如果有一群人同时造了杀业,不但杀的对象相同,命终的时间也相同的话,便可以同时看见所杀的冤家债主或动物来向他们索命。这时候,对他们几位造杀业的人来说,便是共业了,这叫做「别业中的共业」。唯识学中经常举了下面的例子来说明:某甲死后,眼角膜移植给某乙,某乙便可以享用某甲的眼角膜。那眼角膜本来只是某甲的别业,现在某乙也能享用了。
不但临命终时所见的冤魂和动物是唯心所现,连我们现在所看见周遭的人物和山河大地,也都是唯心所现。金刚经不是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版权所有:楞严经修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