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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讲演录

发布时间:2023-09-04 13:21:45作者:修行

  乙亥讲演录

  说明

  一、此讲演录总为三分,系主讲师王骧陆居士开示语录。初为启机分,以启发大心承当为因。次有正修分,以当机授法实修为缘。三为印证分,以修后开悟印心为果。谨择要记录付梓,以供同参。

  二、本会原名“学佛研究会”,嗣改组为“印心精舍”。骧师在会传法,前后二年,讲座四百余次,教诲学人,倦焉勿替。皈依同人得明心要识自本性者,不可胜数。惜甲戌岁所讲,未存记录。此系专就乙亥岁(1935年)所讲者,故名《乙亥讲演录》。

  三、本会传法,不拘定何法。非净非密非禅,当机而授;亦戒亦定亦慧,自然而持。要以总持法识自本性为体,般若法启发方便为用,净土法证入圆觉为归。说戒则重戒体而防戒病,说定则言正定而除邪见,说慧则证慧力而戒狂妄。其精义尽备于讲演录中。

  四、此讲演录不可草草阅过,精义尽在隐微处,能前后反复细阅至四五次,同时修法参究,必有地开悟之一日,否则亦文字解耳。

  五、正修分后心中心修法一段,于初学人关系尤巨,远道修法者,得假方便,打坐时切宜细参。

  缘起

  本会办理经年,传法数百人,幸都实行虔修,深达法要,因缘不可思议。今年又继续办理,仍邀鄙人主讲,传授大法,至感惭愧。当本诸位弘法同发大愿利生之心,努力宣扬,上报四恩,下济三苦,共同参究学佛法门,自利利他,使未发心者,自启发心之门;已发心者,同入精进之路;已精进者,直登修证之堂。三层志愿,上仗佛慈,下赖众力,共同荷担无上菩提,精进勿退。此数语可作我等佛前之发愿词,并祝本会前途福利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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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会一三五等日所讲,乃为引导初机者而设,讲法多半是去年重复,今更以新意补充之。去年所讲,未有次第,或深或浅,殊无定法。从来学佛者,最苦于根本未清,中途学起,夹生半熟,日后渐感困难。今不厌粗浅,再从头说起,姑定一次第,使已闻过者,温故可以知新,未闻过者,因地从此纠正,关系至巨。杜友樵居士等,复发心愿将每次所讲,记录付梓,用以流通。庶使后来听法者,可与前文接气。讲义随时发给,日后汇订成册,而辗转利他,彼此可以一致矣。至远道愿阅讲义者,可由会友代转。

  学佛研究会,是个合作的性质,善根属于行者自己,因缘有赖师友,合之则成就无上福德。故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成就如是功德庄严也。惟初学时,在师友之启机与自己之信仰。先启发其机,观其与何种法门相当,授之以法,斯名正法。再进则在自己之虔修,埋头苦干,只用一个“恒”字。师则处于防守之列,时时察其行动,考其意境,防其知见,预杜其弊,勿使狂纵,以臻明悟,是名开正法眼。再进则又在开悟后自己勤修勿惰。惟定慧未均,体用未合,师则处处纠正指示,为之调伏,于意境上之细分微细分,详加考察。凡在此时,行者稍得胜境,言论纵荡,意气放逸,乃必经之阶级。如舞剑时,其力渐充,但舞法未全,稍一不慎,即成两误。故必合作到底。上根人至少二年后乃可放松,然而法无定法也。以此法异于禅净,修法各异。又各人根器亦有不同耳。我人所修,在于求得根本,目的是在印心,得真实受用。本会不是研究教理文字,但亦不废教义。惟择其简要者明之,为进修之资助。其方法约之如下,也即印心宗旨:

  一、通释浅近教义,以启其机,以坚其信,以正其因。

  二、以印心为宗,以般若为用,以总持为法,以净土为归。

  三、第一明体,第二起用,印证心地,开发佛慧,使亲见般若相貌,即生成就。

  四、空破无明,徐除习气,使其顿悟渐修,以佛法通于世谛,断除情见,得真实受用,至如实知自心为止。

  五、修根本大戒于因地,励行《佛心经》〔一〕十大行愿〔二〕。

  六、破一切疑惘,转惑业苦为定慧空。

  分三期三分:此数端决可于即生先植根基,故分三期。一为说理期,二为实修期,三为考证期。讲法又分为三:一为启机分、二为正修分、三为印证分。密法为不共之法。心中心法,又与他密不同。勿与未修未证人谈,起其疑谤,即我之罪过,非彼之咎。学问在自己知得,勿妄测他人意境,与之比胜较量。未得谓得,即属未知谓知,其谬正等。为重法故,因地不可不慎也。

  乙亥讲演录启机分

  反问自性

  为印心故,正因地故,先说启机分。“启”是启发的意思,启大众的机,发大众的信心、痛切心、勇猛实行心,使与佛菩萨所说经论相契合,由是而转迷为觉,度苦厄,了生死。更由是而启发各人之夙根,随其机之利钝而予之以正法。根有利钝,法无定法,合机者为正。兹先说法以启之引之,试察之,乃本会授法以前之前方便,使初学者先明发心菩提,为入佛之初步。一切法门,以发心为第一难事、第一要事。经云一发心即成佛。只此一念,关系重大,不可思议,行者不可视为初步而忽之。世间一切事,必有一个主因“为什么”。诸位为什么要来听法?在未听法以前,各人自己问一问,我为什么来此听法?且静默一分钟。只此一分钟,诸位的意境进步,已是超登彼岸了,这是自性反问。因为一个反问,即是反观自性,回头是岸,即是一念之转。由凡入圣,只此一转。佛说无量妙法四十九年,亦只是教众生一转。惟佛苦于不能替人代转,要人自己反问自己,反观自性,自己去转苦为乐,转迷为觉,人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所以佛不度人,是人自度。智者求心不求佛,愚人求佛不求心。千百年来,行人苦修数十年,走错路头,不得究竟者,关系在此一点。这一点是修行人最初因地。因地不正,越修越糊涂。我自己吃过苦来,所以奉劝诸位,各自考问,把根本弄明白。因地正,日后果地亦正,万勿轻忽过去。

  求佛与求己

  但有人说,既然不求佛只求己,佛又何必说法,我又何必学佛呢?此理问得极是。然佛下世,是作医生而来,众生不病,佛本无用。正因众生病,所以不能不用医药。病家注意:第一病人,第二医生,第三吃药。如果不顾病人,不问吃药,专求医生保佑,试问有用无用?所谓不求佛者,不是废医废药;但求己者,亦不是离医离药。及至病好之后,医药原是无用。亦不妨将一切法门,转授其他病人,此即是自利利他。

  求己之法又何如呢?世人迷惘,不懂请医之法。试问求医是不是要治病呢?但断无放弃老病不治,单请医生保险以后不病之理。今之学佛者,专诚拜佛,求未来福报,不除眼前痛苦习气,其痴愚又何以异于是。

  世人要求未来福报,正因眼前痛苦。不知解除眼前痛苦,即是福报,不可待未来福报也。以未来事,另有一因果,不可颠倒混杂。从来天道中人与人间富贵者,此两种人往往不肯修行。正因眼前福报太大,享受逸乐,不知自反,由此自误。所以对治诸病,要辨明因果,认清路头。

  第一知病,先要认识自己之病在何处,此病关系生死,何等重大,然后勇猛发心,专诚觅医,老实吃药;第二明医,要认识医之责任何如,关系何如,是否可以全赖医而不靠自己;第三用药,要认识药性如何,用法如何,于去病时,其反应力如何。所谓汗吐泻,正是去病,不是添病。若因而致疑,则大误矣。这三层,乃病家普通常识,学佛者何反不能如是?

  知自己病者,知人生痛苦而已。世人不明苦义,以为无衣食住之满足,即是苦。不知此是假苦,比量苦,尚不是真苦。世上衣食住满足的人尽有,但仍旧惶惶不安,甚至一顿安饭、一夕安眠亦不可得,却是何故?及至乱世,富有的人,苦痛恐怖尤其更多,从而知苦痛实不在此。人生第一痛苦事,根本乃在误认一世,以为此世了,一切都了。所以放纵的人,落得造业作恶,落得淫奢放荡,并以为死后等等我都不见,断为非有。以此断灭见,又何事不可妄为?目下世界大战,国际纷争,人类残杀,乃至自杀,都从这一念之误上来。误己误人,愈演愈烈。所以要先明三世因果之义,苟无因果,则恶人不必有报,善人了无结果,尚复成何世界?所以因果叫做律,是根本不能动摇。因果所通,及于三世。今世种种,必由前因,必转后果。同一父母,所生二子,一则为盗,一则为圣。果地不同,源在因地。因有前因近因,果亦有现果后果。因因果果,递转如轮。或上或下,或好或坏,在人自造。所以不了三世,即是不明因果,因果不明,佛法即无由信入,此人终坠沉沦,为不可救矣。

  根本迷误

  世人今生苦难,都由前因造业。夙世恶业,远因也;懒惰欺诈,近因也。如穷苦之人,虽由夙世恶因,若能勤慎诚实,另造一好因,正可转凶为吉,或化重为轻。此亦因果变化之律,其权仍操之于人。

  世人最近恐怖,在衣食住未曾满足何故如是推求其因,下以为代。由于日常生活艰难由于求过于供由于生产不太多由于人人贪得便利,但谋不劳而得由于强权者易得,淫奢者易求由于人无道德由于杀盗淫成为习惯由于迷信贪瞋痴由于眼光短,只图目前颠倒而求近利由于不了三世,不明因果由于不觉由于不闻正法由于终日忙碌无暇及此由于衣食住不曾满足。

  世人未来之苦,在衣食住已经满足后之恐怖。由于世界不安宁由于盗贼充足由于人类恶多善少由于贫富不均由于人心贪得而悭吝由于不肯施舍由于不了三世不明因果及报施之理由于不觉由于不闻正法由于忙碌无暇及此由于衣食住已满足而无餍足。

  简单说一句,众生的苦,完全是自作业,归根是由于不觉。以不觉故,遂贪。贪财货,贪名利,皆执一个“我”字,是以我为众苦之根。今当修持之始,目的在以佛法除自己病根。故当释佛、释法、释僧。了解此三者,究为何物,然后释我。明白我之所以,即所以请医开方除病也。近世学者每喜高深而求速效,及至学佛时,又由中途而进,因此根不实在,底子不清,乃至修持多年,拘执文字,羼入我见,解义遂不能圆融。由是而分宗派,争论优劣,疑谤退转,皆属此病,故于因地尤不可不慎。

  释佛

  “佛”是大觉义,就其德以立尊号。此无具体人,本名“佛陀”,简称曰“佛”,乃如来十号之一,又名曰智觉,自觉觉他。觉之圆妙者也,又名一切智,觉知一切法之事理,了了分明,无有迷惑,故称曰“佛”。盖凡夫不觉,二乘自觉而不能觉他,菩萨自觉觉他而行未圆,佛则圆觉也。佛之称号,与圣贤等字同一意义,“夫子其圣矣乎”,言孔子之意境已入圣境界也。人皆可以为尧舜,众生皆可成佛,即是此意。意境属之于心,心名地,又名性田,田有生生不已之妙,所以名自性为“佛土”,曰“佛种”,不仅指释迦佛应化之土为佛土。佛有因佛果佛二种,果佛者释迦如来已成之果佛等是也。因佛者,即我心与众生因地皆可成佛是也,故曰“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觉性本皆平等,皆可成佛也。修至觉地,又名“佛地”,又名“开佛慧”,开佛知见,又名“佛眼”,乃合法眼、慧眼、天眼、肉眼四眼而成也。眼者心也,众生共分十界,十界惟心。佛为十界中之最高者,惟佛不称众生,余自菩萨、缘觉、声闻、天、人、阿修罗、畜、鬼、地狱九界,皆称众生,以烦恼未断也。由凡入佛,应依于法,曰“佛法”。法如车乘而得度者,曰“佛乘”。分小乘二乘大乘,由是而明道,曰“佛道”,曰“佛印”。道为世出世之至宝,无可比拟,故曰“佛宝”。佛法僧三者,相合相印而宝斯现,三而一也。所以人人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与释迦佛一样。非放光坐莲华变形谓为成佛也,我人日日拜佛敬佛,乃追慕释迦文佛之德,愿学而效之,与之同一光明圆觉也。譬如尊孔,自愿学而为圣,非变为孔子也,亦非孔子能使我成圣也。第不能不借一像以作观摩,遂立佛像,借以作镜,有镜而不能反照,终无益也。照镜而不去垢,亦无益也。行人倘能诚实修持勿自欺者,乃可称为“佛子”,称为“法子”。如来名号约有多种,兹略言之。一、如来,言心之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二、应供,言应受一切众生供养。三、正遍知,言能遍知一切法故。知一切法无差别曰正知,智无不周曰遍知。四、明行足,言宿命、天眼、漏尽,名为三明,以皆行之满足故。五、善逝,言第一上升,永不复还也。六、世间解,言能解世间一切烦恼、清净。七、无上士,言法中涅槃无上,众生中佛无上,亦可称为大士。八、调御丈夫,言能调理控御一切众生。九、天人师,言为天道人道中之师尊。十、佛,言觉也,自觉觉他,觉行圆满。十一、世尊,言具上各种尊号,为世间一切人天尊敬故。十二、婆伽梵,言具六种尊义者:一自在;二炽盛;三端严;四名称;五吉祥;六尊贵。以上皆世尊之别名也,亦表世尊之至德而已。

  释法

  “法”者,梵云昙摩,言通于一切也。惟佛方称“法王”,通于万法也。法乃方法,如舟之可以度人出险,名曰“法舟”、“法船”。人之本性,能生万法,名曰“法身”,又曰“法性”。又人修至明心见性者,即成“法身佛”。了解难行之佛理而不惑者,曰“法忍”。明无生之理而证得者,曰“无生法忍”。能明正法用以度人者,曰“法眼”,又曰“法眼净”。往昔佛菩萨所说经教,记于文学者曰“法典”,曰“法曼荼罗”。分之门类者曰“法门”。法无定法,皆可活人,故名“法乳”。由文而表于语言声音者,曰“法音”,法音通乎十界。一切众生之所同心,故有十法界。众生死执于法,不明变化,其苦万倍,名曰“法执”,又曰“法见法缚”。当求善知识以为师,付我以正法,曰“法师”。师以种种方便法门,开我之妙法莲华,莲华者,我之心也、体也。妙法者,我心之妙用也。使我得无上妙谛,意味无量,故又曰“法味”、“法食”。以喜乐无量,故曰“法喜”、“法乐”。今之集会研究,共同讨论互度之法,曰“法会”。将一乘法宝辗转以度人,使之勿停止曰“*轮常转”。诸位各有无上根器,足以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即是“法器”,如器之可承受物也。总之,法以救人慧命,故曰“法药”。医王用之以救世,能入此曼荼罗者,名曰“法缘”。然而一切皆空,法亦暂时借用,如病愈即不可再用药,否则便成“法病”。今日正用药之时,必修至证到诸法空相,方可舍法。人寿无常,机缘难再,时哉不可失。

  释僧

  “僧”者,众也,有德之众也。如和尚一人不能称僧,必四人以上,乃可称僧,有十人僧,二十人僧,且必是有德行者。即居士有德者,合众亦名为僧。凡和尚不知佛法,不明心地者,不得谓宝,以其离佛法也。我人恭敬三宝。三宝者,佛法僧也。觉此名佛,轨此名法,和此名僧。“此”指何事耶,指何物耶,曰“心宝”而已。佛昔所云之破戒僧,是指尚有戒体威仪者言,非今日之丝毫无戒者也。戒体且无,戒相亦失。若劣慧者闻之,以为如此方便,亦只要发愿做个破戒僧足矣,佛法前途,岂不危哉?且和尚而流入于营业,宜其就世之所好而趋之矣。世人所好者,程度如是之低,彼又安得不以经忏骗人哉?若改变风气,作功德不重形式,惟请大德开示经义以重法施,方报以供养。彼自然亦改就读经,庶使和尚亦稍稍明白佛法之所以然,则功德不可思议。然僧界堕落,不应归咎佛法,当辨明之。

  释我

  “我”者,人之自谓也。执我既坚固,我爱愈深切,最难破者曰“我见”、“我是”、“我相”。久久成为习惯,定为成法,故曰“我法”。不知佛教有真我假我二义,要明白“我”为何物,应先明三身:一曰“色身”,乃皮毛骨肉有相有色之躯体也。硬性如骨肉者为地,血液流汁湿性者为水,暖气者为火,呼吸者为风,地水火风之所合成,借诸父母者耳,此又名果报身。自作之因,自结之果,以夙世因地不同,遂有贤愚美丑夭寿不齐之果。由幼而壮,幼时之相貌已变灭矣,由壮而老,壮时之形体已变灭矣,由老而死,老时之状态并完全化灭矣。不必死时为死,乃未死时,亦时时幻化不实。如阳焰、如芭蕉、如泡影。又喻如电灯泡,虽非实在,电却借以放光,故是“假我”。二曰“法身”,乃人之性灵也,不动者曰性,见境而动念者曰心。三岁时如此,至三十六十或一百六十岁时亦如此,其性终无变灭。如见红色,或尝美味等等,则老幼一如,不因之而有二。若或有二,则是眼昏诸病,非里体性之病,此物灵妙不可思议。世间一切法,皆由是而生,故曰法身。法身非有非无,谓之有,不可取以示人;谓之无,则人非木石,离此假名曰死,得此遂若生生不已。不知本无生灭,恒常不变,此乃“真我”。只由爱根贪执,入于母胎,分母之色体而生,遂成为人,动物类亦复如是。此又喻如电,电离灯泡,无以发光,灯可坏灭而电终不灭也,是曰“真我”。三曰“化身”,以色身与法身相合,起种种妙用,变化不测。此喻如灯光,因灯与电相合而成也。故色身为相,灯也;法身为体,电也;化身为用,光也。亦即世间事事物物也。三者分而不分,故曰三身不二。假名曰生曰死,亦人由我见而立名也。我之色体,既因缘而假合,散之即微尘,又从何处执之为我。而所谓真我者,亦属性空,心本无生,依境假有,故名幻心。我人所作诸恶,所受诸苦,所染诸习,无不由此幻心作祟,故擒贼擒王,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修行人当以无限量之勇猛精进心,从明心下手,方有出路,否则永堕沉沦。又我有“人我”“法我”二种,人我是我执,法我是法执。我执是粗分之我,法执是细分之我。破我执尚易,破法执非金刚般若之大智慧不可。金刚般若,人人具足,本来自有,只是宝箱未启,有财而不能用。故赖佛法僧三宝以启之,启发其机,机有大小利钝之别。凡小根人,先使信佛,然后引之信己。大根人直接使之信己,彼亦决然承当不疑,然后督之实修,自然心佛合一。以小根人肯修而难化,大根人易悟而懒修。小根人谨守太过,是其习气;大根人放逸骄纵,是其习气。然治小根病,其难在病;治大根病,其难在师。为大根人至中途生疑时,若不为决定,彼信心即不清净,从此退而不修,或据以为是,转误他人,外道流毒,初意亦是发心作功德,奈自力不充,一盲引众盲,其弊不可胜道矣。故法以当机为上,时时精察而转变之,断无一法而可普遍也。佛说八万四千法,正对治各各病根,以机有不同耳。

  学佛是去苦求乐,极快活的事,绝非枯寂幽秘之事。如入手即强人所难,亦非人情。不合人情,便非佛法。佛法重恒顺众生。处处方便,逐渐引入。使伊自己感觉生死之可怖,自然努力精进矣。世人从无始以来,专执一个“我”字,如马上教伊无我,开首即讲授《心经》、《金刚经》,似幼儿直接上大学。要伊无我相,无相布施,岂非强人所难。我今偏要人先讲“有我”,先有我知,认识了我,我才肯上进。世人正苦在莫明其妙,处处是无我,处处和自己过不去,处处同自己拼命,自杀等等。即是一切施舍,无我之极,可怜死了还是糊涂。所以世上一切苦因苦果,完全自作自受。譬如疯狂人,全然不知道自己是何心,自身是何物。故教人先有我,只要“大我”,王请大之,即是此意。

  人本动物类之一。然人数之少,统地球不过二十万万人,若夏日水沟内一勺水,微生虫已恒沙无量,人生之不易得已如此。惟一切众生,皆属含灵,皆有佛性,其体平等。但所以不能起用者,以造因不同,得果亦异,各有妙用,各有本能,如禽飞兽走,鱼游龙腾,各有所长,人不可及。人之贵在乎智慧,又非禽兽可及。及得人身,譬如已升大学,转眼毕业,一步即可出校。人身难得,其贵如是,岂可以无我?

  人与众生皆有佛性,而人独可修成佛者,因中之果不同也。譬如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人亦在内,同于矿中之铜,虽同一是铜,惟夹之有砂。独人则已由铜矿而提炼为铜块,由铜块而融成铜片矣,只要一磨,即成铜镜。其余则或矿或铜块,尚不能直接打磨成镜,故曰体同用异。人生之贵如是,又岂可以无我?

  人既为万物之灵,心又为万物之圣,此即是圣灵。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对于无量三千界一切度生事业,惟人可负,关系之大如是,岂可以无我?

  佛法是大积极起大用之工具,要荷担如来无上菩提,不是我又是谁?人人肯如此积极,由一身化之一家,由一家推之一国,由一国进之世界,责任如是重大,岂可只图自了,一去不管,把父母兄弟妻子,放弃在此世界受苦,我则逍遥极乐,如此劣念,岂是佛之本意!故往生西方,是进学堂读书,毕业回国,仍要回来救世。因地不正,适成自了,然则佛法之积极,非任何事业所可比拟,又岂可以无我!

  我之为物,其大无量无边,人如真能知我,即见真我,或贪或瞋或痴,或戒或定或慧,或圣或贤或人,或鬼或畜或地狱,皆我自由之所择。择之者心也,明此心方是真我大我。使我心由迷转觉,由乱转定,由愚转慧,亦是我之权衡。为度万众故,吃尽千辛万苦,自来大丈夫事业,固应如是,此亦是我之权衡。若稍稍失意、小小挫折、失恋等,即可忧愤自杀,没出息如此,又安能担负国难任大事乎。若辈认为佛法是消极,彼竟积极做此没出息事,真是迷之又迷,其故由于不明大我。

  明我之义又何如呢,在明人生之所以,我和人是一抑是二?通达人我不二者曰“能仁”。“仁”是二人,言彼此相通也。尽己曰“忠”,推人曰“恕”,尽忠恕曰“能仁”。通达我与物不二,万物皆备于我,我与万物相通曰“格物”。是以能仁格物,即是圣贤,明心即是菩萨佛,皆以人为本位,如得宝玉为原料,始雕刻以成佛也。雕刻者,修持也,佛当初亦是凡夫,亦曾迷惑颠倒过来,只是感觉得早,憬悟而回头修持,遂成大觉。人已取得可以直接成佛之资格矣,又岂可因循坐误。人既知所以为人,即当立起直追,寿命无常,一失即成千古,惟修法亦当循序而进,固缓不得,亦急不得。盲修瞎练,劳而无功,必生疑退。今先明佛法僧三宝为我之榜样,次即明我与佛体本不二,凡夫本来是觉,名曰“本觉”。因觉明故,转为妄觉而迷失本来。闻佛法而开智慧,名曰“始觉”。及至开悟,名曰“理觉”。知行合一,理事双融,名曰“证觉”。习气已除,觉行已圆,体用如如,名曰“正觉”,即是“大觉”“妙觉”“圆觉”也。兹以圣凡见性不二之异同,列表对照以明之。

  圣凡见性体用同异表(=表同;-表异)

  圣 - 凡

  (元) = (元)

  体 = 体

  电 = 电

  光 = 光

  用 - 用

  照十方无碍 - 覆隔不能照

  明 - 无明

  觉(永久) - 迷(暂时)

  识 = 识

  分别 = 分别

  转智 - 识转

  转物 - 物转

  自如 - 被缚

  主 - 奴

  有智慧力 - 无智慧力

  金刚般若显 - 金刚般若隐

  永远明白 - 忽明忽昧

  了生死(生死涅槃皆空) - 不了生死(不知生死为何事)

  清醒 - 酒醉

  吃酒(日日酒日日不醉) - 酒吃日日醉日日为酒所缚

  无习染 - 皆习染

  功德 - 业障

  根尘脱落 - 根尘相缠

  心境双空 - 以境缚心

  明了因果 - 不明因果

  觉在前 - 觉在后

  先照 - 后悔

  见一切皆妄 - 见诸妄皆真

  无我 - 执我

  现量(圆照) - 比量(深入)

  漏尽 - 有漏

  空 - 不空

  心不可得 - 处处是心

  有定慧 - 无定慧

  通世法以了出世 - 不通世法而求出世

  定 - 动

  动定皆定 - 动静皆动

  通达三世 - 只顾目前

  自在 - 不自在

  知苦乐法 - 不知苦乐

  究竟乐 - 毕竟苦

  定慧空 - 惑业苦

  自求 - 求佛

  神 = 神

  一切能通 - 一切不通

  证三昧 - 惟情见

  本觉 = 本觉

  中途忽迷 = 中途忽迷

  憬悟 - 不憬悟

  不肯再迷 - 任其流转

  求觉 - 不求觉

  修 - 不修

  求究竟法 - 不求究竟

  成大觉 - 终迷惑

  佛性 = 佛性

  果位佛 - 因位佛

  如水 = 如水

  湿性 = 湿性

  清 - 浊

  能作一切妙用 - 不能作妙用

  已澄清者 - 未澄清者

  归○ = 归○

  见前表,当知圣凡体本不二,只因凡夫迷惑,故造诸业,遂受诸苦,惑业即是苦,不苦不惑业,从来作恶,多半苦人,是以明苦即是知病,知病方肯请医下药耳。

  灵性不灭之理     一、由三岁至七八十岁,人有老少,形状变改,至死乃灭。然能见能闻之感觉性,不会有老,不见变改,惟躯体一坏,无所依附,难起作用,如电灯泡坏,非电之灭坏也。

  二、灵性与躯体,合而不合,实是二物,譬如手臂断缺,灵性何以不断缺一分?如刺伤肝部而死,其心肺肠胃等等均未受伤,何以不活?因肌体已坏,不能起作用,其可能性仍在也。

  三、人有贤愚之不同,以夙世根器不同,习气则带来也。

  四、我于宣统三年,亲见三岁小孩能写对联、作古文者,时在济南,此是事实。又山东某乡,有女人,大病后忽能写字,云是安南人。此灵性易体之事实,不灭之证据也。

  释苦     人生痛苦有八种:一生苦,二老苦,三病苦,四死苦,五求不得苦,六爱别离苦,七怨憎会苦,八五蕴炽盛苦。更有一苦,乃不闻佛法不知苦之苦,曰“苦苦”。

  人更有三灾八难之苦。难者,难进于道也,以不能闻佛法,为人至苦难之事,云何八难?一者地狱,二者饿鬼,三者畜生。入此三道者,或受苦无间,或痴愚无知,不能闻佛法。四者生北俱罗洲,人寿千岁,衣食自足,无诸病苦,亦不愿闻法。五者生长寿天,即色界天,无色界天,亦贪喜乐而不欲闻法。六者盲聋喑哑,无法可使之见闻佛法胜谛。七者世智辩聪,即世人自信力强,好强辩作聪明者,亦能障道。八者佛前佛后,谓生于此世,无佛法可得为见闻,是为八难。至于三灾则刀兵、瘟疫、饥馑是也。

  一切苦之总因,皆从生起。从无而有谓之生,中间已经过许多颠倒苦因苦缘苦果,果又转为因,因复生果,苦苦不已,从无始来,不知苦了千千万万,那老病死诸苦,早已在生时定局,逃避不了。由生到死,中间必经过老病,那老病的因,即是下面四种苦:一、求不得苦,有两种现状可以表现,一是声,二是行。声是买卖交易争论声,小贩叫卖声,小儿哭声,以及人们吵闹诉苦声,一切都因所求未遂,想达到目的,越得不到,声浪越高。行则忙忙奔走,驰逐往来。所求未得,恐其不得;既得矣,又恐复失。下面爱别离、怨憎会两种苦,又接连而来。所谓欲望冲动,如火一般焚烧,又安得不老病乎?别离是表一切无常,不可执实,本来假合,何必认妄为真。不独人如是,物亦如是,不单是别离苦,乃不曾别离时粘着就是苦,以苦因苦缘苦果,终不能免也。智者不等到别离时,已先把苦因看破,无他妙法,只是认定一切空,虚妄不实,爱就无从生根,苦就无所依据矣。那怨憎会,正是个反面,其苦正等,一个如我意,一个不如我意,偏偏都是无常,合那七苦交煎,忧心如焚,即是五蕴炽盛。五蕴是色、受、想、行、识。五种蕴结不散,勾连不解,是名五蕴。色指六根合于六尘,同一为色,同一虚妄。受为感触到来,我去接受。想是动念。行是分别心的流转。识是感觉分别后之认识。五蕴同时起,苦乐亦同时到,不问其为善为恶,为得为失,其一阵阵欲焰熏灼,并不因此稍减,都因色心缠缚而起。八苦亦无从分析,总名之曰“不安”而已。

  世间一切皆属对待。为恶固苦,为善而思报酬,即有得失厚薄来去人我之分,有一分不相当,即有一分痛苦,倘所报有一分超过所施,我虽一时满意,对方即感不安,不安即有取偿于我之意,我又随之恐怖。所以世法不究竟,苦终不得免也。世上一切苦之起因,皆由“惑”,惑即迷惑,由迷惑而造作者曰“业”,由业而感苦果。世上一切恶,皆由迷起,由迷而造作恶业,以为无因果,以为无人得知,甚至强词好辩,文过饰非,假托自由,都是大迷信者,佛法因为你迷,所以要你信,信真实的,不是信虚假的,层层分析,种种证明,把所以迷惑的原因明白了,始证到苦之根本所在。苦是无定义的。譬如一间屋,不过是中等设备,富人见了,感觉极不安适,贫人却以为极乐。辣酱美味,合于川滇之人,小儿或以为苦,但小儿习之,又可转以为乐。可见苦之根,在心的习惯,心被外境所诱,自己冤枉造成这个苦。但心如何而成此习惯耶?由分别比较而起,而分别好坏、善恶、顺逆、是非,都由自己无始以来见惑所假定,不问对与不对,且执以为是,以执著之坚固,愈不肯放松,久久习为定例而不肯动摇,此为惑之总因。再以不合法之习惯与他事比较,视一切皆不如我意,遂成为痛苦。又分别心有大小,痛苦亦有深浅,以执著力之紧松,成痛苦之久暂,譬如小儿人事少,分别少,执著遂少,痛苦亦少,但小儿忽受打骂,得重大刺激,即不忘记,因其执著力分别力强也。

  苦既无定义,苦即可转而为乐,苦之不能转者,实是真苦。如何转法?第一要知苦,世人往往不信自己是个苦人,所以肯修者,皆已经艰苦备尝的人,未来之苦,世人往往不信。譬如天晴时,决不信有屋漏也。非大智慧人,不肯早下手准备,是苦于不知苦耳。

  佛告人以苦乐法。第一告人一切无常,惟无常故,一切不可恃。第二告人以究竟法门,以世法不究竟故,终必归到苦上去,若使能了解一切无常,则平日恃财者,不因此而生贪恋,教以布施,欲其练习能舍,无常之观念纯熟。平时先已空诸所有,则临时骤来之苦,庶有法抵抗。果应如何而可使其知苦断苦者,惟有劝其发心,发心者,发明心之心也,实地去信愿行,不明白苦之根,实在于心之不明,所谓惑业苦,根在惑上。而心之相貌,实不可不知,经云“如实知自心”,佛说法四十九年,只说此一句耳。

  我人既要明心知苦,自不得不参究心之相貌,要自己去问自己的心,要他经过苦,且要他知道苦,证到由苦到乐的趣味,方才可以解除人家的苦。破苦之法,第一知苦,第二忍苦,第三解苦,第四习苦,第五空苦。具体修行,应于下文正修分内明之。偈曰:拔苦应拔根,拔根应知根。

  知根在彻悟,彻悟求明心。

  明心在无得,无得苦根尽。

  凡人不入苦,苦义安能得。

  知苦即是转,转苦苦若失。

  苦乐本相对,世乐即是苦。

  苦乐两无染,是名了生死。

  如何了生死

  苦义既明其根,当可以言了生死矣。学佛人往往不明生死为何事,总以未死前尚是生,已死了始是死,并且死了再不来,便是真了生死。如此说法,真是盲人说瞎话,连因果轮回的道理亦不明白。要明白生死的理,先要明白是用什么东西来生死,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道理,明白了生与死,方才可以讲到了生死之法。报身是肉身,本是生灭无常,虽有亦属暂有,毕竟幻化不实,故名曰“空”。如到变灭时,在凡夫视之,自然是死,在慧眼视之,未死之前,早已是死,未变灭时,亦早已变变灭灭,更谈不到奇怪。至于不生不灭之性,永远存在,凡夫不能见,遂执为非有,慧眼人了了见性,见其恒常不变,更谈不到生死,故云“涅槃生死等空华”。盖已明白生死流转,即是幻心流转。幻心流转如轮,在六道尘海中,忽上忽下,曰“生死海”,轮转不已,曰“生死轮”。此幻心作茧自缚,越缠越缚,曰“生死缚”,如梦之不醒,曰“生死长夜”。佛出世度众,只度这幻心,使其由迷转觉,曰“了生死”。了者,了解也,证于理也,又了脱也,使其不造因受果,证于事也。此为人生唯一大事,故曰“生死事大”。然则肉报身,谈不到生死;法性常存,亦谈不到生死。只有幻心作怪,因迷而认妄为真,遂有轮转生死,如知是空华,不去当真,即无轮转,亦无身心受彼生死。不是造作出来的无生死,因本性原来是无生死,但凡夫不解生死之理,圣人只好依幻说幻,假定一个生死,下根人不明生死,只是怕死。小根人但求了生死,以为确有个生死可了。大根人知生死不在肉报身,只是幻心轮转,幻心才是生死。上上根人,却认识心不可得,本来无生死,亦无有涅槃。第为众生故,不偏于空,不废于有,要对之说了生死,使其自悟,知生死是我的迷惑幻心,要了生死,先了幻心,心知为幻。幻灭即了,是真了生死者。

  生死假名有二,一曰“分段生死”,乃舍弃其分段而另转一生死者。例如人死,则抛弃此身之分段,转为牛羊矣;牛羊死,则牛羊之分段身亦舍弃矣,如是轮转,名曰分段生死。二曰“变易生死”,乃意境上之变易,例如由凡夫至罗汉,复转为菩萨,乃属意转,非是形迁,及常寂不动地,变易生死了,乃名圆照湛寂,方登佛地矣。

  总之分段身,系随爱根而受生,爱属何道,即受何身,爱起于幻心,幻心由迷而觉,不着幻境,即无身心受彼生死。是先了分段生死,再进而去其法执,即了变易生死。我人所修必先明心见性,证得根本智后,再勤除习气,方可真了生死。

  凡人生死,先由生起,先取境以为根据。譬如人见一猪,心中先生一个猪之影像,印入脑海,朝于斯,夕于斯,习之既久,因圆果熟,自然交会而变猪矣。若一切不立,心中影像皆灭,纵有诸景,已知为幻,过而不留,不落痕迹,外境既无所附丽,性田即不起变化。十二因缘,不外爱取而入生死,根本乃在无明,转无明即是觉,觉知生之所以然,即可了知死之所以然。未知生,焉知死,生既不有,死又何依。人若了知生死是无明幻心所造,是理上了生死;若实行修持,求明心解缚,痛除自己习气,才是事上了生死。生死之事大矣哉,生死这个东西,就是无明幻心一念之动,起了作用,由微细而入粗分,坚固成性,习于不觉,易入而难出。然天下无难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行者果能痛切生死为可怖者,则当拔除其根,先破无明,然未知无明为何物,又奈何?以下当细释之。

  释无明

  “无明”者,暗也,迷也,觉则明矣。无明指暗钝之心,梵文名阿尾拉,即贪瞋痴疑慢邪见六大根本烦恼所合成,薰习缠缚,如烟之迷目失明。考名相,无明有四种五种乃至十五种之多,分之过细,反使行者疑为实有一无明,思有以破之。不知无明即是幻心妄执,非有实体,非同物之可破。若可破者,则破后尚有相在,如碗破,则有破碗碎片在。此则不然,以明与暗对,不能并立,明则不暗,暗则不明。又如暗室,见光则明,光去则暗,是以无明非可言破,当云灭。迷人转觉,迷灭觉现,即非迷人。如人入梦,不可谓醒,及至已醒,不可谓梦,以醒则梦灭也。梦又岂可一分一分破耶,是故开觉则无明灭,未觉前仍是无明,仍是生死。惟圣凡同一有念,幻心亦同起。所异者,凡夫不知幻心,不知觉照,缘境自缚,遂成为惑,造业受苦,落生死海。圣人知是幻心妙用,随起随空,渺无痕迹,幻境幻心,两不可得,故超登彼岸。吾人对境能无心,过而不留,于藏识中,种子空净,即不能成果,所谓生死种子断也。是以杀盗淫等身口七恶业肇始于贪瞋痴三意业,名曰三毒,此三毒,又始于藏识种子,此种子即系幻心执著,妄将外境攀缘入藏,积久养成。虽种子无量,不外立我、对人、相对三种。于是善恶顺逆,是非彼此,种种比量纷起以为因,贪瞋痴乃一切种子汇集所成以为缘,层层推进,至于杀盗淫,为集恶之大成,生死缠缚如轮以为果矣。若知一切是幻,于因地心境双空,即不攀缘入藏,内无种子,外无诸缘,安能起发。如造爆竹,中无火药,纵有引线,亦难炸发。至幻心之所以缘境引入者,实由迷惑不觉,认妄为真,冤枉上当,故曰无明。《楞伽经》云,“无明为父爱为母”。此言生死之根,一切种子所自发,故不可以不除灭之。

  释业障

  或曰:“无明固当除灭,但业障深厚又奈何?”当反问曰:“业障是什么东西?如实有这个东西,应拿将出来。”彼必茫然。但如此之机,在利根人,原可一点即悟;愚钝人机尚不合,必细细释之。曰业障即是汝之习气,如懒惰人好安逸,是其习气,因此不能进于道。苦修人太偏执,不能活泼,是其习气,亦不能进于道。或其人多疑思索,我见横生,是其习气,更不能进于道。皆为恶业,可以障道,故曰“业障”。但业者未必一定是恶,如修净业十善业等等,皆为“善业”。业是造作意,梵云羯摩,言所作之事业也。有“身业”、“口业”、“意业”三种。此三种业,向于善者曰“白业”,趋于恶者曰“黑业”,修世间法为“有漏业”,出世法为“无漏业”,入于非善非恶者为“不定业”。但修六趣者,又为天业、人业、鬼业等等。由因至果,缘满果熟,习气深厚,力强不复可制,是为“业缘”“业力”。至不可逃免者为“业果”、“业苦”、“业报”。沉沦难出者为“业海”,习气系缚不脱者为“业系”,由此轮转不已者为“业轮”,临死时忽现月轮,照见一生善善恶恶,万念纷起者为“业镜”。然此皆自心造作之定业也,惟发明心地之人明白业由心建,知心为幻,业亦不有。一转即空,是为不思议力。至业之障道者,业障,障又有五,固在正修。从略。

  除业障之法

  根本在灭无明,无明灭,业障不销自销。但业障粗分者可见,细分则不易察。佛法无巨细之分,动念欲杀,虽未杀,如已杀等,但此杀念,一转即空,空即清净,只苦于不能转。故念起时若有我见情执,不问巨细,皆属业障。但除念不是断念、灭念,只是转念。不转即住着,住着即缠缚,由杀意以至杀行,皆因无力能转,所以顺流而下,不能挽救,此为生死之根故曰情执,皆可障道。业障深浅,即是自己积习的深浅。如易除的是业障浅,难除的是业障深。又念头放得下的、转得快的、一照即空的是浅,如放不下、转不动、提不起照的便是深。虽然,以要言之,销业障一事,非明因果不可,能明白业障因地本是性空,即是佛境。下根笨人不可与语也,恐其不明因果,不解真谛,反误于空,流入恶途,故必以仪轨范之。戒勿纵逸,徐开其般若之路,劝其改脾气习惯,待其机熟,然后当机点破,使其廓然开悟。至云“带业往生西方”,此“业”乃指见思惑未断而言,以见西方胜境而思慕,即属之惑。但死时自力不足,伊在毫无把握之时,得此正念一助,自能得力不少,当然超出三途,不恋此世,一心不乱,即得往生。往生已,其旧习惯业力尚未除也,从此在西方薰习,久之成熟,再悟到罪福性空,本无生灭,智慧华开,本性佛见。业且不有,云何说销。若不明心地,不明因果之人,偏从销上说,不就业上解,当作真有个业障在,是以不依般若,业障就无法可销。努力努力,早作预备,勿临时慌乱。人身难得,岂可再入恶道耶?行者既明生死之苦,以无明为因,业障为缘,受苦为果,当谋有以解脱之,然解脱之义有未知也。

  释解脱

  “解脱”,“解”有二义,一解释,释以去疑也;二解义,谓明理义以解放其心也。梵云木叉,乃离缚而得自在之义。解惑业之缚,脱三界之苦,曰“解脱”。此缚乃自缚,异于被人所缚,盖彼为人缚,此为自缚。彼为有相缚,此为无相缚。彼缚我于身,此自缚于心。彼缚只一二种,此则有八万四千种之多。彼缚解之以手,此缚解之以慧。彼解在求人,此解在求己。彼缚必解而后脱,此则不解自脱。然并非不解,以慧眼人照见根本已空,原来无缚,云何有解。只对钝根人,不能不说许多名相耳。求解脱者,名似囚人不得自由而求脱,此则不然,以本来无缚故。但众生不明所以,今之忙忙名利者,不被名缚,即被利缚,或名利双缚。彼正竭力营谋求其深入之不暇,岂肯放松求解。及至感受痛苦,始悟到苦空无常诸义。但在未感觉前,早已痛苦万状,因被希望心所惑,遂不觉苦,尚自以为达到希望,一切痛苦即此解除。不知人事不常,万难如愿。如彩券头奖五十万,同时欲望者且百万人,结果得望者仅一人,而失望者不知若干万也。在未开彩前,其欲望熏灼不安,与开彩后失望恼怨之苦,同一不可名状。然则本来无缚是真,目前不安又非假,徒因不觉,冤枉自缚,解铃还仗系铃人,既从心上缚,还从心上解,欲从心上解,应先明因果与缘会之理。

  说因果

  “因”是起因,“果”是圆满成果。由因到果,中必有缘,缘不足,果不满也。所谓四缘,一因缘,二缘缘,三次第缘,四增上缘。缘中又有无数小因小果,譬如因渴思茶,因缘也。因思茶而烹茶,缘缘也。由口渴而思茶而烹茶而泡茶而饮茶而解渴,先后次第不可紊乱,此次第缘也。由口渴至解渴,中间许多过程,逐渐增上进步,此增上缘也。层层有因果,处处可转缘,或好或坏,皆不出此四义。若因烹茶而烙手指而瞋恨而怨人而斗争,是又转一因缘而另成一果矣。因果远可通乎三世,近只在目前,刹那即是一因果,事无巨细,皆逃不出因果定律。一切科学,处处不离因果,以各种缘为助成之也。因起果熟,皆名曰生,如植树下种为因,灌溉肥料阳光为缘,抽枝开花结实成果为果,是为生。于是树生为因,木叶黄落干枯斧伐为缘,枝干作柴焚烧成灰为果,是为灭。为一生一灭,生是缘生,灭是缘灭,故不是自生灭。以一粒籽不能自己成树成果成柴也,又不是他生灭。以虽有他种缘会,若无籽,亦终不能成树成柴成灰等等也,又不是共生灭。以共则无主体,无自性矣,究属为谁,不可得也,故曰“缘生性空”,虽有而不可得也。又不是无因生灭,以此一生一灭,皆为果,若初无因,决不成生灭之果也。心亦如是,“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乃至一切一切,皆如是缘生缘灭。所以心是因缘起,因缘灭,幻生幻灭,毕竟不可得。今日种种苦恼,亦因缘缚,因缘解,因心迷,缘外境以自缚。因心明,缘觉照而解脱,然皆缘空不可得。凡夫愚鲁,不明因果,只怕果,不怕因,以因不可见,果则在眼前也。因果易入而难逃,人每轻忽之。二乘怕因,不肯造因,是亦怕果也。菩萨不昧因果,佛则了了因果,既有前因,今必有果,不受而受之可而,无所谓顺逆也。至未来事,则前因后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受。在未动前,早已觉照分明,自不会轻易造因受后果矣,是以明心为一切事业之总关键。以心明心者,般若也,然必明心之体,方可启般若之用,此启机分最要紧处。由是而般若顿开者有之,由是而破疑决定者有之,由是而种植善根者亦有之,此度自性众生于因地之微旨也。

  辨心性

  心何物乎?心是集起的东西,如眼与色相集,耳与声相集等。内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也;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也。根尘相集而起知识,于是有六识,遂名识心。故依外境而集起者为念,随念而起量度者为意,依量度而分别者为识,追索者为想,由识而决定之者为我见,坚固此见而不肯变通者为情执,以慧照力,运想此意念识见而转变者为观照。证知智慧亦空,能大舍无住者为般若妙用,其实皆心之幻起幻灭,而此一起一灭,即一生一死,一因一果,一个轮转。住此者为缠缚,无住者为解脱。然心无出入无来去,更无生死,本来不迷,本不可得,又从何处说解脱耶?答曰心本来是觉,而今宛然有一个迷惑在,又奈何。譬如人本来不病,原说不到医药,但人确已受病,身热头痛,不可执幻,定指为无。明知病除后一切不可得,但不能不以幻灭幻。又如醉人与醒人比,虽一切完全不二,其动作狂乱,却不可谓为无有也。我人与佛比,亦只一醉与不醉耳。

  世人每分明心见性为二事,又心与性,亦无从辨别,此机之所以难启也。儒释道三家说性皆同,以○为代表。在儒名之曰仁、大道、至善、天命、明德、浩然之气、帝则、天理、常存、心性、元。在释名之曰如来藏、真如、大圆镜智、法界体性智、圆觉、菩提、毗卢遮那、法性、法身、佛道、妙心、涅槃、金刚般若识心、阿赖耶、五智、九识、无边身、归元。在道名之曰玄、金丹、谷神、上清、无极、不死、大道等等。三家都立假名,不可胜数,为物则一,亦表此空性而已。

  今以性之湛寂不动,喻之如水,因境而动念,此念为心,喻如波浪,因风而起也。水有起波浪之可能性,非水之实有波也,此波既因风而有,是名幻生,风止波灭,灭还于水,是名幻灭。幻生幻灭,故不可得,以无自性,故空。水与波,二而一也,惟性本无生灭,虽经千万世,亦无变易,以不可见而非空,故曰真空不空。以不见其有而妙用却恒沙无尽,故曰妙有不有。此物不生不灭,非垢非净,故湛寂不动者性也。此不动非如木石之不动,仍活泼泼地,见境而起念,幻生幻灭,毕竟不可得者,心也。心生于性,“性”字从心从生,言心之所自生也。心之灭也,灭还于性,故生处不可见,自何而来,不可得而知也。谓之依境而生,则当生于境,非关自有,于性宜若无涉矣;谓之依性而生,则无境何由起念,性中不得凭空起念也。故知因缘假合而有,如钟之因击而鸣,声之出也,亦各种因缘和合而假有,是生处之不可得也。及其灭也,去至何方,不可得而知也,谓为灭于境,则境上不见有所增,谓为灭还于性,则心生时,性亦不见减,心灭时,性亦不见增,正如水之有波时,水未必减,波灭于水时,水未必增,动而不动,此灭处之不可得也。以不可得,故不生,以不生,故无可灭,是云不生不灭。由是而知,生者幻生,灭者幻灭,均亦假名而已。幻生之义云何,曰依他起也,依法相。性本有三,一曰依他起性,二曰遍计执性,三曰圆成实性。圆成实者,言本来圆满,本来成就之实相也,忽为外物所诱,依他而起念,以不能觉知为幻,遂周遍计度而执持之,其病不在依他起,而在住著,住著之病,又不在周遍计度,而在坚固执持,遂使本性淆乱。然只暂时之淆乱,本性决不有增减,故名曰恒常不变如来藏性。

  性心不二

  性若为体,心若为用,体用不二也。一念起,因风成浪,不问其为善为恶,一转即空,当体即消,圣凡之别,亦此一转。去恶向善,在此一转,超凡入圣,本极容易。然最活者心,最死者亦心,世人老不肯转此心以向善,乃至九牛二虎之力,尚不动丝毫,此是固执心业力坚强,难调难伏,佛亦无可奈何,非自动不能转也。但如何能转?只要觉悟,觉便是转。凡人本性,原来是圆满不缺,故名“本觉”,本来是妙故又名圆觉妙心。不幸而酒醉若狂,同一为醉,醉有深浅,醉人却与好人不异。先醒的人,去灌救未醒的人,是名行菩萨道。平等慈度,醉人虽狂,却轻慢他不得,因他的本性,不曾坏却分毫,只是一时糊涂,不能清白。一醒之后,和好人完全不二,所以烦恼菩提,实在不二。两者都属性空,都不可得,故名即是。昔有人问“何谓烦恼即是菩提?”余令其人举手,再令其放下,更问其人:“汝手是否有一举一放?”曰“是”。更问:“此一举一放,是两只手,还是同这一只手?”曰“同”。又问:“举放是不是二?”曰:“二”,问:“手是不是一?”曰:“一”。其人顿悟斯理,欢喜而去。可见醉醒亦不二,本来如是,人不肯放下,转这一转,又奈何。及至入门修行,一切贪懒性成,全去靠佛,要佛替他放下这只手,要佛去替他醒,又奈何又奈何。推本穷源,由于根本不曾明白心性的相貌。

  根尘相对

  不能不见,不能不闻,硬要他不见不闻,是外道断灭,硬压功夫,必成大病,非落在死海,即翻为狂魔。若随顺他见闻流转,是凡夫攀援,攀援即是惑业被动流转,失去主权,故一切仍要了了觉知,加上一个“照见”工夫。“知是空华,即无轮转”,是《圆觉经》主要经文,此难在一“知”字,其中包括觉照、证空、不惑、不动等种种境界在内,非修证则不知耳。

  心谓宝藏

  云何谓“藏”,即指藏识。识又分为五六七八九,兹分说之。

  五识者,前五识也,即眼耳鼻舌身,与色声香味触相对而起之识也。此如门口招待使者,招待客货入栈,藏而未入者也。     六识者,意识也,由前五识而引起之意念也。此如接收运货入栈房内之专使也。

  七识者,比量分别识也,以能分别其孰善孰恶,以及无记,固执勿放松,即我爱执藏也。此如鉴别货物而定美恶之人,为苦之总因,烦恼之祖,梵名末那识。

  八识者,藏识也,藏有能藏、包藏、我爱执藏三种。能藏者,谓有藏之能力也,藏入即不复再出,不问若干年,总之不能除去分毫。包藏者,言其量可包罗一切也,大如山河日月地球,小如芥子米谷细虫,一齐包入也。此如一大栈房,一切大小好坏秽净等物,无不藏入,梵名阿赖耶识。

  九识者,即八识之空净者。八识虽属栈房,其始本来空净,货物虽有运入运出,往来纷扰,但栈房实不因此而移动,非垢非净,无来无去,原本白净无瑕,故别名为九识也,九识名曰白净识,梵名庵摩罗识。

  以上诸识,本属一体,非有实性,为醒耳目故,立此假名,但言心之如何起因而造业耳。

  世人起因造业,落入因果,不易救拔,此身口意三业之不易清净也。云何身业,曰杀盗淫;云何口业,两舌、恶口、妄言、绮语;云何意业,曰贪、瞋、痴。此为三毒,总名曰“十恶”,如加一不字,不杀不盗不淫等等,即是“十善”。但意业为主,因也;口业为引,缘也;身业为成就,果也。如不从因上救根,但于果上补过,终无益也。本会修戒,由定慧入手,以定慧是戒,乃心戒,所谓根本大戒,但亦不废戒相威仪。

  修行先从心修行,就根上下手,此心中心由体起用之法也,故说意业缘起,不厌其烦。人苦不自知其病,佛乃告以各种习气,有百六十种心,《大日经》简之为六十种,使行者各自反照而内省也。曾子三省吾身,此三省不可指为三次,若每日三次,亦几一曝十寒矣。此三乃一日三时,初时、中时、后时也。即言无日无时不如是,日如是,月如是,久之自熟,去“三月不违仁”不远矣。心上诸病,皆属习气,其根不外根尘对缚,色心双缠。譬如镜子,对物而有形影,外无物,镜自空。虽然,有不同处也。

  一、镜对物而有形,物去形亡。心对镜而起念,镜去形留,以攀缘故。

  二、镜外物去即无形,心外境亡,念却仍有,以凭空攀缘故,立种种影像故。

  三、镜对物必留形,心对镜,可以不留,如视而不见,心不系属等等。又如有智慧者,现量已圆,亦能断一切故。

  四、镜对物只留一形,不能变化,心对镜,留形外,更可使其转变,幻化无量。若有智慧,又可另转一意境故。

  由此可知主权实在我手,愚者不识主人翁,任彼流转,不能转物,乃为物转,甚至读经为经所转,成一死解,不能起用。

  圣人立教,以明心见性为主,欲人证到菩提,菩提无相无名,乃不可得之圆妙精明觉心也。世人误解菩提心为善心、慈悲心,以为不作恶即是菩提发现,实欠明显,因地未明,果地又安得而圆成乎。又菩提心假名有五:

  一、发心菩提,知迷求觉,发心起行,言发此证到菩提心之心也。

  二、伏心菩提,知以心制心,降伏其粗重积习也,然压制非究竟,心尚未空,不名菩提。

  三、明心菩提,了知如实自心之真相貌,证得其空净之根本也。

  四、出到菩提,出生死此岸,到涅槃彼岸,至此尚未离功用也。

  五、无上菩提,已入遍满圆实之境,为大成就,斯真菩提矣。

  故能理上明白自性本来菩提圆满,佛性平等,是法身成佛也。事上修证三昧,见到实相,明心见性,是报身成佛也。若夫由理事无碍,习气除尽,神通开发,化身成佛,非一生可能办到,当经不可说之时。时即劫也,是名阿僧祇劫也,阿言无,僧祇言多量,言无量数劫也,即云非有定时也,一世亦可,千万世亦可。智者求心,刹那超过,愚者外求,虽千万世亦不能证得。果如何而可言超脱者,则舍一心地法门,无他法也。

  三界之中,以心为主,心名为地,以此心法,通入法界,故名“法门”。能观心者,究竟解脱,不能观者,当下沉沦。《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观心品》,文殊师利法王子言:此法门为十方如来最胜秘密心地法门,此法门为一切凡夫入如来顿悟法门,此法门为一切菩萨趣大菩提真实正路,此法门为三世诸佛自受法乐微妙宝宫,此法门为一切饶益有情无尽宝藏,此法门为能引诸菩萨众到色究竟自在智处,此法门为能度一切众生生死险难。今略举此数,皆从般若波罗蜜门,直证心田,如实知自心,是名心地法门。《大日经》之秘密主,即言心密之主,身口意三平等秘密加持,为所入门,一身密印,二语真言,三心妙观。三者方便加此受用身,即是毗卢遮那遍一切之法身也。此表菩萨之功行圆满,故以为名,实即一切众生平等法性不思议心也。经云依此法门等等,门即此门,故离般若,则学佛之资粮断矣。

  法从心生,名因法立,能生之心无处,所生之法亦然,心境两空,具无处所,故无心则无一切名字,以心随缘应物,皆属缘空。佛说法四十九年,无非度众生之心,使之安乐,以无一众生,不求安乐,彼之争夺残杀,巧求诈取,又无不因求自己之安乐而起。彼不知此安乐非究竟也,世间安乐,与苦恼相对相因,皆从习惯比较而来。今日之乐,即明日之苦,有之乐,即无之苦,故非究竟,此安乐亦暂时而难永保。且以心向外驰,人遂忘却根本,以为苦乐在肉体之劳逸。佛欲使其觉悟何者为究竟安心法。世人心尚不知,遑论其安,故聚讼纷纭,至千百年,终未得一究竟。世人奔走一世,无非求安的法子。要如何安,才算满愿,终不曾点到心上去。世人求财禄,自己问自己,总是如何而可使我心满意足,可知希望者还是我心,亦惟求我心之满愿而安而已。岂知人事不常,八苦交煎,无有诸乐,但受众苦,不能慧照,遂名曰“惑”。

  人生少壮老死,终不离前说八苦,然人不自觉者,为五阴炽盛苦。最恐怖者,为死苦,人误以一死即永永断灭,一也。伤自己一生经营所得,财产妻子,即将舍离,二也。死后究作如何归宿,三也。以此诸疑不决,恐怖心起,越不肯舍离,不舍则心越不肯放下,是以死时颠倒痛苦,不可名状。人见之,反谓此是死时一定光景,其畏死之心,早已种下,是根本不明心地故。以心地不明,安心之法,更无从着手。具智慧者,无不求其脱离,但不得其法。菩萨智悲双运,度之脱离,为说安心法。第不先说“安”,却先说“心”,使其明白究竟,知本无生死,心不可得,苦乐即无所依。依者,住也,住著即心境双对,不能双空,计较分别,随缘而起,苦乐之生,生于心有住著。但云不住者,并非顽空如木石之无知,正是了了觉知而不执著,故云无住。无言不执,非空无也。经云“应生无所住心”,非但不住苦,并且不住乐,连不住亦不住,却住在这不在处,斯真常住真心,故名净土,故名极乐。极乐云者,安之至也。汝勿以安与不安为对论,此安字,乃真实究竟之安,无可名说之安。明此圆觉妙心,以根本不生不灭,故不净不染,不隐不显。二祖觅心不得,初祖即许其安心竟。一切生死八苦,根本打破,此在自心参究,非有法可传。惟平时力量不足,路太生疏,教汝自己切实修持。修持不是求神通,正是求定生慧,以般若力,破除一切缚,无非安心而已。然天下至大之神通,有过于安心者乎!

  世人不了安心法,以求财求名,满足欲望为安心,终至愈弄愈颠倒,苦上加苦,一切无论矣。至修道之士,已得安心法要,尚不敢自信,每说自己业障深重,无由自拔,此由于不明业障所致。前云要销业障,第一先明白业障是什么,明白了,不销而自销。故心地未明,举心动念,即是业障,脾气习惯,就是业障。业障不同犯罪有案,可以销案解罪,此总在心上系缚。譬如杀人而逃,杀行是业力冲动,逃走也是业力冲动,即使官厅不问,苦主不追,或逢赦免,他那良心恐怖,和临终颠倒,正是夙业未解。又如杀盗杀敌,不得已而用兵,若不为自身谋禄位争地盘,文王一怒而天下安,其身心亦安然处之,何业障之有?况心中又无贪瞋痴诸念浑杂其间,所谓理得心安是也。不安即是惑业苦,破惑业苦,不外定慧空,定则生慧,慧以解空,空则不定而定。慧者,智慧也,智者不惑,世人迷惑,由于无慧,以无慧故,不能分别真伪,妄者反识为真,如能空诸所有,自然了解世间法,一切不实。所谓有漏,如杯之漏者,初亦满水,不久漏去,故名有漏。佛法是出世法,真实义谛,谛言不可动摇,若无漏之杯,水终不漏去,故名无漏。佛法者,借以了解世法者也,世法了,即是佛法。离世法,即无佛法。故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将有漏之世法,与无漏之出世法,通达无碍,二漏法净尽无余,是名漏尽通,此乃第六通,为最高法门,外道所无,佛道独有。各教所无,佛教独有。学佛尤以此为先著,故开般若慧,乃成佛根本资粮,明心见性之第一关键,无第二条门路可通,《仁王经》云:一切皆依此门而成正觉,越此而成佛者,无有是处。良由众生病根,只是迷惑不觉,对治法门,亦只有此一条路,虽无量百千万亿劫,劫劫有佛出世,佛佛道同,同此一法,只是运用不同,随机应化,若归到无上菩提,证入毗卢性海,却不曾有二。至于名称,各经略有不同,今略举如下:

  一、常恒不变如来藏性,二、藏识,三、如来藏,四、圆觉妙心,五、妙静明心,六、归元,七、毗卢性海,八、大圆镜智,九、法身,十、心地,十一、性田,十二、心宝,十三、菩提心,十四、净菩提心门,十五、金刚般若,十六、实相,十七、真如,十八、宝藏,十九、佛性,二十、真子,二十一、密藏,二十二、萨婆若海,二十三、心王,二十四、金刚密迹,二十五、主人翁,二十六、只眼,二十七、牟尼宝珠,二十八、元常,二十九、大我,三十、○。

  各经名称虽异,其义不二,亦即名诸佛大秘密,又名胜上大乘。胜上大乘,非外道所能知。所云大者,即是摩诃,约有七义:

  一、法大,谓诸佛广大甚深秘密之藏,毗卢遮那遍一切处,惟大人所乘故。

  二、发心大,谓一向志求平等大慧,起无尽悲愿,誓当普授法界众生。

  三、信解大,谓初见性明道时,是具足无量功德,能遍至恒沙佛刹,以大事因缘,成就众生。

  四、性大,谓自性清净心,金刚宝藏,无有欠缺,一切众生共有之。

  五、依止大,谓法界众生大依止处,如百川趣海,卉木依大地而生。

  六、时大,谓寿量长远,出过三时,师子奋迅秘密神通之用,未曾休息。

  七、智大,谓诸法无边,等于虚空,心之自然妙慧,亦复无边。以如是七因缘,故于诸大乘法门,犹如醍醐,故云最胜大乘。经云其性常坚固,无量如虚空,正表此妙心之至德耳。

  佛于法华会上,令诸众生,开示悟入,成佛知见。达摩初祖,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以众生心被物转,贪声恋色,缚于嗜欲,为八风所摇。人若了知世间万法,皆是无常,如幻如梦,如电如露,了解此理,不复贪痴,则此心体,如如不动。诸法无性,以无性故,悉皆成佛。故《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此即观诸法无自性之理也。所谓无自性者,无何等性乎?所谓无相性,无尽性,无生性,无灭性,无我性,无非我性,乃至无菩提性,无法界性,无虚空性。知一切法,皆无自性,则能知一切智,得一切智,能见性成佛。佛法非消极,故二乘自了不度生,为佛所呵,称其人为焦芽败种。此种人不能成佛,故宁落地狱,不入二乘。所谓修大乘法者,须发大愿,存大悲,证大智,立大行。发大愿者,愿我生生世世,发菩提心,舍诸身命财产,救度众生,不但令众生得安乐,且令众生了明心性,使之成佛。存大悲者,以大悲心为根本,悲悯众生不明真理,枉受苦恼,誓救拔之,令得安乐。立大行者,行六波罗蜜,利己利他。证大智者,证法界本性智,成就根本智,于十方法界之理无不了知,名为一切智智也。所云“大”者,即众生心性,此物至小无内,无一尘而能入;至大无外,无一法而不包。所云“乘”者,以运载为义,能运行人,直至萨婆若海。萨婆若海者,即一切智智之地也。萨婆若海,即在众生心性之中,是知此海不遥,心宝常现。以心宝而比世宝,则赵璧非为宝,隋珠未足珍。但能明心见性,则外物不足以动其心,刹那之间,其宝自现。当亲悟时,实非他得,是为见性成佛。

  众生贤愚,皆因其心力所注之不同而有异,因分别而遂有贤愚,其实则皆同此本体智慧,为妄情颠倒所覆,不能显见。如目有翳,如手成残,不能起作用,其可能性则勿失也。人有智慧而不显,如人有财宝而受困穷,岂不悲哉!兹引《华严经·出现品》文,以释其义,经文大意云,譬如有大经卷,量如三千世界之大,经中书三千大千世界中事,一切皆尽,此大经卷,虽如此之大,乃全住在一微尘中,不但一微尘如是,乃一切无量微尘,一一皆如是。于是有一人智慧明达,具足天眼,见此经卷,在微尘中,于诸众生,无少利益,即作是念,我当破彼微尘,出此经卷,令众生得益。此譬如如来有清净智眼,普观一切众生而作是言,奇哉奇哉,此诸众生,云何具足如来智慧,而却愚痴迷惑,我当教以圣道,令其永离妄想执著,于自身中,得见广大智慧,与佛无异,利益安乐云云。释之曰:大千经卷者,如来智慧也,在一切微尘中者,即在一切众生心中也,一切微尘皆如是者,即一切众生皆具广大智慧。然众生虽有如是智慧,因妄情所覆,不能内照,譬如大金藏,空埋地中,不因天眼人指示,何能发现?故人必须闻经教之理,了知人人心中,有广大智慧,思所以启发之,得无上至宝,利济无穷,徒以不知为可惜耳!如知此义,则对一切众生,无尊卑贵贱高下诸分别,平等智光,自然显露矣。

  心之灵妙,不可思议,质微则势重,质重则势微,故地力不如水力,水力不如火力,火力不如风力,风力不如心力。心力无形,力最胜上,神通变化,入不思议,心之力也。兹略引数则用以说心:

  一、《起信钞》云:信过去释迦当来弥勒为易,有令信众生心中真如,是凡圣通依,迷之六趣无穷,悟之三宝不断者,此为稀有。

  二、《正法念处经》云: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心常为导主。

  三、《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观心品》云:云何为心,云何为地,文殊言:三界之中,以心为主,心名为地,能观心者,究竟解脱,不能观者,究竟沉沦。

  四、《不退转*轮经》云:尔时三菩萨,在世尊前,以蔓荼莲华供佛已,作如是言:我于此法,深生信解,无有疑惑。

  五、《如来藏经》云:世尊告金刚慧言,善男子,我以佛眼观一切众生,贪欲恚痴诸恼中,有如来智,如来眼,如来身,结跏跌坐,俨然不动。善男子,一切众生,虽在诸趣,烦恼身中,有如来藏,常无染污,德相备足,如我无异。

  六、《雁腋经》云:诸比丘告舍利弗言,佛非我尊,何以故,我不离佛,佛不离我。

  七、佛于燃灯佛前,献五茎莲华,表五蕴性空,心无所著,顿入无碍之门,乃得授记释迦之号。

  八、《金刚辨宗》云:金刚经者,一切如来悟心之门也,了无明之妄心,即妙慧之真心,故曰悟心。又云十方国土中,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惟有一乘法,只是一心,心即是法,法即是心,更住何法,故言不住。若离心别有法可得,即生执心,住于法相,即是无目之人。

  九、《宝藏论》云:知有有坏,知无无败,真知之知。有无不计,即不计有无,即自性无分别之知。

  十、水面和尚云:知之一字,众妙之门,灵知之心,即是真性,与佛无异。

  十一、《华严经》云:善哉善哉,云何如来在于身中而不觉知。

  十二、《论》云:佛说一切法,为度一切心,我无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观上列各条,可知佛说法四十九年,只说一句:心不可得。佛虽说亦同不曾说,以法本空故,心若不起,万法无生,心遍一切处,一切处遍心。如是了达,顿入自宗,故不悟心遍一切处者,则妄计心外有法,一切颠倒矣。

  不达无相即相,则是取相凡夫,若了相即无相,则成唯心大觉。故不可取相求悟,亦不可离相证真,不即不离,觉性自现。

  结论曰:启机法门,不可穷尽,兹概言之,使大众了一大概。先发大愿,立宗旨,明学佛之缘起。学佛又分三期:一启机期,二正修期,三印证期。此是第一期,但人何以要学佛,应反问自己:求己呢,还是求佛呢?何者为重。能知自己根本迷误之处,然后真心痛切,去求医药,医药者,三宝也。然何为佛,何为法,何为僧,又何为宝。三宝既明,再行释我,先从有我做起,不落空无断灭,再做到无我,不落情见生死,乃知情见生死,无非是苦。于是释苦,苦义既明,然后怖生死而求出离,但必明如何招入生死,根本还在无明。故释无明,此无明枉造诸业,故释业障。而业障之如何消,曰惟解脱,故说解脱。但不明起因,不得真相,故说因果。因果之一起一灭,即幻心之流转,于是乎辨明心性,使知心为何相,性为何物,直证到菩提,故说菩提。乃呼应第四页印心宗旨,以般若为用一语,极言离般若则学佛之资粮断,如工人之失其利器,虽有大力,亦难施用。启机者,启般若之机也,此般若非佛独有,人人具足,般若华言大智慧,然不足以尽其义,当云“通达世出世法理事圆融无碍之大智慧”十六字,方可以拟其万一。果如何而可启发此般若者,当入正修行路。

  正修分

  修行本意

  世上修行人,多不明因何而修,修为何事,行为何义。虽高挂修行招牌,所行与所修,完全二致,至修法之正与不正,更无论矣。行者于修之下手处,切切含糊不得,勿作伪自欺,方不误人,重增罪戾,所谓先正因地是也。

  孝悌忠信等,为人立身之本,正因不孝不悌,所以要修孝悌。“孝悌”二字,原用以教化人中败类,人果不是禽兽,孝悌本无所用之;人果不是贪瞋痴诸烦恼,本用不着佛法来修。所以未修前,先问自己,果安心否?果已断除贪瞋痴否?如尚不能,则不能概说为迷信,废弃而勿修。

  世人作伪,习为自然。不知对人或假,对己如何可假?口头可假,临事又安可假?平时可假,死时又何可假?是以一切可假,功夫不可假。本来因去假而修真,如果修再求假,正如病人求假药,自己求死,何其愚也!修行人勿于此处迷去。

  人本来不必修行,正因所行不合,于是乎要修;法亦本无邪正,以合于所行者为正;修法亦本无是非,以当机合缘者为正。法如药,法之当机,乃名“正修”。凡人自然赋有之本性,故曰“天命之谓性”;随性之施行者为道,故曰“率性之谓道”。然失其本来,欲恢复其本来而依于法,故曰“修道之谓教”,教者,法布施也。性为体,道为用,言性与天道,即是本来面目。要见到本来面目,先得打除无明业障,明其明德,言修复其本德也。然本德之相貌何如乎?曰本来清净,本无生灭,本来万能,体用如如,本来有光,与佛不二,徒因遮障,迷而不见。正如醉人,完全不缺,只是颠倒,酒醒即愈,实无分别。然说得容易,人却很难信,所以信为修行之母。

  佛云,于末法余四十年间,为人说如来藏性,是为难之尤难,如以鸡毛滴大海水使干,尚是容易,此为尤难云云。非法施之难也,乃众生自信是佛之难也。今且不说此高深佛法,但说人生是苦,伊尚不信,伊明明受苦颠倒,明明一切无常,彼正乐此不疲,如何肯信。等到大受打击时,方悟无常空苦,此已是上根人。更有到死不悟,所谓有八种人,佛亦无可奈何也。一哑人,又谓口能言而不言正道,是为哑人。二聋人,又言耳能闻而不能闻真理,是为聋人。三地狱中人,如人为无明所覆而行恶,即是地狱中人。四恶鬼中人,指贪求无厌,悭吝不舍者。五畜生中人,指不知理义者。六边地中人,言生邪见,以人死后断灭者。七长寿天中人,又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之人。八受法不精进奉行之人。此八种人,佛虽慈心,亦无可奈何也。世人迷惘,以眼不见为非实,此所以难劝化也。譬如一大木,木中钉有一钉,初钉时,有半截在外,尚易了知,及渐渐钉没入木,久久尘封泥塞,或加胶漆,光滑不见,虽告之曰,内有一钉,彼必不信,难信之法一也。及告以此钉非拔不可,否则久久木朽受损,彼必不信,难信之法二也。既信矣,又告以此钉在某处某方,只要一门深入探讨,不必多处,彼必不信,难信之法三也。及深信勿疑,去其胶漆遮障,发现钉头,告以必可取出,彼又畏难而勿信,难信之法四也。及告以有种种法器,如钻如钳及种种之方便,彼自信自持其力,不加信任,不听所教,难信之法五也。既行矣,又告以拔除之法,先紧而松,摇之使动,除粗分,再除细分,彼又惑而不信,难信之法六也。及正式告伊此钉与木,本来无关,冤枉钉入,此心究非钉可比,非同有相之物,只要认清本来无钉,当体是空,即不拔而自除,伊则尤难深信,此真难之尤难,难信之法七也。今日直告以钉在某处,及不拔自除之理,非深信人安得信心不逆?此心中心法所以曲高和寡,彼修至一二千座尚不知起用,实未闻此法精义之所在与立场之如何,反疑法谤师,呜呼!夫复何言。

  修行之始,先当将修行的经纬划定,有了纲目,然后有条不紊。凡中途疑退者,都因根本未明,仍属情见用事。正修分内,以信愿行作三大纲,证则为印证分。信什么,决定了,然后发愿,既发真愿,没有不真去实行的,于是如何信法,如何愿法,如何行法,各各分为类目,一一开示,今先说信。

  正信

  佛说法四十九年,三藏十二部,千言万语,只是要人认识本来面目,相信自己本来是觉不是迷。但因何而迷,要使自己研究个所以然出来,方才肯去怖苦发心。发心的力量有大小,因为研究有明白不明白。有些人完全不知道苦,自然完全不肯发心。有些人已经发心,但因循放逸,是半明半昧,所以不痛切了。更有些人,用功虽切,但进步极迟,不得亲切受用,是由于明白不透彻,信虽有而不坚,愿虽发而不大,行虽持而不恒。经云发心第一难事,发心者,发信愿行之心也,信自己本来是佛,只因迷而不觉,今日既知所以,只要肯修,回转头来,此生决定可以见性成佛。自己决不肯自暴自弃,是谓信。既明白此理,见到沉沦的苦,彼岸的乐,自然要于此生成佛,勿再因循坐误,是谓愿。既愿矣,就要在事上去实行,是谓行。前为理,此为事,理事相合,是为信愿行合一。合一的境界有深浅,所以证到的境界也有深浅,不是他人可得而测,只有自己知道。知道本来面目,我人既抱利己利他之愿,当为人决定一条正路。先把因地弄正,使伊明白因果,明白自己因地本来完全不缺,与佛丝毫不二,只是不肯启发,所以不得果。我人既负这个劝导的责任,总要教伊信得全,信得大,信得切,否则误人慧命。关键只在此点,可不慎哉!

  信是决定不疑之谓,苟有一二犹豫,即不是信。如何信全?谓信理信事,信心圆满,不偏执不惑乱,发信心者当如下:

  一、信因果不二,有因即有果。已成之果佛,如释迦,如弥陀,如药师。一切果佛,当初未成佛前,其因地佛性本来完全,亦曾经颠倒过来,由迷而觉,由觉而修,由修而证。从前经过程序,与我今日不二。

  二、信我今日之本体,原是本觉,土即是心,本来是净土,只因迷而颠倒,然佛性始终不坏,半点不缺,因上完全可以成佛。譬如两块玉,同样可以雕刻个佛,一块是已雕,一块是未雕,未雕的,一定照已雕的一样庄严,惟妙惟肖,才合正路。如存一种客气劣小之心,不敢承当同佛一样,目前且留一点不像,待到来世再刻,将当仁不让之义,当作贡高我慢,此是信得不全。

  三、信不但我如是,一切众生各类皆同等有佛性,我亦敬之如佛。彼今世不幸而为猫,我则为人,再世我或变为猫,猫竟转为人,伊却先修而成就,先来度我,我又何可轻之慢之。故学佛当三世论,不得以今世所修之久暂而断其功行之浅深也。要如是信,方不堕我慢贡高,轻彼后学,后学亦不至因此自弃,故云“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知理而不达事,非全信也。

  四、信佛所说法,不可拘执不化,有了义,有不了义,当依义不依文,不可执章句之字。盖佛说法,往往少文而释多义,切不可以情见测圣意,执古不化,死信而不活信。如信极乐世界,死执西方是极乐,一若东方便是苦地,要知《弥陀经》说西方一切庄严之后,点明十方一切佛世界。明明说十方净土,只因众生性情太活,三心二意,行持不专,不得已而介绍西方一处,又说明从是,言从娑婆算起,假定为西,不致偏执。如是活信,方是大信。

  五、要信自己佛性虽全,但无始习气所覆,自力断断不够,当借佛力,三密加持,见功方速,信心愈切,则行持愈坚。

  六、信凡一切修行,必受种种魔难,惟恒久不变,斯克成就,恒久为老,不变为实,老实修持,信方真切。

  七、信师师相传,即是佛传,善知识与佛不二,十分恭敬,即十分亲切,即得十分利益。

  八、信一切法皆是无上,以一切皆佛说故,只因时代不同,众生根器不同,法无定法,因机而变,佛不涅槃,*轮常转,谤法即同谤佛故。

  九、信各种法门,皆有次第,各各不同,且各人证得不同,不得妄测他人境界,忘却自己功行。

  十、信末法时代,一样有利根人,佛菩萨非可形见,不可以色声相求。

  十一、信未得谓得、未证谓证是妄。但意测亦是妄,以未知谓知,同一不实,同为大妄。

  十二、信见性成佛,要当下直承,佛不欺我,此生决能明心见性,此是顿悟成佛。惟无始积习未除,非此生所可扫荡净尽,不能发通成佛实为二事。

  十三、外道亦有五通,与佛法之证得不同,佛法先求开大智慧,证得漏尽通后,再发五通,方不为境转而堕落。

  十四、信人生苦因,只是个心境习气缠缚,知断习气,即入正修行路,即断一切苦。

  十五、信一切业障及六道轮转,只是一习气心用事,习重者业重,习轻者业轻,要除一切业障,当参心地法门。

  十六、信减劫时代,佛法衰落,一世不如一世,我如此生不了,更待何时,倘遇善知识,宝山勿空过,时不再来,切不可稍存待心。要如是信,方是真切。

  大愿

  信为万行之母,愿为百业之先。事不问善恶,在未做之先,必有一个志愿。愿即是行,行愿即是真信,行而不愿,不得谓信,愿而不行,不谓信愿,信坚则行力,愿大则业宏。因地如何,果地亦如何,此愿之不可不宏也。宏何事,曰尚志,此即大愿。佛法是积极,要发救度无量大千众生之愿,要断除贪瞋痴疑慢邪见等病。简言之,积极的转邪归正,转凡为圣,转自了为利他,转烦恼为菩提。《华严经》云:此经不付予众生手,乃至权乘菩萨,此经付予大心凡夫云云。大心凡夫者,在未行前,先发正愿大愿之人也。经又云,初发心即成佛,愿力之大如是。又当仁不让,不让非同贪争,乃愿之不居人后,见义勇为之意,然亦信心坚切,故愿亦油然而生。经云,依于众生而起大悲,依大悲发菩提心,依菩提心成等正觉,此由大愿引起大行,入于大乘位。故发愿要宏大痛切,真实不虚,兹再说愿:

  一、愿此生决定要见性成佛,勿犹豫。

  二、愿由正知见入正修行路,断众生知见,开佛知见。

  三、愿不起劣慧小愿,有负佛菩萨慈悲加被期望之恩。

  四、为报四恩故,愿度一切众生皆成佛,我以所证得者,方便引导之。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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